蕭錦烈擺手,表示不想聽:“別說話,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聽。”雙臂折疊在餐桌上,身體微微傾向前,“如果你實在想說話,可以唱歌給我聽。”
“你想聽我唱歌?”
“嗯。”
“你知道嗎?聽別人唱歌要錢,聽我唱歌要命。”
“沒關係,我喜歡聽。”
“咳咳——”顧依暖清了清嗓子,坐直了身體:“聽好了。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鳥說早早早,你為什麼背上小書包……”
蕭錦烈瞪了瞪眼,緩緩抬起手,豎起食指堵住耳朵。
這哪裏是要人命,簡直是人間地獄般生不如死。
她的聲音很清亮,非常有辨別度,說話時特別好聽,為什麼唱起歌來是這個鬼樣子?
慌忙起身走到她身邊坐下,握住她的雙臂:“可以了,其實我唱歌很好聽,要不我唱給你聽怎麼樣?”
顧依暖停下來,看著他故意道:“我唱的不好聽嗎?”
“好聽,特別好聽,我從來沒有聽過這麼動人的歌聲。”蕭錦烈昧著良心誇讚。
“真的嗎?原來我唱歌很好聽啊,可是小唯從來不聽我唱歌,我還以為聽我唱歌要命呢。”顧依暖抓住他的手臂,笑著道,“我再唱一首怎麼樣?”
“不用了,還是留著一會兒再唱吧。”
“一會兒我還有其他歌啊,你不是喜歡聽我唱歌嗎?怎麼不想聽了?”顧依暖站起身來,摁住他的肩,“你說,是不是我唱歌不好聽?你剛才在騙我。”
“沒……沒有,你唱歌很好聽,真的很好聽。”
“那我再唱一首。”顧依暖唇角揚起戲謔般的笑意,叫他想聽她唱歌,她就讓她聽個夠。
“……好,好。”
顧依暖想了想,拍一拍他的肩:“聽好了。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裏邊……”
蕭錦烈聽的渾身酸麻,已無力的趴在了餐桌上,救命啊!
她隻會唱兒歌嗎?若是唱首成人曲,或許還能勉強聽下去。
俗話說,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果然是如此啊!
耐著性子聽她唱了兩遍,拉著她坐下:“我們先吃飯吧,不然他們等會兒催我們了。”
“你這麼喜歡聽我唱歌,以後我每天都唱給你聽怎麼樣?”顧依暖望著他。
“什……麼?”每天都唱給他聽?他一定會崩潰的。
“一般人我還不唱給他聽呢。”顧依暖拿起筷子,略有生氣的斜了他一眼,“不聽算了,我就知道你在忽悠我。”
“我哪裏有忽悠你?我說的都是真的,不過,我唱歌也好很聽,回頭我唱給你聽怎麼樣?”
“我才不稀罕。”
“那你稀罕什麼?”
顧依暖轉頭看著他,忽然想起自己要說的話還沒說,立即變得嚴肅起來:“錦烈,我知道你對我很好,你也很好……”
蕭錦烈打斷她的話:“你說什麼?我聽不見。”
“我說認真的,你給我好好聽。”
“把你剛才的話重複一下。”生怕她不知道是哪句似的,蕭錦提醒道,“就是你知道我對你很好後麵那句。”
顧依暖氣的一把揪住他的耳朵:“聽得見嗎?現在我說話聽得見了嗎?”
蕭錦烈急忙握住她的手,腦袋朝她傾過去:“聽得見聽得見,好痛啊,親親寶貝放手吧,我再也不敢了。”
“不敢了?”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顧依暖這才緩緩鬆開手。
蕭錦烈揉著耳朵,一臉的委屈:“你們女人都喜歡揪耳朵嗎?我的耳朵早晚會被你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