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來了個新人46(1 / 2)

第四十六章

第二天劉錫彤再度逼問,小白菜起先仍說不知道。

於是,差役一連三根拶子夾住她的手指,痛徹心扉。小白菜熬刑不過,隻得按阮金桂的話招供。

劉錫彤獲口供後,立即傳訊楊乃武。

在古代中國,考上了舉人就是天子的門生,不得動刑,所以劉錫彤不能像拷打小白菜那樣那待楊乃武,因而也沒有得到楊乃武認罪的招供。同時,楊乃武的親友詹善政、楊恭治等人也出具書麵材料,證明10月5日楊乃武在南鄉為嶽母除靈,並不在本地。

為了能夠對楊乃武動刑,劉錫彤寫了一份請求朝遷革除楊乃武舉人身份的報告。這份報告後來由同治皇帝做出同意的批複。

劉錫彤認為案情已經明朗,就向杭州知府陳魯作了報告。

由於楊乃武還沒有招供,陳魯要求將犯人和案卷解往杭州府複審。移交卷宗時,劉錫彤把原告陳述的“死者口鼻流血”照驗屍報告改為“七孔流血”,在驗屍報告上添加驗屍銀針用皂角水擦洗過的字樣,並將小白菜所供的“10月5日”改為“10月3日”。

陳魯是一個軍人,本來就對讀書人沒有好感,又聽說了楊乃武經常幫別人打官司,還寫詩諷刺地方官員,這些都妨礙了他仔細審查案情。由於這時楊乃武的舉人身份已經被某除,陳魯在審訊一開始就嚴刑逼拷。清代用刑,女人能常用拶子夾手指,男人則用夾棍夾大腳。一連幾堂夾棍,楊乃武多次昏死過去,最後隻得招供認罪。當問及砒霜來源時,他記起倉前有一家愛仁堂藥店,隨口編造說在區店老板錢寶生那裏購買了40文紅砒。

陳魯要劉錫彤取得錢寶賣藥給楊乃武的證明。

劉錫彤擔心錢寶生不肯對質和出具證明,便請人寫信告訴他,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賣毒藥並不構成犯罪。錢寶生被傳到縣裏,沒有承認賣砒霜的事,因為他的小藥店從不進砒霜,近來也不曾見過楊乃武。況且他也不叫錢寶生,而叫錢坦。後來劉錫彤的師爺陳竹山又來勸說,說縣衙將會出具書麵文件,保證他無需與楊乃武對質,同時威脅說,如果不出證明,將會有無盡的麻煩。

膽小的錢坦一時糊塗,寫下了曾經賣砒霜給楊乃武的證明。

有了兩位案犯的口供和“陳寶生”出賣砒霜的證明,陳魯依據《大清律例》宣布了“楊乃武斬立決,小白菜淩遲處死”的判決,並於11月6日上報浙江按察使司。

按察使蒯賀蓀看了審訊記錄和供詞後覺得有可疑之處。他和楊乃武一樣是舉人,在他看來,一個舉人有美好的前程,要得到三妻四妾和美貌女子都不是難事,完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女人謀取毒殺人,自毀前程。所以他向劉錫彤詢問審案中有沒有不正常的情況。但看到劉錫彤拍胸保證,也就不再追究,將案件上報浙江巡撫楊昌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