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術曆史
中華武術
中華武術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瑰寶中的一顆明珠。“武術”又被稱為“武藝”、“功夫”、“國術”、“國技”、“技擊”等。到清末民初,“武術”一詞廣為應用。1985年國際武術聯合會籌委會的章程草案中統一應用“武術”一詞,外文統一音譯為“Wushu”,此後成立的歐洲、亞洲、南美洲、非洲等各武術聯合會均統一應用“武術”一詞。
武術是以中國傳統文化為理論基礎,以踢、打、摔、拿、擊、刺、劈、砍、紮等攻防格鬥動作為素材,按照攻防進退、動靜疾徐、剛柔虛實、內外合一等規律編排成各種練習動作的一種體育項目,具有功法運動、套路運動、格鬥運動三種運動形式。
原始人狩獵複原圖(舊石器時代中期)武術同時又是一種能增強體質、培養意誌、訓練格鬥技能的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一項體育運動。武術曆史悠久,源遠流長,內容豐富多彩,在中國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武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它產生於人類的生產勞動和部落之間的戰爭。中華民族的祖先從雲南元謀人(170萬年前)、北京猿人到北京山頂洞人(1萬多年前),都生活在人與獸群居的環境中。人類要求生存、要獵取食物、要保護自己,就要與獸鬥爭。在鬥爭中,一方麵依靠群體力量,一方麵依靠增強群體中每個人的戰鬥力和技能。在生產和戰鬥中,他們或單純使用拳腳,或使用簡單的工具和武器,並逐漸掌握發展了徒手和持武器進行攻防格鬥的技能,這些徒手進行的拳打、腳踢、躲閃、跳躍、摔跌等動作就是後來形成拳術的萌芽。在石器時代,使用石器、木棒、骨、角、蚌等工具或武舞武器搏鬥時出現的劈、砍、刺、紮、擲等動作就是後來武術中使用器械各種方法的萌芽。由於生產和戰爭的需要,發明了弓箭,因而產生了“射”的動作,在生產和戰爭中有了尖石器、劍的發明和使用,就產生了“刺”的動作,有了長矛、石手斧的出現,就產生了“紮”、“砍”、“劈”的動作。
在氏族公社時代,部落之間經常發生戰爭。傳說中有黃帝與蚩尤的戰爭,黃帝與炎帝的戰爭等等。在這些戰爭中,遠則使用弓箭、投擲器等武器,近則使用棍棒、長矛、刀斧等武器,有攻有防。徒手搏鬥時,應用拳打、腳踢、躲閃、扭摔、跳躍等動作。使用器械戰鬥時,應用劈、砍、刺、紮等動作。
孔子觀鄉人射箭圖在戰勝獵物或取得戰爭勝利後的休息日子裏,人們為了歡慶勝利和顯示雄威,常常把致勝的技術用“舞”的形式再現出來,又利用舞的形式相互模仿交流,相互學習提高,這種有意識的交流與訓練,有意識地把攻防技術傳授給戰友和後人的活動就有著練武的積極意義。
盤舞銅扣飾漢代雲南出土公元前16世紀~前11世紀的殷商時期,隨著青銅器的發明,出現了戰車和銅製武器,如矛、戈、戟、斧、刀、劍等,與此同時,也就出現了使用這些武器的方法。如劈、紮、刺、砍等技術,並把一些萌芽時期的方法大大地提高了一步。為了不斷改進和提高戰鬥力,已有了比賽的雛形。如《禮記·王製》所載“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裸股肱,決射禦”,即較量武藝高低之意。
到了公元前770~前221年的春秋戰國時期,人類發明了鐵器,步騎兵興起,又進一步改進了武器,使長武器變短,短武器變長,把武器由長、重、單一向短、輕、多樣化發展。這樣武器的內容更豐富了,同時進一步突出了武術的技擊性,武術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視,比試武藝的形式更廣泛的出現,推動了武藝的發展。漢代角抵據《莊子·人間世》和《荀子·議兵》載,當時比武已非常講究技巧,拳術打法有進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朝盛行角抵和手搏。角抵是徒手對抗性項目,係六國所創。角就是角技,抵就是相抵觸。當時的比賽形式又有了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比賽時有裁判,有賽場,有一定的服裝。但由於秦始皇推行獨裁統治,害怕人民起來造反,大量收繳民間武器,因而使武術活動的發展大受限製。
漢王朝時是武術的大發展時期。漢初,由於休生養息和獎勵農耕政策,兵民不甚分別。統治者鼓勵民眾習武,民間習武之風空前,武藝、角抵、手搏、角力等武術興起,形成多種技術風格的流派。例如當時出現的劍舞、刀舞、雙戟舞、鉞舞等,這些武舞有明顯的技擊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現,內容十分豐富。《漢書·藝文誌》收入的“兵技巧”類就有13家、199篇,都是論述“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的武術專著。因而漢代的武術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
古代角抵兩晉南北朝時期,諸侯分裂割據,戰亂頻繁,儒、道、佛三教合流,玄學盛行,官僚貴族重“養神”、“養性”,主張“以無為本”、“以靜為原”,對事物在運動中發展變化的事實予以否定,嵇康《養生論》稱:“至於導養得理,以盡性命,上獲千餘歲,下有數百年,可有之耳”。士大夫普通重文輕武,或耽於宴樂,或追求長生不老之術,用荒誕無稽的邪說取代練武,因而使武術的發展大受影響。盡管如此,武術活動仍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府兵製選武士的標準極嚴格,除會拳術外,還要求能使用多種長短兵器。既要求能健步如飛,又要求能攀城越塹、長途負重行軍。馬隆招募勇士30000,應試結果有3500人合格。此時期總結出一些兵器使用方法,並以口訣形式表達,還相繼出版了一批使用兵器的專著,如《馬槊譜》、《馬射譜》、《騎馬都格》等。
隋朝末年,由於農民軍的起義,大大推動了武術的開展。唐朝開始實行武舉製。武則天規定了武舉的項目和內容,用考試的辦法授予武藝出眾者以相應稱號,如“猛殷之士”、“矯捷之士”、“技術之士”、“疾足之士”,要求入選者有五石之弓、矢貫五紮、戈矛劍戟便於利用……”(《武備誌·太白陰經·選士篇第十六》)。這種選拔人才的製度,也促進了武術活動的發展。唐代的手搏、角抵和角力發展較快,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尤為喜愛,比賽時,觀者如堵,巷無居人,從正月上元至五月方罷(《角力記》)。有的君主還親自參加角抵比賽,並以輸贏作賭注。
宋朝尚武風氣盛行,設“武學”,每年春秋各考核一次,一等為上舍生,二等為內舍生,三等為外舍生,宋王朝頒發考核士卒武藝標準——《元豐格法》,十分重視軍中將士武藝的提高。通過比試,分出上、中、下等級。在民間出現了許多練武組織,如習槍棒的“英略社”,習射弩的“錦標社”,習相撲的“角抵社”。他們在城市的街頭巷尾經常打場演武,精彩又熱鬧,表演的武藝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槍、舞劍以及打彈、射弩等。對練叫“打套子”,有“槍對牌”、“劍對牌”等,專供賣藝表演的遊藝場所——瓦舍,在汴京城內就有50多座。但此時期由於受了宋理學家倡導“主靜”的影響,使對抗性的攻防技術走向衰微。
八段錦養生功法元代是中國北方蒙古族建立的王朝,禁止民間私藏武器和練武,並屢次下令收繳民間武器,甚至廟宇中的儀仗也隻準用泥土、木頭製作。蒙古族由於以遊牧為主,軍中曆來重視騎射,每逢重大節日多舉行騎射活動。騎馬、射箭、摔跤是當時所重視的運動,由於在民間禁止練武,武藝被搬上了舞台,而得以合法留存下來。元代是中國戲劇藝術的高峰期,出現了不少武打劇目,各類兵器也出現在武戲場上。民間武藝隻能以秘密家傳的方式冒著生命危險進行傳授。
明代是武術發展與提高的高峰期。這一時期已把武、藝中的武術改變為一項正式的體育運動項目的武術,防身、健身、表演三者兼備而且門派林立,體係完備,對各種拳械綜合歸並,統稱為十八般武藝。如當時流行的十七家槍法,將不同內容與風格的拳術分成武當、少林兩大派等等。技術結構的完整性不斷形成,各種拳械由基本動作組成不同“招勢”,再由不同招勢編排出不同形式、不同風格的套路,從而組成了武術的重要特征,並從曆史的長期實踐中總結出豐富的理論,出版了大量書籍,如戚繼光的《紀效新書》、俞大猷的《劍經》、茅元儀的《武備誌》、程宗猷的《耕餘剩技》、唐順之的《武編》等均為傑作。明代為訓練軍隊、練習武藝,製定了練兵法則和一係列的獎罰條例。定期比較武藝,初試,定為上等三則、中等三則、下等三則。再比,對進步者給予賞銀,對不進者,罰以打棍,甚至革退。明代對中華武術的發展是有貢獻的。
南拳清王朝嚴禁民間練武。例如,雍正皇帝曾下旨,嚴禁民眾習武,有自號教師及投師學習者即行拿究。但民間則自行其事,以“社”、“館”形式秘密傳授武藝。太平天國、義和團、白蓮教、撚軍、小刀會等大規模農民起義戰爭,衝破了不準民眾練武的禁令。清代武術派別林立,數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較大的拳係就有幾十個,套路有幾百種。派別的分類有多種,有的以拳術的特征分類如內家拳與外家拳,內家拳為太極、形意、八卦,外家拳以少林類為代表;有的以拳種的地域來劃分,如南派與北派。南派以太極、八卦、形意為代表,北派以長拳、查拳、地趟、翻子、迷蹤拳為代表。此外,還有少林派、武當派、峨嵋派、長江流域派、黃河流域派、珠江流域派等等。
民國年間,由於軍閥混戰,連年用兵,後又忙於內戰和抗日戰爭,政府無暇顧及武術的發展,軍隊中習洋槍、下洋操代替了武功的訓練,使武術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影響。但在民間仍存在著許多不同形式的拳社,傳授武藝。這些拳社對中華武術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中華武術在民間有了深厚的根基,例如抗日戰爭中的義勇軍大刀隊,就曾殺得日本鬼子心驚膽寒。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府十分重視人民的健康和繼承發揚祖國的傳統文化,因之,大力推廣武術運動,使中華武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這是中國武術史上的鼎盛時期。國家成立了領導武術的專門機構,把武術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組編武術套路,建立武術協會,在全國各地設立武術輔導站,成立研究機構,挖掘整理出版武術書籍,並逐步把中華武術推向國際舞台。
武術的內容十分豐富,類別繁多,有以地區劃分的,有以山脈、河川劃分的,有以姓氏劃分的,也有按技術特點劃分的。根據武術的具體內容,可劃分為五大類(見下表)。
中華武術分類類別內容說明拳術長拳,太極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背拳,翻子拳,地趟拳,劈掛拳,螳螂拳,八極拳,猴拳,醉拳,拳術華拳,花拳,鷹爪拳,綿拳,六合拳,蛇拳,意拳,少林拳,查拳以及擒拿等大都各有獨特的器械練法器械練習短器械(刀、劍等),雙器械(雙刀、雙劍、雙槍、雙勾等),長器械(槍、棍等),軟器械(九節鞭、流星錘、繩標等)器械大都由古代兵器演化而來對練徒手對練,器械對練,徒手與器械對練兩人以上按規定動作順序進行攻防練習、表演集體項目6人以上進行徒手的或器械的集體演練或表演動作要整齊劃一,可用音樂伴奏,多穿古裝進行表演攻防技術兩人按照一定規則進行搏鬥,有散手、推手(太極推手)、短兵、長兵等動作有實戰意義黃帝習用幹戈
武術的最根本特征是技擊性,武術的產生源於技擊的需要。原始時代,人群生活在茫茫荒野中,與之為伍的是劍齒虎等十分凶猛的野獸,“封稀蛇,皆為民害”,在嚴酷的生存競賽中,武術技擊便開始萌芽。到了部落時代,“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戰爭經常爆發,如黃帝與蚩尤、黃帝與炎帝之間的激戰,史書上多有記載。
各地出土商、周、戰國時期的戈漢代傑出的曆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寫道:“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幹戈。”軒轅,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他號稱“軒轅”。當時,部落與部落之間經常出現掠奪戰爭,神農氏力量衰落,不能再擔當部落聯盟首領平息戰亂,於是,軒轅取而代之。幹,是指作戰時防禦的盾牌,初民時以杆抵擋矢石,木幹就是幹。後來在木幹上編纏藤條或樹皮,以擴大掩護麵。後來,多用皮製,形製較大,上麵釘有圓形的青銅部件,成為防護刀、劍、槍、矢等利器的較好掩體。戈,是一種用於進攻的武器,是由鐮刀演化而來的,戈刃朝內,多用於勾割,在當時是頗有威力的長兵器。幹戈合用,泛指一切兵器,是古代戰爭的象征(代名詞),現代人常用的“大動幹戈”一詞中“幹戈”的意思即如此。
《山海經》記載了一個神話故事:“天與帝爭,神帝斷其首,乃以乳為眼,以臍為口,操幹戚以舞”,意思是說一個怪神與天帝爭鬥,被砍掉了腦袋,還不罷休,沒了腦袋,以兩乳為眼睛,以肚臍當嘴巴,一手拿盾牌,一手拿大斧,繼續爭鬥。可見武器在戰鬥中已被廣泛運用並對提高戰鬥力起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以推測知,黃帝習用幹戈的目的,是訓練他的部落成員,培養他們的軍事技能,以取得戰爭的勝利。當時的戰鬥是非常激烈的,既有弓箭、戈矛、刀斧的劈、砍、刺,又有拳打、腳踢、躲閃等徒手搏鬥,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並自覺運用兵器,有力地促進了武術運動的發生、發展。
蚩尤作“五兵”
大量的考古資料證明,人類最先學會使用的是石器和木棒,這些或取之於天然、或經過簡單加工作成粗糙簡陋的工具,既可襲擊野獸,又可捕魚,更是相互爭鬥時使用的武器。《太白陰經》有“木兵始於伏羲,至神農之世,削石為兵”的說法。最初,工具和武器是沒有區別的,除石頭、木棍外,還有石刀、石斧等。隨著原始人群之間為爭奪食物、領地、性伴侶而引發的爭鬥的頻繁發生,武器逐漸從工具中分離出來,並得到迅速發展。這是因為生存和占有欲望的強烈驅動所致,《呂氏春秋蕩兵》說:“爭鬥之所自來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未有蚩尤之時,民固剝林木以戰矣。”實戰中,先民需要延伸自己攻防能力的兵器。
蚩尤在傳說中是這一時期最著名的“戰爭之神”,原始武術的許多故事都發生在他身上。據說蚩尤是炎帝的後代,是九黎族的首領,活動在我國的東部地區。蚩尤作戰非常勇猛,和黃帝之間的戰爭相當激烈。《山海經·大荒北經》記載:“蚩尤作兵,伐黃帝”,《逸周書·嚐麥》也載:“蚩尤乃逐帝,戰於逐鹿之阿,九隅天無遺”,這段曆史司馬遷在《史記》中也有記錄:“(黃帝)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誌。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征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殺蚩尤”。史書對這場戰爭的記錄輕描淡寫,寥寥幾筆,事實上這場戰鬥異常艱苦,黃帝為打敗蚩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據傳,蚩尤 為了和黃帝打仗,起用角抵,“軒轅之初立也,有蚩尤氏七十二人,銅頭鐵額……耳鬢如劍戟,頭有角,以角抵人,人不能向。”可見,蚩尤訓練的兵士長於徒手搏鬥,更長於利用器械,提高戰鬥力,所謂頭上長角,實際上是帶著牛角之類的護具,進攻時可以擊刺對手,防禦時可以保護腦袋。“角抵”體現了格鬥中以巧取勝的精神,推動了擒、拿、摔、打等戰鬥技巧的產生和運用。
蚩尤還是許多兵器的發明者。《世本》載:“蚩尤作五兵:即戈、殳、戟、酋矛、夷矛”“為車之五兵”,“步卒之五兵”則無夷矛而有弓矢,即戈、殳、戟、矛、弓矢五種兵器說法為準。戈,前文已有介紹。殳,一種竹製的兵器,非常鋒利。戟,一種專門為戰爭製造的兼具矛和戈優點的武器,以矛為主體,側有一橫刃。矛,一種長兵器,長度幾乎是人體軀幹的三倍,矛頭有曲刃,頂端有尖,側有二刃,中為脊,兩旁有槽,以出血進氣,酋矛、夷矛可能是矛頭大小,形狀有區別。蚩尤發明的這五兵器,實用性強,戰爭中威懾力大,基本可以滿足當時的作戰需要。其實,尋找戰爭中克敵製勝的兵器,是先民們一個不懈努力的目標。早在舊石器時期,河套人已經製造出了最早的長矛,這種長矛以骨角作矛頭,木棍作矛柄。在距今約七千年的新石器出土文物中有各種各樣的石刀、玉斧、矛頭。最早的甲骨文,武字從戈從止(止即足),意即持戈作戰或舞練,在羅振玉增訂的《殷墟書契考釋》中,甲骨文與鍾鼎文涉及到大量武器,如弓、矢、戈、斧、戟等,反映了當時武器的發明和使用狀況。武器的不斷創造和使用,極大地提高了原始武術的攻防質量,豐富了格鬥搏擊內容,為中國武術帶來了新的活力。
夏後練“九伐”
為適應原始戰爭的需要,原始人群要作戰鬥的演習操練以熟悉戰鬥的擊刺動作和應有的群體組合,於是原始人群中萌生了武舞或叫戰舞。
《山海經·海外西經》記載:“大東之野,夏後氏於此舞九伐。”夏後氏名啟,相傳是大禹的兒子(建立夏朝)。大東之野,是指大東的一片廣場。夏後氏在這裏指揮大家,練“九伐”這類的舞蹈。
何謂“九伐”呢?據《禮記》解釋:“一擊一刺為一伐”,所謂“九伐”就是手持器械,互相擊刺的九個回合。到了公元前11世紀的西周,周人沿用夏朝傳下來的“擊刺之法”,培養和鍛煉武士的攻防能力。武王伐紂推翻了商朝,伐商前夕,用武舞鼓勵士氣,名曰:“武宿夜”,給“擊刺之法”配上了音樂,稱為“舞象”,隨後,又以滅商時的戰爭場麵為題材,編了一種“大武舞”,歌頌他的武功。據《史記·樂書》記載,大武舞的參加者有數百人,全部戎裝,手執兵器在音樂伴奏聲中作著各種隊形變換,一共有六段音樂,隊形變換六次。“九伐”、“舞象”、“大武舞”,都是早期以表現戰爭為內容的舞蹈。這些舞蹈有助於培養人的軍事技能,一擊一刺實際都帶有攻防含意,形式也與武術的對練有相近之處。相傳,舜時有苗不服,禹率人去討伐,沒能征服。禹按照舜的旨意奴兵,拿著幹和羽,訓練了七十天,有苗終於被懾服了。《尚書·大禹謨》記載了這件事:“帝乃誕敷文德,舞幹羽兩階,七旬有苗格。”人們把 在戰鬥中運用比較成功的一擊一刺、一拳一腿,反複模仿著、傳授著、習練著,夏後練九伐,也就是大禹的兒子指揮大家進行攻防格鬥的訓練,使人們在狩獵活動和戰爭中積累的搏鬥技能相互交流和傳授,這實際上是早期的練武活動,實質是培養人們的軍事技能,一擊一刺都帶有攻防意識,形式也與現代武術的對練有相近之處,“擊刺之法”的回合,類似於現在的套路形式。
射禮
射彈丸與弓矢是一種不交手而收攻殺之效的遠兵。弓箭的發明需要較高的智力和豐富的生活鬥爭經驗,《世本》載:“揮作弓,夷牟作矢。”《易經·係辭》載:“弦木為弧,剡木為矢。”意思是說人們選擇彈性好的木棍製弓,用質地較硬的木枝削成箭。新石器時代,已有大量的箭鏃發現,證明作戰中已經較多地使用弓箭了,不過那時的鏃是骨製或石製的,直到殷商時才有了銅鏃。考古發現,鏃的形狀大致上有薄片形、圓錐形、三棱形、平頭形。弓箭的發明是曆史的巨大進步,恩格斯說:“弓箭對於蒙昧時代,正如鐵劍對於野蠻時代及槍炮對於文明時代一樣,乃是決定性的武器。”在遠古時代弓箭就得到廣泛運用,《彈歌》中記載了黃帝時代的一首歌謠:“斷竹,續竹,飛土,逐肉。”意思是說,砍下竹子,做成彈弓,發射彈丸,直射野獸。有了弓矢,射的技術就成了最大限度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漸漸地,“射”除了用於作戰狩獵外,成了教育內容,演變為新石器時代之石矛頭及石鏃“藝”,天子諸侯的文體活動以射禦為主,宗教的祭祀、外交上的盟會、鄉村的節社,也把射箭列為主要內容。當時,男子幾乎無人不習射。《射義》說:“射者,男子之事也”,“成童舞象學射禦”。為了傳授射的藝術,設立了射宮、庠、序等學校。軍隊也把“射”當作田獵攻守等軍事訓練的主要項目,正如鄭鍔所說:“射之為藝,用於朝覲賓燕之時,其事為事,用於田獵攻守之時,其事為武”(《古今圖書集成》)。由此可見,射箭幾乎滲透到了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麵。西周射箭還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與“禮”相結合,使射箭具有武事的意義外,更帶上濃厚的道德禮儀色彩。所謂“射禮”,就是把射箭當作一種禮節。“禮”是人們在社會生活必須恪守的一些準則,而在當時,射箭射得準就是講禮節。在六藝中,射的技術以五射為主,五射即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白矢射穿箭靶。參連三箭連發。剡箭水平箭。襄尺平肘直臂射。井儀四箭射透箭靶,形如井字。從射禮角度看,周代的射禮主要有四種:
大射:是天子、諸侯舉行盛大祭祀之前所舉行的射箭活動。
賓射:是諸侯朝見天子,或諸侯互相拜時舉行的射箭活動。
燕射:是天子、諸侯等宴會時的射箭活動,其用意是歡聚、共商以示團結。
鄉射:鄉大夫、鄉村節社舉行的射箭活動。
我國古代曆史傳說中有許多關於射箭的神話傳說,特別是神箭手羿的故事流傳很廣。羿是夏代夷族的首領,射技精良。當時天上有十個太陽,草木都被曬焦枯了,人民生活困難,羿用箭射落了多餘的太陽,又射殺了毒蛇猛獸,使人民安居樂業。
由於射的發展,在技術上積累了一些經驗。雖然弓箭不是屬現代武術的範疇,但當時“射”與“禮”的結合,增強了人們的練武意識,激發了人們練武的熱情。
拳術與角力
人類徒手搏擊萌芽於原始社會,緣於生存競爭的拳打腳踢多是無意識的本能反應,真正意義上的具有一定技巧的搏鬥之術,開端於商時代。在甲骨文中還沒有“拳”字,但有“”字,意為二人徒手相搏,互擊對方頭部。許慎《說文解字》解釋為:“兩士相對,兵仗在事,象之形。”古人作戰時有意不用兵器而徒手搏鬥,實際上是展示力量和勇氣的武藝競賽。傳說夏桀和殷紂這兩個帝王都有非凡的勇力,《史記·律書》載:“夏桀、殷紂,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徽也。”《史記·殷本記》說:“紂王材力過人,手格猛獸”與猛獸搏鬥受到讚賞。西周“田獵”活動就是軍事訓練,內容之一是與猛獸搏鬥,鄭康成《詩箋》曰:“田獵,搏獸也”,朱熹認為“手執曰搏”。《詩經·大叔於田》描繪了鄭莊公之弟共叔段:“袒裼暴虎,獻於公所”,袒裼,肉袒,裸身;暴,空手搏鬥,意思是裸身徒手擊斃了猛獸。人與獸鬥當然要求有非凡的勇氣和高超的武藝,在古代也隻是個別極端的例子,拳搏技術更多地體現在人與人之間的徒手搏鬥中。商周時代,習練拳搏是軍事訓練的重要內容,《禮記》:“孟冬之月,天事乃命將帥講武,習射禦角力”;“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裸股肱,決射禦”。赤身裸體進行徒手搏鬥,是性炫耀,更是拳技的炫耀。
古代典籍中最早的“拳”字,見於《詩經·巧言》,詩中以“無拳無勇”諷刺一個人的無能,古注“拳”為“力”,在人們心目中男子漢應該有拳有勇,勇即指勇氣,拳即指力量。周代出現了“拳勇”一詞,用以代表武藝、勇力。《管子》記載當時風氣尚武,國君下令舉薦“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看出於眾者”,命令“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才,其罪五”。管仲在春秋時的齊國任相,幫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為了使位於東部的齊國稱雄天下,管子把軍事組織和行政組織統一起來,加強軍事訓練,鼓勵百姓習武練拳,使拳術活動在齊國得到很大發展,以致後人有“拳興於齊國”的說法。當時除了齊國外,其他一些諸侯國家拳術水平也較高,《春秋公羊傳》載,宋閔公的臣子長萬精於武藝,宋閔公講話羞辱了他,長萬竟舉拳打死了宋閔公,閔公的部下仇牧趕來複仇,一番對打,長萬又擊殺了仇牧,可見春秋時期拳擊水平已相當高了。
長期以來,“拳棒”之稱幾乎成了武術的代名詞。一些有識之士也發現了拳術技擊之外的另一種功能健身,著名軍事家孫子就曾指出:“搏刺強士體”,意即除了擊刺、搏鬥較量武藝外,拳術還有增強體質的作用。技擊和健身的雙重作用使拳術迅速發展,最終形成了中國武術一大景觀,細膩、複雜、流派眾多、千變萬化的拳種、拳法,魅力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