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高風亮節曠世賢將(1 / 3)

第十章 高風亮節曠世賢將

民族英雄嶽飛不但以抗金和反投降鬥爭的豐功著稱於史,而且以他的高尚品格與古賢將之風激勵和鼓舞著後人。

一、節儉廉潔謙虛敬賢

嶽飛起自寒微之家、行伍之中,不到十年,“位至將相”。他雖身居顯位、高官厚祿,但並沒有忘記民間的疾苦,而是保持了節儉淡泊、刻苦勵誌的美德。

當時諸大將中除嶽飛外,劉光世、張俊、韓世忠、吳、楊沂中,都以經營田產致“金錢巨億”,“置歌兒舞女”競相侈靡。高宗也鼓勵他們這樣做。例如:韓世忠於新淦縣購買田產,高宗聞知後,十分高興,認為韓世忠“為子孫”計謀後福,沒有其他野心,特別表彰他的“忠”;因此,賜名韓世忠新得的田莊為“旌忠莊”。再如楊沂中在西湖邊大造私宅,擅自引西湖水環繞楊宅四周,受到了朝官的控告。高宗則親自為他辯解說:“若以平盜之功言之,雖盡以西湖賜之曾不為過!”(〔宋〕周密《齊東野語》卷四《楊府水渠》。)

張俊派士兵搞海外貿易,一次墊付本錢五十萬貫,“獲利數十倍”;他貪占良田遍天下,罷兵權居家後,每年收租米達六十萬擔。

而嶽飛,除了高宗賞賜之外,不經商,不置田產,不營造豪華的宅邸。平時飲食不超過兩個葷菜。一次,留部將郝政進餐,碰巧一個葷菜也沒有。郝政進送酸餡,嶽飛嚐後,把剩下的當作“晚食”。又一次,嶽飛發現飯桌上添了一道紅燒雞,他馬上查問,廚師回答說,是州裏送來的。嶽飛傳命下屬,此後不許為他進送佳肴。嶽飛在家穿的是布衣素服。嶽飛不娶姬妾,家中更無歌伎舞女。蜀帥吳的一個屬官,到鄂州來與嶽飛商議軍事,嶽飛設宴招待他。使這個屬官非常奇怪的是:宴會結束了,也沒有出現一個女人來陪酒。他回四川後,即向吳談起此事。姬妾成群的吳大帥,從結好嶽飛考慮,立即花了二千貫錢買了一個出身於士族家庭的姑娘,以及陪嫁的金珠寶玉送給嶽飛,嶽飛盛情難卻,但以嶽飛的誌向和情操是斷然不能納妾的。如何婉言辭謝呢?嶽飛自有辦法。見麵時,嶽飛叫她立在屏風後麵,對她說:“我家的人,都穿布衣,吃的是肉末醬麵。女娘子倘能同甘苦,就請留下。否則,我不敢留!”

姑娘隻是吃吃地發笑。她原是為了坐享富貴而來的,聽了嶽飛的話,感到身入將相之家,居然要過這般清淡生活,不免感到好笑,這當然是不滿意的表示。嶽飛於是對姑娘說:“既然如此,則不可留也!”嶽飛把姑娘連同嫁奩都退了回去。當時部將都勸嶽飛把她留下,“以結好”吳。嶽飛說:“如今國恥未雪,難道是大將安逸取樂的時候嗎?”吳聽說後不但不生氣,反而愈加敬重嶽飛。

嶽飛自己過著淡泊清廉的生活,對他人則慷慨解囊。他得到朝廷厚賞,都用來獎勵戰士。軍中缺糧,寧可出家財、私藏以資助。母親、兄弟從北方接出來後,在九江安家,聚族而居,但家產“僅有田數頃”。

嶽飛被害抄家,“家無餘財”。秦檜不相信,窮凶極惡地審問嶽飛家的吏仆,結果,還是被抄家時那點財物。二十年後,嶽飛得到平反昭雪,朝廷償還嶽家充公的財產,計錢僅三千八百二十二貫,水田七百多畝,陸地一千一百多畝。《鄂國金佗續編》卷十三《戶部複田宅符》;《宋地要輯稿·方域》四之二五。經辦的官員,“惻然歎其貧”。而大將劉光世,不算他在浙江青田霸占的大片土地,光在淮東,就奪取民間膏腴水田三萬畝。當時諸大將在杭州都建有規模宏大的宅邸。唯獨嶽飛沒有。高宗打算在杭州給嶽飛建造華麗的府邸,嶽飛慨然辭謝,他說:“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淡泊存高誌,寧靜以致遠。嶽飛確是當之無愧的。

嶽飛入伍時喜飲酒,數鬥不醉,後來因醉酒打過人。高宗麵誡他,等到收複中原,方可飲酒,嶽飛從此戒酒。當時,盛行室內燒香,特別是仕宦之家,愛燒進口的高級香料(沉香、檀香、乳香),被作為一種高級的享受。一天,嶽飛以沉香分給屬官,一人一塊,黃機密分得的最小。嶽飛感到分得不均勻,取出一袋重新分配,輪到黃機密,剩下的又是最小。嶽飛不知如何是好。黃機密說:“某以一身從軍,雖沉香,無所用之。”嶽飛聽了很高興地說:“某舊日亦愛燒香,在瓦爐中燒柏香耳,後來亦摒之。大丈夫欲立功業,豈可有所嗜好耶?”

嶽飛辦事果斷,但絕不剛愎自用。他能夠廣采眾智、虛心納諫。每當出征,士人爭陳方略,嶽飛則考較其優劣,有選擇地采納,並各贈送一份禮物。部將郝政的門客侯邦,太學生出身,一次向嶽飛獻計,為嶽飛所采納。嶽飛感到這是一個人才,便留於帳前使用。郝政害怕侯邦在嶽飛麵前揭發他的陰謀,要設法除掉他。嶽飛知道後,大怒說:“郝政何人,敢殺士人!”侯邦遂得到了嶽飛妥善的保護。平時,嶽飛常對周圍的屬官說,倘有做得不是之處,應當及時提醒他,以消滅工作中的大小錯誤。對重大的事,嶽飛總是先找人共同商量,慎重處理。

南宋諸大將如張俊、劉光世、楊沂中等人都是貪功忌才的人。一次,劉光世在高宗麵前大言不慚地誇口:“他日史官記中興各將帥,書臣功,功第一!”

對這樣一個屍位素餐的懦將,如此貪功,連高宗也不得不申斥他“徒為空言!”而嶽飛,功蓋天下,卻從不居功。每臨功賞,總是以“無功”辭謝。高宗也不得不承認嶽飛“推功名而不居”,“每拜官必力懇避”。嶽飛不以功自居,卻推功及人,讓功於同列與部屬,這是南宋諸將中所僅有的。如收複襄陽六郡時,朝廷曾命劉光世派兵出援。結果,在嶽飛收複襄陽六郡的第三天,劉光世所部酈瓊的五千軍馬才姍姍而來。可是,嶽飛上報戰功時,卻請求“先推劉光世軍犄角之功”。他說:“雖其至不及期,然臣之軍士知有後援,所以能成薄效。”(《鄂國金佗編校注》卷十一《乞先推劉光世軍掎角賞奏》。而對部屬,更是“尺寸之功,絲毫必錄”。他總是說:所打勝仗,“皆將士竭力,在臣何功!”

嶽飛位居顯要,職權很大。但他從不以私事去“幹請朝廷”。幕僚劉康年,受命赴杭州呈報收複襄陽之功時,他利用職權,在空名印紙(空白公函)上填寫了封嶽飛母親為“魏國夫人”,嶽雷授“文資”官階的請求。朝報公布了此項任命後,嶽飛不勝驚駭,立即上書力請收回成命,表示決不敢以“私門”希求恩寵。為此,嶽飛還懲辦了劉康年,並要求朝廷對他治罪。對比之下,張俊請求政府“獨免”他家族大產業的科賦,劉光世請以淮西田換淮東膏腴田,何其天壤之別!嶽飛不以“私事幹請於朝”,當時朝野“翕然稱美”,都說嶽飛“有古賢將之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八十四,紹興五年正月癸酉條。

嶽飛為人剛直不阿,正氣浩然,而且重情誼,講恩信。當高宗、秦檜設計陷害韓世忠時,張俊明知韓世忠無辜,但他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不惜依附秦檜,陷害韓世忠。而嶽飛得知高宗和秦檜、張俊要陷害韓世忠時,竟奮不顧身地保護韓世忠。嶽飛堅持正義,從不以炎涼榮辱改變對人的看法,他痛恨忘恩負義之輩。張所,是嶽飛崇敬的前輩,也是嶽飛的“恩人”,在嶽飛危難之秋,他提拔了嶽飛。可是不久,張所的境遇則一落千丈,為投降派所斥罷,死於嶺南。當時有些士大夫,對在朝的投降派,唯恐攀附不上,哪裏肯替張所講句公道話?嶽飛卻在張所落難之後,尋訪到張所的幼兒張宗本,把宗本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女,親自教導撫養。宗本到了弱冠之年,嶽飛又把朝廷推恩例賜給自己兒子的“官”職,讓宗本去頂。張所死後多年,嶽飛還在給高宗上書中稱讚張所力主收複兩河的抗金決心,痛斥“誤國敗事”的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