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曆史沿革(1 / 3)

一、教育曆史沿革

夏代學校

中國在史前文化時期,就已孕育了學校的胚胎。從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遺址所見的由老人與兒童合居的大房屋,便是最早的教育場所。與半坡大房屋相似的氏族聚落布局在陝西臨潼薑寨母係親族居住區域、洛陽王灣、甘肅大地灣等母係親族居住區域,均有完整的遺存,並與近世部分少數民族的公房製度相近。它是母係氏族社會晚期普那路亞式族外婚向對偶婚姻過渡時期的民居定式。在摩爾根所描繪的母係家庭公社中,對這類公房製度的生活細節有較多的介紹。從《詩·豳風·七月》描述周族公劉時代的公堂生活可以推知,這種以養老慈幼為主旨的原始教育形式,至少在夏代的中原區域,仍然普遍存在於農居獵居氏族群落之中,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對此也有簡略的介紹。如《禮記·王製》、《明堂位》所載虞夏時代的上庠、下庠及米稟,就是這類可以稱作“公堂”的大房屋,這種原始教育的形式一直延續至殷商西周,才逐步消失。

另外,由於原始宗教的產生和發展,逐步出現了卜史巫覡等神道設教人員。而在整個夏、商、西周的曆史時期,禮拜自然神靈及祖先靈魂等宗教祭祀活動,都被當作教育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王室及所屬邦國部落的重要國事活動。卜史巫覡等神道設教人員不僅是氏族部落的宗教領袖,同時也是最初的有閑文化階層,他們不僅專司文化教育方麵的知識,並有較多的時間精力從事天文、曆法、卜算、農業、醫術等方麵的研究,從而為學校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師資和知識準備。

見於古代文獻記載的夏代學校,有序、校等稱謂。《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庠”字下解:“禮官養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漢書·儒林傳序》也引孔臧等議:“聞三代之道,鄉裏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據此可知,三代學校名稱雖有出入,但養老職能相通,這與《禮記·王製》有關三代居學養老泮池躍鯉的記載相符。夏代學校除養老之外,兼行習射、視學、合樂、釋奠、擇士、講武、訊馘諸典,並有望氣治曆之事。

《禮記·王製》所記夏代學校的東序與西序,其建製有堂無室,也即《爾雅·釋宮》之“無室曰榭”,序與榭通。《國語·楚語》:“先王之為台榭也,榭不過講軍實,台不過望氛祥。”台榭對舉連文,是因其相鄰而其處明堂澤宮之內。所以,清代學者金鍔《求古錄禮說·明堂考》認為明堂為“洵大教之宮”,並考遠古之靈台辟雍俱在明堂範圍之內,夏學之東序居世室東門這外,世室即為夏代明堂之名。惠棟《明堂大道錄·明堂靈台》也謂夏學東序與辟雍、靈台、靈囿同處明堂四門之外,故蒙明堂之名。以此可證夏代學校既是政治、軍事、宗教祭典等項活動的中心場所,同時也是文化教育的活動中心。這反映了夏代學校教育的設置,尚未從一般的社會部門中分離出來。

夏代稱為“校”的教育機構,據《說文》解釋,為“木囚”、“交聲”。原意為木製刑具,在於匡正人為,交與教諧音,即含有教化之意。正人、教化意義的延伸、演變,使“校”逐漸成為專門化的教育形態。從夏代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狀況來看,已具備了學校產生的一般條件。以文字為例,從殷商甲骨文的成熟程度來看,夏代至少已有了原始的漢字。文字作為教育的媒介,使傳授知識、技能的教材有可能產生。但是,由於有關夏代學校的記載,迄今未得到考古出土文物的實證,所以我們至今無法詳細追述夏代教育的細節。

商代學校

見於文獻記載的殷商學校除有庠、序、學外,又有“瞽宗”這一新型的教育機構。

商代的“庠”在文獻和卜辭中均有記載,同夏代一樣以養老為主要職能。按照《禮記·王製》的記載:“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鄭玄注此“左學”即為下庠、小學,位在國中王宮之中。孔疏以養老在學,是為了宣揚孝悌之道。殷人舉行養老之禮,先要進行隆重的祭典,屆時參祭者服素白縞衣,其後一為禮食,以飯觳款待老人而不設酒;二為燕食,即在養老宴會結束後,文武百官與賓客徹夜共飲以合歡。這種養老之禮,一方麵是顯示尊師敬老之意,另一方麵也在顯示王室的恩澤。庠的教學內容如何,文獻記載很少。商代的序也是講武習禮的場所,目前也沒有具體的史料說明序的教學情況,但從《孟子·滕文公上》、《禮記·王製》等文獻記載來看,商的序與夏學之序沒有多少區別,均兼有養老、習射等職能。

所謂“殷學瞽宗”,原為樂師的宗廟,用作祭祀的場所。祭祀中禮樂相附,瞽宗便逐步變為對貴族子弟進行禮樂教育的機構。商代頗重禮樂教育,故有“殷人以樂造士,其學為瞽宗”說法。按照先秦文獻的記載,商學瞽宗位於國都南郊明堂西門之外,故也稱為“西學”,《禮記·文王世子》謂周承殷製,世子求學,“禮在瞽宗,書在上庠”。《周禮·夏官·大司樂》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為樂祖祭於瞽宗。”鄭玄注:“祭於瞽宗,祭於廟中。”根據周人祖述商製而立四學的曆史,可以窺見商學瞽宗大體有三個特征:其一,以禮樂教育為宗。禮的教育傳授有關宗教祭典方麵的禮儀知識,禮樂一體,而非分科設教。其二,瞽宗依附於商代宗廟重屋陽館之側,也是宗廟群落的組成部分。因此,文獻中“樂祖祭於瞽宗”也即“祭於廟中”。樂祖配食於廟中,則是因為典樂為宗祀、告朔、朝覲等宗廟大禮必備的設置,故而不僅作為宗廟祭典活動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尊祀先祖神靈的象征。商代之樂教作為宗教教育的組成部分,這種樂教是以宗教敬祖觀念為主旨的。其三,商代崇尚天命,教育之中雖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純粹意義上的倫理學教育。殷商置瞽宗,祀先賢於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這種“德”也隻在於強化順從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觀念行為。在《尚書·盤庚》、《高宗肜日》、《微子》等有關商代曆史文獻中雖屢有“德”及“厥德”,但其旨意也基本限於上述範圍。

卜辭的發現,證實商代學校已有某種意義上的教學活動。但目前還不能證實卜辭中的殷“學”及其教學活動與文獻中的序庠瞽宗等教育機構是否屬於同一範疇。惟卜辭中的“囤”,經考證即《說文》之“”假借為養或庠,是習射的場所,這與文獻記載基本相同。按照清代學者的考證,先秦文獻中之“學”、“大學”為殷代學校的總名,發而言之則有庠序瞽宗等稱。但無論名稱如何,文獻所記殷商學校的教學活動內容與卜辭所記殷學教學活動內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卜辭中有這樣一段文字:“丙子卜,多子其祉學,版不大雨?”說的是丙子日卜問上天:子弟們上學回來,會不會碰上大雨?還有一片記載商王命伊負責教育王族成員的文字:“乎持竿狀物者為最高權力的旌節多伊自於教王族。”另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在講殷時學校已有“多方”子弟來學“戒”。“戒”字在卜辭中象人手持戈之形。“教戒”是教授持戈警戒、舞蹈的技能技巧,屬於軍事技術和武術訓練方麵的教育。“多方”一辭在卜辭中屢有出現,經學術界多年研究證明即《易·既濟》爻辭“高宗伐鬼方”之“鬼方”,也就是後世之昆夷、獯鬻、儼狁、匈奴,在商代卜辭中有舌方、土方、羌方、鬼方、危方諸稱,通指殷商西北相鄰的遊牧部落民族。商代同西北邊陲的遊牧民族頻繁征戰,軍事技術也相應發達起來。這些“多方小子”既稱“小臣”,當屬於已臣服於商朝的那些遊牧部族,商王朝對這些已臣服的方國子弟(或戰俘)進行軍事技術教育,參加對外征伐戰爭,成為殷商重要的軍事力量。

殷人已有典冊可作教材,《尚書·多士》“唯殷先人,有典有冊”。筆冊工具的出現,標明商代學校已有讀書習字的教學條件。商代教育活動充滿神秘的宗教色彩,幾乎無事不占不卜。由此,與宗教有密切關係的數術,就成為殷人教育的重要內容。從卜辭中看,商代最大的數字已達8萬,數術的發達及其一般運算形式的出現,與商代盛行占筮活動直接相關,商代之數術教育實際是宗教占筮活動的附產品。

從卜辭中還可看到商代已有事教的老師,“學多口父師於教”,清代學者王引之考證:父師即《周官》之“師氏之屬,掌以美教國子以三德三行。父與大通,父師即大師”,也即《禮記·文王世子》之“父師司成”,主持大學教學事宜。是說雖為周初之製,但正如《尚書·洛浩》屢言“王肇稱殷禮”,“大悼典殷獻民”。西周初期大量使用了“殷遺多士”,周公製禮也大體沿用殷禮而略有損益。故西周之父師與卜辭中殷商父師竟名稱職責完全相同。陳祥道《禮書》卷四十九也引《尚書大傳》謂大師主大學之事,論學在東序。東序為夏商周三代學校之共稱。就《史記·周本紀》記商末太師、少師主掌禮器而言,商代“父師”身兼雙職:或讚掌國家宗法祭典大禮,或以禮樂執教於學校。這反映了商代教育也具有官師合一的特征。

卜辭中所見殷商“大學”,是用於獻俘祭祖的場所,並且與宗廟之神壇並列連舉,這說明商代大學也是宗廟聚落的組成部分,兼有祭祖、獻俘、訊馘、養老等職能,以教授有關宗教祭典等方麵的禮儀知識為主要內容,這與夏代學校的性質基本相同,與鄭玄考證《禮記·王製》所言殷人“右學”為“虞殷大學”的結論,也完全相符。所以,商代“大學”絕非現代意義上的高等教育機構,與敘利亞境內發掘的埃伯拉大學相比,也非同類文化遺存。正如清代學者金鍔所言:“所謂大學在郊者,即郊學,對小學而言大矣。”不能因獻中片斷零散的“大學”字樣,貿然推斷商代已有完整意義上的大學教育機構。

西周學校製度

西周學校製度是典型的官師合一類型,其教育內容主要包括禮、樂、射、禦、書、數的六藝知識。與商代相比,西周學校有較大的發展,其官學已有國學與鄉學之分,國學之中已有大學與小學之分,這在先秦文獻及銘文中均有具體的記錄。

西周國學專為貴族子弟設立,國學中之“大學”,“天子曰辟雍,諸侯日泮宮”。辟雍又分作“五學”,居中為明堂,外雍以水,故也稱為“澤宮”、“大池”。環水四周為“四學”,南學為“成均”,北學為上庠,東學為“東序”、“東膠”,西學為瞽宗、西雍。四學與森林水澤相擁,魚遊鳥棲、野獸集居,故成為貴族子弟禦車圍攻射獵野獸的場所,同時也進行射禦方麵的軍事技術訓練。辟雍雖承大學之名,並有天子承師問道,“行禮樂,宣德化,教導天下之人”等職,但同時也是王室舉行稀嚐大祭、朝覲、養老、饗射、獻俘、治曆望氣、告朔、布政等國事活動的場所。這是西周國家“官師合一”在學校設置及其職能方麵的典型例證。辟雍中之“四學”,成均習樂,上庠學書,東序習幹戈羽龠,瞽宗習禮。四學之製,也有分科設教的含義。但四學中的教師仍是政府官吏兼教導之責,而非專門意義上的教師職責。

諸侯泮宮取辟雍半製,東西南方有水,形如半璧。泮宮的性質職能與辟雍相同,是諸侯國政教活動的中心。《詩·魯頌·泮水》記魯僖公“既作泮宮”,在那裏觀飲酒,宣講治國善道,獻馘獻囚,並宣揚明德,處理政務。這是有關周代泮宮最詳實的記載。

西周小學或稱“外傅”、“幼學”,《禮記·曲禮》及《內則》記小學就學年齡是10歲。俞正燮《癸已存稿·學解》考《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即出居門塾之學,因其居於門學,故稱“門子”。《爾雅·釋宮》謂門側之堂為塾,《尚書·顧命》有左塾右塾之分,這個左塾右塾為西周諸侯的外傅之學,是諸侯貴族弟子的初學場所。按照《禮記·學記》的記載,西周貴族子弟因出身等級差別不同,其小學設置也不同製,諸侯小學立於公宮南側門闈,天子小學立於王宮四門,師氏守王門,保氏守王圍,擔任王宮小學的教導之職。西周的王宮、公宮也即明堂宗廟,學校也在明堂宗廟的範圍之內。鄭玄注《禮器》“魯人將有事於泮宮”,即引《逸書》“祀馘於周廟是也”。將魯學泮宮與周廟劃同。門塾之學也在宗廟範圍之內。這一點,已被20世紀70年代後期西周岐邑甲組宮室宗廟遺址的發掘初步證實。在甲組宗廟的布局中有東西兩塾,與《尚書·顧命》的記載相符,在與西塾相鄰相通的西廂第二室藏有甲骨卜辭,這與《儀禮·士冠禮》“筮於廟門……具饌於西塾”的情況相符,可證西周門塾之學同時也是占筮的場所。小學依附於筮史諸職,其教學內容自當以學習有關占筮數術方麵的初步知識為主,這與卜辭金文中“學”字教門下子識爻而會意的構形相通,而小學的師氏保氏諸官也同時兼有掌管占筮卜問的職責。鳳雛枝岐邑甲組宗廟遺址的H11窯卜辭中,有祭禮殷先王帝乙,求祜於殷先王太甲的內容,說明這個宗廟始建於武王伐紂之前,並且是諸侯一級的宗廟建製,由此推斷殷時王室門塾小學為四門之學,也即《禮記·祭義》之“天子立四學”。西周王室小學立四學,實際上也是繼承了殷商舊製。

西周的“鄉學”設置,依據地方行政區域而定,閭設塾,黨設庠,術設序,鄉設校。就一般情況而言,上述西周地方行政區域的設置情況是否屬實尚無定論,而西周的地方學校當有兩種類型,一為鄉校,這是地方上普通貴族及致仕退居鄉裏的紳士鄉官,於餘暇時聚會論談的場所,這種場所在春秋時期仍然存在,類如鄭國子產不毀的那種鄉校,它很可能是早周“公堂”的孑遺。這類鄉校於農閑之時,也對一般的平民子弟進行一些有關道德禮儀及農事方麵的教育。《尚書大傳·略說》:“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裏,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覆鋤已藏;祀樂已人,歲時已畢,餘子皆入學。”何休《春秋公羊經傳解詁》卷七所記父老裏正“十月事訖”,“教於校室”,當即這種情況。二為閭塾,這實際上並不是所謂學校,而是對勞動者進行監督管製的場所。《尚書大傳·略說》“上老平明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餘子畢出,然後皆歸。反亦如之”。上述何休《公羊傳解詁》也記父老裏正平旦開門坐塾上監視勞動者:晏出後時者不出,暮不持樵者不得人。這類鄉學其實並不具備任何學校教育的特征,也與西周貴族的門塾之學完全不同。

內宮教育是西周王室設立的女子教育形式,主要對後妃、公宮及宮人進行一些有關宮廷禮儀和婦職的教育。《周禮·天宮·內宰》記“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禦”。《禮記·昏義》並記周代天子諸侯娶妾,婦人先嫁三月,要由女師教以婦德、婦容、婦功等“四德”及有關祭祀方麵的知識,並以魚藻等水中“陰物”作為祭品,以標示婦女的“陰德”,強調“天子聽男教,後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外內和順,國家治理,此之謂盛德”。顯然,後宮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培養後婦“陰德”,維護王室禮儀,穩定後宮秩序。

西周國學教育內容以禮樂為中心,附以射、禦、書、數。

禮教是有關政治、宗法、人倫道德規範禮儀等方麵的知識教育。禮是西周立國的準繩,涉及的內容也十分廣泛,《禮記·經解》謂“禮之於正國”,猶如衡之於輕重,繩墨之於曲直,規矩之於方圓,所以禮的教育在西周六藝教育中占有核心的地位。西周的禮教除了規範祭神祭祖等宗教觀念和禮節之外,還在於灌輸尊卑上下的等級觀念和宗法王觀念,以強化西周王權的政治地位。西周國學教禮包括吉、凶、軍、賓、嘉五個方麵,文獻記載中的鄉學有冠、婚、喪、祭、饗、相見等“六禮”。禮教在國學中由師氏主掌,鄉學中由大司徒主掌。

樂教主要是學習有關宗教祭祀樂舞的知識,包括音樂、舞蹈、詩歌及雛形的戲劇、作文,概言之為樂德、樂語、樂舞的教育。樂教是國學主課之一,由大司樂總其責。“樂德”教育內容包括中和祗庸孝友六個方麵,也是政治宗教和人倫道德的綜合教育,其核心也是張揚等級名分的觀念,所謂聲音之道,與政相通,西周各種重要的國事活動,如:嚐大祭,宗廟朝覲、會同、鄉飲酒禮等活動都配以樂,並通過不同的樂舞表達現實世界的尊卑名分觀念。所以,《祀記·樂記》注重“樂觀”,認為“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於樂”。西周之樂稱德也有廣泛的社會含義。《詩·周頌·清廟之什》稱頌文王之功烈德澤,稱頌內容就包括文王之德在天,而為濟濟多士的楷模;《烈文》稱頌成王即政,諸侯助祭,審明刑典,勤明王德;《天作》稱頌文王在岐邦推行文明之政,廢除狄夷舊俗;《時邁》稱武王“載戢幹戈,載橐弓矢”,征服天下,又能惟才是舉;《臣工》則反映了西周諸侯朝覲天子,參加宗廟祭祀的情景。《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季劄使魯,稱《小雅》之樂,“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反映了“周德之衰”;《大雅》“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體現了文王之德;稱韶箭之舞,“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顯然,音樂所表現的廣泛深奧的哲理不僅深入人的內心世界,而且反映了社會政治文化生活的各種觀念,因而成為西周學校教育必不可缺的內容。所以,後代學者認為:“通檢三代之書,樂之外無所謂學”。而西周樂德之理的精微,“也必得大學始可教授,而學者亦必知此,可與於祭射之列,故學者之學樂,亦為用世之具。”西周的樂語教育包括興、導、諷、誦、言、語六個方麵,而樂舞教育又分作大舞和小舞,其中“大舞”有“六樂”之稱,分別為《雲門大卷》、《大鹹》、《大磬》、《大夏》、《大》、《大武》,相傳是黃帝、唐堯、虞舜,禹、湯、文武6代史詩性配樂舞蹈,分別頌揚了上述曆史人物的豐功偉績。通過樂舞教育,使學生了解到民族的創業曆程和社會的滄桑有變,增加愛國的情感,並通過舞的動作和韻律,使學生活動血脈,陶冶性情,提高藝術欣賞和藝術創作的能力。

禮教與樂教互為表裏,相輔而行:“樂所以修內”,“禮所以修外”,“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移俗,莫善於樂”。禮教配合樂教,可以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調和尊卑貴賤之間的衝突,有利於鞏固西周的王權統治,這也是西周重視禮樂教育的根本原因。

六藝中的射禦是培養武土的教育,西周禮法中規定士子要習“五射”: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學“五禦”:鳴和鸞、逐水曲、過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射禦教育不僅僅是一種體力或技藝的練習,而是一種綜合性的教育,其中包括道德情操和內心誌向的培養。在射禦二教中,以射最受重視,在西周銘文中屢有王室貴族子弟在辟雍、學宮習射的記載。如:周康王時的《麥尊》:“若日竭,在壁,王乘於舟為大豐,王射大奔禽。”穆王時的《靜嗣》:“王命靜嗣射學宮……射於大池。”射藝的高下常作為士子被獎勵、提升的標準,諸侯貢士也要經過射禮的考核,以定優劣。

六藝中的書數是有關讀寫算的知識教育。書是識字教育,分作“六書”:象形、會意、轉注、指事、假借、諧聲;數是數術知識教育,分為九數:方田、粟米、衰分、少廣、商功,均輸、盈不足、方程、勾股。數術教育具有明顯的實用實效特征,並放置於小學講授,因而稱為“小藝”,是學習禮樂的基礎;射禦在大學階段學習,故而稱作“大藝”,也是修習禮樂的必要準備;禮樂之教,則是最高境界的道德學問,是學為人君、治理天下所必備的修養,故稱為“大道”、“大德”,而射禦書數雖不可少,卻畢竟是“器”,所謂“君子大道不器”,中國古代教育重德輕技的傳統大抵發源於此。

總括西周的學校教育,“學在官府”是其最突出的特征。這一特征體現在教師方麵,是“官師合一”,教師既行教事,又兼管國家的日常事務;體現在教學場所方麵,學校的設置同時是舉行祭祀、朝覲、養老、饗射、獻浮、治曆、望氣、告朔、布政等日常國事活動的場所;體現在學校習禮樂所必需的禮樂重器及典漠訓誥簡冊方麵,則基本秘藏於官府之內,民間自然無力購置;在知識技能的傳授方麵,則是“官守其業,而有官族”,奴隸主貴族世代壟斷著知識學問,視之為私己的財產,秘不外傳。就這些特征而言,西周的學校教育與古希臘、羅馬的教育截然不同,後者多為私立學校,教師地位很低,多被視作賣藝者流,如雅典的文法、弦琴學校多為殘廢軍人或贖身奴辦理。西周的學校則均為官辦,執教育也均為現任官吏。這種“官”與“私”的兩種類型,反映了東西方兩種教育形態最初的曆史淵源。

禮樂禮製

《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季文子使太史克對魯宣公說:“先君周公製《周禮》。”《尚書大傳》說:周公“製禮作樂”。禮樂製度為西周主要的社會調控手段,集中表現了西周時期封建領主貴族的政治思想。

《左傳》昭公五年說,“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隱公十一年說:“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隱公十一年又引周諺說:“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冕服玉人這裏觸及到“禮”的各個方麵:“禮”的目的是“守其國”、“定社稷”、“利後嗣”,也就是用以維係統治:“禮”的作用是“行其政令,無失其民”,實際也就是實行封建領主階級對廣大人民的統治;“禮”的內容有兩方麵,一是所謂“序民人”,即確定等級秩序,一是“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即確立周的宗主地位與異姓諸侯的臣屬地位,二者均從屬“禮”的目的。

禮可分為吉、凶、軍、嘉、賓五類。禮主要有兩條原則:一是“君子勞心,小人勞力”;二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左傳》襄公九年說:“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製也。”《國語·魯語下》說:“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訓也。”可見,這條原則至遲在周初已明確也規定了。《孟子·滕文公上》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勞心者自然指各級貴族,勞力者則指從事各種勞作的平民和奴隸。這條原則反映了禮對社會分工進行了明確的限製。“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則明確指出禮隻適用於貴族,而刑主要是針對廣大平民的,這就道出了禮的本質。

禮對當時人們的行為規範提出了兩條基本要求,一是親親,即親其所親;二是尊尊,即尊其所尊。親親、尊尊的目的在於維護貴族內部的等級關係,解決並處理其內部分歧。貴族內部凡是有關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之間的關係,以及衣食住行、喪葬嫁娶、祭祀祖先鬼神乃至軍製政令等都必須按照一定的禮製來進行。因此,從本質上來說,禮是周王室維護封建領主製度的工具。憑借該工具,周王室在庶人以上的範圍內建立起符合統治階級利益和意誌的秩序。禮樂製度成為當時規範人們行為的基本準則,正如《禮記·曲禮》所言:“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公爭辯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淮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禮樂既然是一種等級製度,自然存在著如何維係這一製度的問題,這裏有暴力的因素,也有意識形態方麵的因素。就意識形態因素而言,周人主要把“禮”本身作為辨別善惡、順逆的準則,變成一種道德規範。這可從春秋時人們談論西周禮的情況得到印證。《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說:“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從這裏可以看出,分別上下尊卑的禮主要靠“德”、“孝”這兩個道德規範來確定並維係其等級。維護等級尊卑,也就維護了“君令臣共”的“德”和“父慈子孝”的“孝”。這樣,循著“君令而不違”等“禮”的準則去行事,便是“善”,反之自然是“惡”。由善惡又導出順逆。《左傳》隱公三年說:“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也就是說,破壞貴賤、長少的等級製,破壞親疏、舊新的血緣《周禮》書影製,即破壞了“禮”,是“逆”;反之,以德行、孝道去維護“禮”,則是“順”。若“去順效逆”,必然“速禍”。“孝”在西周社會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維係宗法製。宗法製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礎的。嫡長子繼承,使周天子以及封建領主貴族的家庭財產不致分散,地位不致下降,體現了對父母的孝。而孝於先祖,便意味著“小宗”孝於“大宗”,諸侯孝於宗室。“孝”有利於維係宗法製,自然就有利於維護禮樂製度,有利於對人們的行為規範進行調控。

周王室雖然通過禮樂製度來調節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對於庶民,則主要運用法律條文來製裁其反抗。在《禹刑》、《湯刑》的基礎上,周代又製定了《九刑》。周公製定周禮,在所作的誓命中說:“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凶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這表明《九刑》的主要內容,在於嚴懲那些所謂“盜”、“賊”的行為,維護封建製度的基本法則和封建領主貴族的根本利益。據《尚書·呂刑》所記,除墨、劓、、宮、大辟五刑之外,還有鞭刑和流放。判處五刑的律條,墨刑和劓刑各有一千條,刑五百條,宮刑三百條,大辟二百條,共三千條。法網之嚴密,遠遠超過前代。

這些嚴密的法網,主要是懲治庶民的。一般貴族犯法,或有特赦,或有權宜,即使按律判刑,還可以“贖刑”,即交納一定數量的罰金,可以免刑。禮與刑對維護西周封建統治起到了互補作用。

春秋官學

《詩·鄭風·子衿》曾描繪過一幅東周時代因官學頹敗而使士子浪蕩街頭的情景,鄭玄認為此詩諷刺了亂世學校不修的社會現實。官學急劇衰敗的主要原因在於:春秋時期鐵製工具和牛耕犁的普遍使用,極大提高了生產力的水平,為諸侯、領主們提供了“辟草菜,拓土地”,擴大私田麵積的條件。隨著私田的日益增多,出現了“私肥於公”的情況,打破了舊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經濟格局。經濟的下移必然導致政權的下移,周天子大權旁落,形成了諸侯大國爭霸的局麵,“禮樂征伐”已不能“自天子出”,而是“自諸侯出”,甚至“自大夫出”,進而出現“陪臣執國命”、“政在家門”的局麵。政治經濟權力的下移,也導致了學術的下移,官學賴以生存的政治經濟基礎逐日瓦解。原本在宮廷專門掌管典籍,身通六藝的士人紛然出走,流落民間。《論語·微子》記載:宮廷中司禮樂的大師摯到了齊國,樂師幹前往楚國,樂師繚去了蔡國,樂師缺進了秦國,打鼓的方叔流落黃河地區,搖小鼓的武人居漢水地區。

春秋中晚期還出現過兩次重大的學術下移、典籍擴散事件。一次是在周惠王、襄王之間,因先後發生王子頹及叔帶爭奪王位的內亂,世代掌管周史的太史司馬氏離周去晉。一次在周敬王立位之前,王子朝爭奪王位失敗,旋率召氏、毛氏、尹氏、南宮氏等貴族和百工,攜帶王室所藏文典逃奔楚國。從此,東周王室文化大幅度衰落下去,而楚國則取得了與宋、魯並列的三大文化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

在文化下移的曆史過程中,昔日的官府之學成為春秋戰國諸子百家學說的源藪,史傳儒家出於司徒之官,道家出於史官,陰陽家出於掌天地四時之官,法家出於理官,名家出於禮官,墨家出於清廟之守,縱橫家出於行人之官,雲雲。所傳雖不盡準確,但二者之間的曆史淵源是不容懷疑的。在學術下移的過程中,士階層的興起和壯大,也為私學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師資條件。昔日的官學之士離開官府,分散到晉、衛、趙、秦、楚、齊、魯諸國,促成了春秋戰國多元性文化的格局,打破了官掌學術,私門無著述的舊模式,從而為私學的產生創造了成熟的文化環境。

春秋私學

春秋末期,群雄角逐,邦國林立,大量的士奔走於諸侯公室之間,謀求生計。忙於攻戰的諸侯無暇顧及學校,而各國為了謀取霸權或求得生存,對人才的需求又急劇增加,在舊官學基本瓦解的曆史條件下,客觀上需要一種新的教育模式來填補這一曆史空白,承擔培養人才的職能,私學便由此應運而生。

私學是相對於官學而言,由私人授徒辦學的教學組織形式。在孔子生活的時期,私學已經出現了。從一些零散的古籍記載來看,在孔子之前或孔子的同時期,即有一批有識之士在開辦私學。在孔子之前授徒講學的相傳有周室的老聃,楚國的老萊子、伯昏無人,鄭國的列禦寇、鄧析、壺丘子林;與孔子同時在魯國講學的有少正卯,還有王駘、柳下惠、常樅、詹何等人,《呂氏春秋·下賢》記:子產相鄭,拜望老師壺丘子林,其師門弟子以年齡長幼依次排坐,並不因子產位至宰相之尊而加置上坐,卻讓他依次坐在門旁。《說苑·反質》記訟師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隻要學生繳學費,便教以雄辯之術。應該說私學並非孔子一人首創,但他確是把私學推向新境界的最傑出代表。

孔子一生除極短暫時間內從政之外,絕大多數時間從事教育,整理文化典籍,是最負盛名的私學大師。他廣開私學之門,“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他創辦的私學規模最大、最正規,成就遠遠超過他的先人和儕輩。

在壺丘子林、鄧析時,私學已出現收徒不論出身門第,學習繳費的現象,至孔子辦學時,又第一次公然宣稱“有教無類”,無論出身、性格、趣向如何,凡“自行束惰以上”者,都可前來受教。孔門弟子中,貴族、富商、平民、賤人無所不有,甚至“暴者”、“大盜”、“刑戮死辱”之人,隻要虔誠求教,都未嚐不誨。孔門弟子不僅不受出身貴賤的限製,同時也不受地域的限製,其門人有許多就來自諸夏以外的蠻夷之邦,而孔子本人也多次發願到東夷施行禮義教化。孔子“有教無類”的主張,體現了中國古代從未有過的普及教育觀念,對中國2000多年的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孔子一生培養了一批掌握經術及治國本領的統治人才或教師。他的學生在其生前就積極參預了齊、魯、宋、衛諸國邦邑的治理和政務,並有相當的政績。在孔子死後,弟子七十二賢散遊諸侯,“大者為師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門徒遍及衛、陳、楚、魏、齊、魯諸國,使儒學傳習輾轉,影響擴及夷夏諸邦。

至戰國時期,隨著社會局勢的巨變和民間學術文化的發展,又有許多哲人、學者投入到教育行列之中,專以一家之言立教。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有墨子、孟子、荀子等人。墨子繼孔子之後,成為第二顯赫的私學大師。《呂氏春秋·當染》記孔墨後學顯榮於天下者,“不可勝數”,故後世冠之以“孔墨顯學”的契數五教圖美稱。墨子門人百八十人,學門師長稱“巨子”,師生情義深重,凡師門驅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在墨子之後,規模較大的私學大多集中在齊魯燕趙一帶。如孟子門徒數百人,於威宣之際遊學於齊國稷下;弟子多達3000人的淳於髡、學黃老道德之術有門人過百人的田駢,以及荀子、鄒衍、鄒爽、慎到、環淵、接子、鄒忌均以所學稱著於世,率徒遊學齊魯趙衛魏諸國,或稱“稷下先生”,或“盡地力之教”,或為“帝王之師”,“談天、雕龍、炙轂過,辯堅白同異,行禮義之化”,各著書言治亂之世,以所學傳習天下,私學門戶紛呈,而又不拘於私見,與百家爭鳴的學術文化繁榮局麵珠聯璧合,相映生輝。

私學作為一種新型的教育體係,基本脫離了國家政府部門獨立出來,在很大程度上打破“政教合一”的傳統,完成了學校教育獨立化的曆史進程,標誌著中國古代出現了完整意義上的學校教育類型。

總括而論,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自由講學,各具特色。私學的創立者多為當世聲望高卓的學術犬師,教學內容、方法、原則均由自己擬定、創新,教育觀點凡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能成一家之言,便可立為師門。《漢書·藝文誌》記儒家“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道家講求“清虛自守”,“君人南麵之術”。陰陽家講求天文曆象;墨家貴儉、兼愛、尚同、非命,並重視應用科學技術的傳授;而法家則以刑名之術,馴化學人。凡此種種,足見私學之一斑。

為諸家學派的基地。春秋戰國時期較為著名的思想家,大都是聚徒講學的教育大師,各私學大師均以己學為講學的主要內容。《呂氏春秋·勸學》謂“師之教也,不爭輕重尊卑富貴,而爭於道”。所言即是指此。私學成為諸家學派宣揚自己的主張、“辯其談說”的論壇和基地。一般來說,某家學派的理論越具特色,社會聲望越大,吸引的生徒也就越多,生徒越多,也就越能擴大該學派的影響。思想家與教育家合二為一,是這時期私學的主要特征之一。各大私學與各派學術思想的相互交融,將先秦“百家爭鳴”的學術局麵推到了鼎盛階段,而“百家爭鳴”的學術論辯又大大提高了私學的教育水平。

是參議時政的論壇。私學大師們恪守自己的政治信條,描繪“治國安邦”的理想藍圖。他們往往站在時代的前列,清議時弊,品評君主,設計未來。他們常常攜其弟子不辭勞苦地周遊列國,不厭其煩地闡述自己的政治主張。諸如孔、墨、孟、荀等私學大師終身均以匡正時弊為念,這反映了當時的教育為社會政治服務的特點。

以教士、養士為職能。春秋戰國是一個需要智能,並產生智能的時代。在劇烈的社會變動中,大小統治者都迫切感到用賢和得人的重要,《管子·霸言》總結這一形勢:“夫爭天下者,必先爭人。”各國爭士、養士蔚然成風。所謂“養士”,“不在所與居,在所與謀也”,即招納、供養士,以士為師友,讓其發揮智囊的作用。率先用士養士的是齊桓公,他用管仲為相,養遊士80人,由於他善於養賢使能,便第一個登上了霸主的寶座。士在社會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致使“入楚楚重,出齊齊輕”,“得士者昌,失士者亡”。戰國中期,一些封君為自立門戶,也不惜重金延攬天下名士。“養士”的盛行刺激了私學的擴展。許多平民把讀書做士,視為躋身仕途的捷徑,紛然投師從教。私學與“養士”形成了相互依托,相輔而行之勢,甚至有時兩者又合二為一,戰國時期荀子就曾帶徒依附於春申君門下,公孫龍帶弟子充當平原君的賓客。這在當時均是依養士之門而立教的顯例。

遊學列國,進行學術傳播和交流。私學有一特殊的活動——遊學,這也是私學突出的特點。私學大師多率其眾徒遊學於列國,“上說下教”,以擴大其政治影響和學術影響。孔子曾率弟子周遊8個諸侯國。孟子也是前呼後擁“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出齊入梁,遊學列國。荀子本人是趙國人,多次率徒遊學於齊、楚、趙之間。其他私學大師也多如此。遊學活動的展開,活躍了學術空氣,擴大了學術影響,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學術交流,拓寬了弟子們的視野。

總之,私學的產生,是對中國古代傳統文化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帶來了春秋戰國文化的繁榮,對百家爭鳴的出現,對曆代私學的發展以及官學的改造,都有著深遠影響。

稷下學宮

稷下學宮的緣起

戰國中葉,齊國創設的稷下學宮,為當時惟一的新型官辦高等學府。它的涎生,使當時中國文化教育的中心轉至齊國。稷下遂成為各種學派薈萃的園地,百家爭鳴的場所,開創了先秦文化教育的新局麵。

稷下學宮初建於田齊桓公當政時(前375~前357),與古希臘柏拉圖創設雅典學院的年代大致相當。因學宮設於齊國都城臨淄(今山東淄博市淄川區)的稷門(城西門)處,而稱作“稷下之學”或“稷下學宮”。經齊威王、宣王二世,稷下學宮達到了鼎盛。到田齊王建當政時(前264~前221),齊田局勢岌岌可危,稷下學宮也江河日下。至公元前221年,齊為秦所滅,這所高等學府便隨之消失。它前後曆經桓公、威王、宣王、渭王、襄王、王建六代,凡140年左右。

稷下學宮是由齊國養士逐漸演化、升華而成的產物。春秋戰國時期,在列國爭相養士的熱潮中,齊國養士最早最多,齊桓公時便因養遊士而稱霸。除公室養士之外,私門養士之風也十分盛行。齊國孟嚐君田文養“食客數千人”,以此培植個人勢力,與公室爭鬥。列國公室私門競相養士,大大有助於人才的吸收和培養,而且為從事文化教育事業的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條件和閑暇。這也成為稷下學宮產生的曆史條件。操辦學宮的曆屆田齊王都繼承了先王的遺旨,給稷下先生以很高的政治地位和優厚的生活待遇,並且一如既往。齊國像當年養士那樣,根據學者的水平和名望,將其分作若幹等級。甚至稷下先生的學生的待遇也由老師的地位而定,徒隨師貴。當年孟子要離齊它去時,宣王曾以“養弟子以萬鍾”作為挽留的條件。給先生萬鍾,用作養其弟子之資,可見稷下學宮既養師亦養其徒,兼養士與育士於一身,這是稷下學宮脫胎於養士之風的顯證。

稷下學宮的構成及其特征

稷下學宮不同於西周時官府之學,也不同於秦漢以降的太學、國子監等官學,它集收徒講學、研究學術、參議國政於一身,是一個特殊的教育機構,也是中國古代官學的一個重要設置,具有鮮明的特色:

有教無類,擇優聘師。稷下學宮在招收學生方麵,借鑒了當時私學中“有教無類”的辦學方針,取締了以往奴隸主貴族享有的教育特權,所招學生不問門第出身,用度由國家供給,學生最多時達“數百千人”。在選擇教師方麵,不分貴踐,擇優聘用,統稱“稷下先生”。如出身家奴、身為贅婿的淳於髡就被推為稷下先生。凡來稷下的學者大師,齊王都要親自召見,通過問對,察其學術水平,並據社會聲望的高低,帶徒多少,授予不同的頭銜。最高的列為“上卿”或“客卿”,次等的列為“上大夫”和“大夫”,也有的被尊稱“博士”。稷下先生受到充分的尊崇,致使天下著名學者紛至遝來,絡繹不絕。孟子曾兩次遊學於稷下學宮,荀子也頻繁出入此地。孟、荀均被列為客卿,號稱“稷下之冠”的淳於髡拜為上卿。此外,被列為上大夫和大夫的比比皆是,齊宣王時“鄒衍、淳於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當時稷下先生“千有餘人”,凡列為大夫者,皆“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這種尊師重教的措施,招攬了各國名士攜其弟子前來講學,致使稷下學宮人才濟濟,成為一所“跨國”性的高等學府。

稷下學宮采用了民主管理體製,學宮中主持教學、掌管重大學術活動的為“祭酒”,均為學問淵博、德高望重的學界泰鬥。如荀子“三為祭酒”,並有“最為老師”的美稱,即年齡最大,學術水平最高。“祭酒”的稱謂便由此而流傳後世,成為秦漢以後全國最高學府——太學或國子監的負責人。

兼官學與私學於一身,容育士與養士於一體。稷下學宮是由田齊創辦的官學,但其基本細胞卻又是私學。前往講學的學者,大都辦有私學,帶其弟子同入稷下。淳於髡“弟子三千”;孟子“從者數百人”;田駢有徒百人;宋研、尹文“率其群徒,辯其談說”。這些大師的從遊弟子多者數千百人,少者也有幾十或數人。弟子來稷下學宮仍從其師受教,這樣便形成了官學中有私學的局麵,私學成為官學中的個體。稷下學宮成為官方主持之下,私學雲集的一種官資私辦的聯合體。實際上稷下學宮是由春秋私學向漢代官學過渡的一種中間形態。

教學與谘詢相結合。稷下學宮人材濟濟,薈萃了儒、道、法、陰陽、名等各家各派有謀略的知識分子,自然形成了一個“不治而議論”的谘詢群體。戰國時期,群雄角逐,戰爭頻仍,呈現“諸侯放恣,處士橫議”的景象。正是在這種局勢下,稷下先生們紛然為社稷安危出謀劃策。稷下先生雖有上卿、客卿、大夫之別的封位,但這僅標明榮譽、待遇的高低,他們沒有加入實際的官僚行列,不負責具體政務,“不任職而論國事”,發揮著“智囊團”的作用。他們議論時政的利弊,並提出自己的主張,所謂“各著書言治亂之事,以幹世民”。“議執政之善否”,或“鹹作書刺世”。這承襲了春秋時期鄭國“鄉校”清議政治的風尚。

稷下先生即為國學老師,也為謀士。他們在帶徒授課的同時又充當著國君的顧問。博學強記的淳於髡喻諫齊威王之舉,至今仍然傳作美談。正是有淳於髡等稷下先生的晉諫,齊威王勵精圖治,複興霸業,重用鄒忌、田忌、孫臏等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改革軍政,增強了國力。稷下先生們不僅在齊國諫威王、說宣王、勸滑王,而且率徒遊學,穿梭於各國之間“上說下教”,各抒己見,陳清利害。從中國古代教育的發展脈絡追溯其淵源,稷下學宮這種教學兼谘詢政治的形式,是曆史上由政教合一向政教分離轉變,由養士演變、升華為育士學堂過程的中間形式。

教學自由與嚴格學規相結合。稷下先生可自由招生,來去自由,“合則留,不合則去。”學生進校後,也有擇師的自由,聽課的自由,不限於僅聽一個老師的課,也不拘於從一而終地追隨某個先生,出現了學無常師的狀況,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各種學說,擴大視野。這便呈現出教與學雙向選擇的自由。此外,在稷下學宮,還常有“遊學”活動,即稷下先生攜其學生周遊列國,進行講學或交流學術,對於擴大該學說的影響,活躍學生的思想起了積極作用。它充分體現了稷下學宮教學自由的精神。但是在自由講學的同時,還有一套對學生嚴格管理的規則,《管子·弟子職》篇據郭沫若考定是稷下學宮的學生守則。這個守則從學生日常起居的衣著服飾,從課內聽講到課外複習,從尊敬師長到品行修養,麵麵俱到。可以窺見昔日稷下學宮有條不紊、井然有序的風紀。教學自由與嚴格學規的結合,使得學校呈現出既嚴肅、又活潑,既緊張、又自如的有張有弛的教學秩序。

兼容並包及百家爭鳴的辦學方針。稷下學宮的教學組織者、領導者,是由眾人推舉的學界名流。國君不直接幹預教學與學術研究,形成了權力與學術相對分離的格局,為學術向深度、廣度方麵的發展提供了條件,也為百家爭鳴創造了環境。自稷下學宮建立之後,桓公、威王、宣王等都禮賢下士,網羅眾家,廣招天下英才,廣開言路,顯示了當時國君的開明、豁達大度。它向各國有識之士敞開大門,為其提供優厚的物質條件和學術環境,不囿於一家一派之言,容納“百家之學”;不分國籍、不論出身門第,延攬天下學界精英,使稷下學宮聲望日隆,教學和學術水平也日益提高,成為戰國時期的文化教育中心,並成為百家爭鳴的論壇和文化沙龍。

見於史書的稷下先生中有:儒家的孟子(鄒人)、荀子(趙人)、徐劫和其徒魯仲連(齊人);道家的宋研(宋人)、尹文(齊人)、環淵(楚人)、接予(齊人)、季真(齊人)、彭蒙(齊人)、慎到(趙人)、田駢(齊人)、慎、田二人後由道家轉向為法家;陰陽家有鄒衍(齊人)、鄒爽(齊人);法家學派有鄒忌(齊人);名家有鬼說(宋人)、田巴;還有“學無所主”的淳於髡(齊人)。按國籍分,以齊人最多;按學派分則以道家學者最盛。稷下道家又分作三派:宋研、尹文派;彭蒙、田駢、慎到派及整理老子遺說成《老子》的環淵派。後以宋、尹為代表的道家學派發展為黃老學派。此外,法家在稷下學宮中也有舉足輕重的位置,被認為是稷下之作的《管子》記錄了大量法家思想,是法家在稷下學宮中實力雄厚的佐證。

稷下學宮除正常教學外,還有定時舉行的由各學派參加的學術研討會——“期會”,劉向《別錄》中說:“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各家學派濟濟一堂,有的講“陰陽之術”,有的“序君臣父子之禮”,還有的講“不別親疏,不殊貴賤”等。各家學者持之有故,暢所欲言。通過“期會”,使諸學派得以交流,打破了封閉式的門戶之見,拆除了學派間的森嚴壁壘,出現了學術上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盛況。在“期會”上,師與師、師與生之間可以展開駁難,充分顯示了學術民主的氣氛。爭鳴的結果,使各派勢力消長出現了起伏不定的現象,諸家通過互相批評攻伐,又互相吸收,“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既相互駁難具有排他性,又相互借鑒具有趨同性,各派在“相生相滅,相反相成”的對立統一過程中,不斷分化和交融,使稷下學宮後期,出現了兩個綜合各家思想的派係,即“黃老學派”和荀學。黃老學派“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該派是以老子學說為基調,又滲入了儒、墨、名、法等各家特色;荀學是以儒家為主體,集各家優點之大成。這兩派均是百家之學融合的產物。

稷下學宮是戰國時期獨一無二的官辦高等學府,是對舊官學改革的成果。它的創辦為先秦教育史揭開了新的篇章,其規模之大、曆時之長、特點之鮮明、成果之卓著,堪稱中華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跡。它的官私合辦的形式可謂中國教育史上一大創舉。它的誕生,使從西周官學到漢代太學之間官辦高等學府的缺闕脫節得以銜接。稷下先生多有作品傳世,其中稷下學人的論著彙編《管子》,是中國文化寶庫中的一塊瑰寶,其《弟子職》,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個較完備的學生守則,成為曆世書院、官學製訂學則、學規的藍本。它首開中國曆史上學校實行網羅眾家、兼容並包、學術自由的先河。它創設的“期會”製,也成為後世書院“講會”製的濫觴,對書院自由講學、開放門戶、切蹉論辯的教學形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稷下學宮的教學碩果累累,培養了大批治學、治術的人才。稷下學宮是精英文化的集結地,它容納了那個時代的多科學術領域最高水平的文化積澱物和一些具有開拓性、創新性的文化成果。

秦代文教政策

秦在統一六國之前,就有重視實利,輕視禮樂的傳統。早在前6世紀初,輔佐秦穆公“東服強晉,西霸戎夷”的由餘,就視詩書禮樂之教為禍亂之源。戰國中期商鞅變法,獎勵耕戰,倡導刑名之學,直斥務學“以詩書為教”、“其國必削”。而“民不貴學”,反倒“國安不殆”。秦滅六國前夕,韓非著《五蠹》、《孤憤》、《說難》等十餘萬言,薄文學禮義之教,斥私學“亂上反世”,使“士有二心”,不利於統一政令,也深得秦王嬴政的賞識。

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既忌於士儒學古非今,惑亂黔首,不利於穩定政局;又鑒於先秦諸侯各國厚招遊學,虛言亂實,致使社稷滅絕的教訓,斷然實行了取締私學、焚書坑儒,以吏為師等政策與措施。同時,秦始皇恃強權立國,在實施文化教育政策方麵,也薄仁寡義,“事皆決於法刻”,表現出極大的嚴酷性。

前213年,儒學博士淳於越借為秦始皇賀壽之機,鼓吹分封製,提倡“師古”,引發出一場有關私學是否應繼續存在的爭論。丞相李斯認為:私學是“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環境下的產物,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士當學習“法令辟禁”,而私學則以不合法度的內容竟相教人,各以其學妄議朝廷政令,私學不禁,則必然導致“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的惡果,從而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專製。因此,他力主取締私學。他的建議得到秦始皇的讚同與批準。取締私學政策的實施,標誌著春秋、戰國以來百家爭鳴局麵的結束。民間的學術傳授被定為非法活動而加以禁止,對教育事業無疑是巨大的摧殘。

民間藏書是私家從事學術研究和教育活動的前提,因此“焚書”便成為取締私學的基本措施。前213年,秦始皇頒布“挾書律”,規定:“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秦坑儒穀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次年,儒生盧生和侯生對秦始皇的為人行事指責一番後逃亡,儒生460餘人被牽連告發,坑殺於鹹陽。太子扶蘇也因諫止此事,而被貶斥上郡。“坑儒”本是一次孤立事件,與“焚書”並沒有直接聯係,也不具有政策性意義,但恰好發生在焚書禁學之後,而且又是針對讀書之人,因而人們將其與“焚書”聯係在一起,客觀上成為秦代文化專製政策的重要體現。

實施這樣嚴酷的政策,使絕大部分民間藏書毀於一炬,實為學術文化的一大浩劫。焚書、坑儒、禁學,激化了社會矛盾,促使大批的知識分子轉化為秦政權的反對派,削弱了秦王朝的統治基礎。《漢書·儒林傳序》稱:“陳涉起匹夫,驅適戌,以立號”,而魯中縉紳先生竟不計其微賤,紛然往歸委質為臣,原因就在於“秦禁其業而發憤於陳王”。當時有些學者也不顧禁令,私藏圖書。如濟南伏生藏《尚書》於壁中,直到西漢建國後,才將藏書掘出,並在齊魯一帶傳習講學,成為漢初專治《尚書》的一代宗師。當然,由於秦王朝國祚短暫,博士隸屬於“九卿”之一的掌管禮儀祭禮的太常。漢初博士秩為四百石,宣帝時增為比六百石,官品相當於縣令、縣長,隻不過是中下級官職。但博士在朝廷中很受尊崇,其地位優於其他同級甚至級別更高的官員。《漢宮儀》記載冠冕之製,博士與卿、大夫、尚書及二千石級高官享有同等待遇。朝賀時博士“位次中郎官”(秩為比二千石),在朝廷中占有正式的一席位置,非一般屬官可比。博士可直接與皇帝對答,並常被皇帝派遣赴各地巡視吏治民情,無人敢於怠慢。博士升遷之途也是很優越的:“高為尚書,次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補諸侯太傅。”丞相也多有博士出身者,這是漢代尊師傳統所致。由於有如此高的政治地位,博士選拔條件也相當高,或是已具名望由朝廷直接征召,或是由了解其人的官員薦舉,總之需兼顧德行、學識、才幹、身世等方麵的條件,還有限年50歲以上的慣例,如此嚴格的標準是與博士作為官方學術權威代表的地位相符合的。

太學

“太學”之名,早已出現於儒家經籍所描述的西周教育製度中。漢代太學的建立,以前124年漢武帝置博士弟子員為標誌。博士即太學教師,博士弟子即太學生。最初博士弟子隻有50人,各自隨師專經學習。以後弟子名額成倍增加。漢成帝時效仿孔子弟子三千之製,也將博士弟子定員為3000人。東漢太學生人數繼續增加,最多時達3萬餘人。太學有博士舍、內外講堂、學生住宅區,還有商業區印治安管理機構,堪稱當時全世界規模空前的高等學府。東漢大多數皇帝均曾親臨太學視學,召集師生講論經術,觀看太學的禮儀活動,並賞賜師生以資勉動。皇帝視學的傳統為曆代王朝所繼承。

太學生的來源最初有兩種:一是由太常直接挑選“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二是門地方舉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裏、出入不悖所聞者”,其對象為民間子弟。西漢末年以後才要求官僚貴族子弟入太學受業,但這些人自幼養尊處優,又以通過特權賦予的“蔭子”途徑作官,對入學學習多缺乏熱情。而民間子弟入太學,既可以免除徭役賦稅,而且還能以此作為進身之階,學習的積極性很高。太學雖不收學費,但生活費用仍需自理,一些家境貧寒的學生,不得不靠勞動謀生來維持學業。例如翟方進靠母親隨其赴京,編織草鞋提供生活費用;倪寬承擔給同學作飯的事務,自己也得以果腸;匡衡、桓榮等人則在課餘時間受人雇傭,靠打工維持生計。

太學學生多而教師少,不可能逐一照顧周全,除定期指導、講授和舉行集會活動外,平時主要由學生自修、自習。太學沒有限定的學習期限,學業完成的標誌就是被選拔作官。因此太學的主要管理措施就是考試。最初是每年考試一次,通一經以上者即可作官。後因學生人數猛增而官位有限,考試改為甲乙丙三科:“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在限定的錄用名額內擇優選拔。東漢時改為兩年考試一次,要求通二經以上,按名次高低補充官員缺額。未考中者可留校繼續進修,以待下次再報考。由於補官越來越難,滯留太學的人也越來越多。“結童入學,白首空歸”者不乏其人。為安撫久困太學者的怨憤情緒,朝廷數次為60歲以上的太學生舉行特別考試,凡合格者即賞給一個官銜,以此來誘導士人畢生埋頭於經籍的學習中,起到控製知識分子的作用。

地方官學

漢代最早興辦地方官學的,當推漢景帝時蜀郡太守文翁。文翁為改變蜀地文化落後於中原的狀況,親自挑選了10餘名聰敏有材者,派到京城,有的隨博士學習,有的學習法律。他節省府庫開支,購買蜀中特產贈給博士以表酬謝。幾年後這些人學成歸蜀,文翁均予以重用。他又在成都建起學舍,招收下屬各縣的子弟入學,免除他們的徭役,弟子學成後,從中擇優選拔錄用。文翁平時巡視各縣時,讓高材弟子隨行,代為傳達教令,以此給弟子增添榮耀。於是各地吏民爭先恐後遣子求學,甚至不惜出重金謀取弟子資格,蜀地勸學重教的風俗從此形成。漢武帝即位後,推廣文翁興學的作法,“乃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西漢末王莽執政時,於3年按地方行政係統設置學校。郡國一級設“學”,縣、道、邑、侯國一級設“校”,各配備經師2人。鄉一級設“庠”,鄉以下的基層單位“聚”一級設“序”,各配備《孝經》師1人。東漢前期地方教育相當發達,班固《兩都賦》中讚頌“四海之內,學校如林,庠序盈門”,正是當時地方學校昌盛的寫照。

漢代地方官學的教師是郡國文學掾史。文學官多由學者名流擔任,除作為郡國長官的學術顧問外,在有地方官學之處,也從事教授諸生的活動。漢代碑刻文學中有許多關於地方官學的記載。例如《蜀學師宗恩等題名碑》文中,除列有文學掾外,還有《易》掾2人、《尚書》掾3人、《詩》掾1人、《禮》掾2人、《春秋》掾1人、文學孝掾(疑即掾《孝經》掾)1人,有專經教師從事教學的分工,已與太學相似,當然隻是在文教事業發達的地區才能達到這種規模。地方官學的主要任務是作為本地從事禮教活動的中心場所。如韓延壽在潁川(今河南禹縣)“修治學宮,春秋鄉射,陳鍾鼓管弦,盛開降揖讓”。李忠在丹陽(今安徽宣城)“起學校,習禮容,春秋鄉射,選用明經”。衛颯在桂陽(今湖南彬縣)“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都是以地方官學的禮教典範來推動社會風尚的轉變,培養學術人才僅為其次。漢代地方官學師資的學術水平一般偏低,且興衰無常,與中央官學沒有銜接措施,朝廷對地方官學也沒有考試升遷的專門措施,因此各地有誌於求學上進的人,均力爭赴京城太學去學習深造,或投拜於有學術造詣的私家大師門下。

秦漢私學

民間的私家學術活動在秦漢之際業已恢複。楚漢相爭時,劉邦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為絕”。漢代吸取秦王朝覆滅的教訓,意識到不能對私學采取摧殘和取締措施;隻要善於引導,民間學術活動還可以起到維護社會秩序、促進教化和培養人才的作用。既然太學名額有限,地方官學又一時難以普及,由人們自行求學和施教,補充官方教育的不足,是兩全其美的事。因此漢代統治者對私學采取開放政策,允許私人收徒講學,對教學內容一般也不加限製,諸子百家及各類知識技能均可傳授。獨尊儒術後,政府則鼓勵民間的經學教育活動,凡學者有所成者,均有可能通過選士的途徑得以錄用。楊仁為什邡(今屬四川)縣令時,鼓勵子弟求學,凡通經術者,均錄用到縣署,或舉薦到朝廷,於是境內出現了許多民眾自辦的義學。私學經師在學術研究和傳授活動中聲望卓著者,可被任命為博士而執教太學,或被地方當局聘為本地官學教師,而博士及其他有學術造詣的官員,也多有私下兼收弟子門生者,官方教育與民間教育相互溝通,這正是漢代經學教育昌盛的體現。

儒學經學的私家傳授

這是漢代民間教育活動的主體。西漢時經學尚處於恢複興起階段,因客觀條件的局限,特別是博士官學一時居絕對優勢,故私學的規模不大。至東漢時,各經學學派繁衍滋盛,不僅博士之學發生分化,“在野”的今古文經學也不斷發展。各派經師為了擴大學術影響,爭取政治上的地位,都要在私家傳授上下功夫。造紙術的廣泛應用使書籍數量劇增,洛陽等大城市已有了出售書籍的市場,這樣就為更多的人提供了學習條件。東漢私學數量和規模都有極大發展,一名經師常有數百乃至數千弟子,張興有弟子萬人,蔡玄的門徒達16000多人。這些私學的規模不遜色於太學,而太學僅有1所,私學則遍布各地,可見私學承擔著當時經學傳授的大部分任務。

私學一般隻有1名經師,而弟子成千上萬,在當時的條件下顯然不可能遍教每一學生。不過私學弟子有“著錄”與“及門”之分,在弟子名冊上有相當一部分是隻掛名而不親身前來受教的,即所謂“著錄弟子”。這些人或是在家自學經師的著述,或是根本不學,僅謀取一個師生關係的名義而已,因這種師生關係在當時具有重要的社會作用。除去“著錄弟子”外,東漢私學中及門求學的弟子也常有數百上千人,靠經師一個人仍難以遍教。從董仲舒開始,漢代私學多實施“次相授受”的教學法,即孔廟杏壇由經師先把學業傳授給少數高足弟子,再由這些高足弟子分別傳授給其他弟子,逐次相傳,即可應付所有弟子的求學需要。以東漢經師馬融為例,他有門徒 400人,其中能得到他親自教誨的僅50餘人,其餘的人則靠間接授受。鄭玄在馬融門下,最初竟3年未能得見其師一麵。後因馬融考論圖緯遇到困難,有人推薦鄭玄善算,於是叫他前來幫助計算,鄭玄才有機會向馬融當麵請教。不過有的經師也采用總集諸生進行講授的方式,稱為“大都授”。漢成帝時宿儒胡常采用這種方式,翟方進派自己的弟子門生前去聽講,可見“大都授”不限於自家私學,社會上一切有興趣的學者都可以參加。

私學由學者自辦於民間,有較大程度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私學教學內容比較多樣化,那些不被列入官方正宗學說的古文經學,就是在私學中得到傳授和研究的,並以此獲得廣泛的社會影響。私學的學術色彩比較濃厚,師生多抱潛心治學的態度。垣榮遇兩漢之際天下大亂,攜經書與弟子隱居山穀,雖常遇饑困講論不輟。孫期牧獵於大澤中,以奉養老母,遠道來求學者手執經籍,追隨他求教。孫林、劉固、段著等人仰慕經師張霸的博學,索性在其師宅舍附近購置房屋住下來,以便就學。私學的教學比較富於生氣,學生可以自由擇師,班固、鄭玄等人甚至“學無常師”博取所長。教師也可以自由講學,因此許多私學出身的學者,其經學造詣並不是遜色於博士。例如戴憑公開向光武帝聲稱“博士經說皆不如臣”,光武帝讓諸儒及群臣中能說經者與他辯論,竟無人能駁倒他。查《後漢書》中所載各類經學著述共百餘種,90%以上是由非博士的私家經師所編纂的,由此可見私家傳授對經學發展的巨大貢獻。

其他學術的私家傳授

除經學的私家傳授外,其他學術及技藝也有私家傳授,而這些教學內容是當時官方教育所沒有的。

道家學說在獨尊儒術後仍有較大的社會影響,也屢有私家傳習的記載。漢成帝時嚴遵卜筮於成都,每日掙得百錢、足以謀生後便停業傳授《老子》,著有《老子指歸》十餘萬言,學術上頗有地位。安丘先生也是當時著名的道家學者,王莽堂弟王懾和東漢初名將耿彝之父耿況都曾跟隨他學習《老子》。桓帝時楊厚辭官歸家,修黃老之學,教授門生,著錄者3000餘人。這些人本多為儒生,他們傳習《老子》,或者出於涉獵博學的興趣,或是在政局動蕩下作為“修身自保”的手段。東漢後期道教創立,《老子》成為宗教教義——《道德真經》,傳授範圍更廣。張陵(道教徒後稱為張道陵)在川漢一帶創“五鬥米道”,成為後來道教正統——天師道的本源。至其孫張魯,三代傳教,以《老子》教化民眾。早期佛教在中國的傳播也與儒生有關。魚豢《魏略》記載前2年博士弟子景廬接受大月氏使者伊存口授《浮屑經》。佛教和道教後來形成以寺觀為場所的宗教教育,仍屬民間教育的一部分。

各類專門知識技能的傳授在漢代均有開展。刑律有私家傳習,如郭躬繼承父業,傳習《小杜律》,教授門徒常有數百人之多。據《晉書·刑法誌》記載,東漢時有關刑法的章句之學已有10餘家,共數十萬言,可見刑律的傳授相當廣泛。天文、曆法是古代最重要的自然學科,傳習者不斷。《史記·日者列傳》記載,漢初隱士司馬季主與弟子討論“天地之道、日月之運”,並有總括性講論數千言,頗有條理。漢代張蒼首治律曆,一時研究律曆者均以張蒼之說為本。後有焦延壽的“六十律”曆法,劉歆的“三統曆”,均廣為傳習。東漢末年劉洪等考校王漢所上《月食注》的師法,可見律曆已久有師傳關係。漢代醫學相當發達,醫師行醫同時也收徒傳授。例如華佗有弟子吳普、樊阿等,他給吳普講論運動能防治疾病的道理,並傳給體操“五禽戲”,傳給樊阿“漆葉青氈散”等方劑。漢代各種技藝、方術,如災異、圖讖、風角、卜占、推步、相術、武技等,也多有自己的私家傳授,其中雖有不少荒誕、迷信的內容,但也並非全是無稽之談。當時有“富為上,貴次之;既貴,各各學一伎,能立其身”的傳語,古代的科學技術正是依靠這種私家傳授才得以延續和發展的。

蒙學

蒙學特指兒童早期的啟蒙學習。《易經·蒙卦·彖辭》:“蒙以養正,聖功也。”後人遂將兒童早期教育稱為蒙養教育。儒經中記載西周學製有大學和小學之分。秦漢以後,官員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子弟可在家庭中完成啟蒙教育,而民間的啟蒙教育,政府不需要也沒有能力全部包下來,因此除個別宮廷貴族小學外,沒有官方的小學,啟蒙教育均在民間進行。

蒙學漢代有條件實施啟蒙教育的,大部分是在家中由長輩或聘請的教師施教,此外民間也辦有一些蒙學程度的私學。例如光武帝劉秀9歲時,曾隨其叔父在蕭縣(今屬安徽),入小學學習。王充8歲時進“書館”讀書。這類蒙學多為鄉裏宿儒為謀生而開設,學童人數少則數人、多則百餘人不等。教師水平較低,教學方式呆板,用體罰懲治兒童是常見的事。如王充在《論衡·自紀篇》中追憶自己8歲入書館學習,周圍的同學或因犯有過失、或因字寫得難看而遭到責打,隻有他因表現一貫好而從未被體罰過。

蒙學階段的學習內容,首先是識字和習字,有專門的字節以供教學。兒童認識一定數量的字後,便進入讀書階段,一般均要讀《孝經》,各地設有專門的《孝經》師。《論語》也是初學者普遍學習的教材,進一步學習《詩經》、《尚書》的也為數不少。蒙學除習字讀書外,還兼習算術。據《漢書·律曆誌》,算術是小學的學習內容。另外,蒙學還重視品德陶冶,特別是日常行為規範的培養、以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蒙養教材啟蒙教學的途徑各有不同,而識字和習字教材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自古就有各種字書的編纂。據《漢書·藝文誌》記載,西周時有教學童用的書——《史籀篇》。秦代李斯作《倉頡》、趙高作《爰曆》、胡毋敬作《博學》。漢初鄉裏的教書先生將三書合在一起,編成《倉頡篇》,斷60字為一章,共55章。因該書重複字多,成帝時李尚取其中的正字作《元尚篇》,平帝時揚雄又刪去《倉頡篇》中的重複字,並另補充一批有用的字,續成《訓纂篇》89章,東漢班固再續13章,共102章,作到無重複字,已將當時“六經”及各種典籍中所出現的字基本上包括在內。可見漢代學者在精心編纂字書方麵是下了不少功夫的。上述字書早已佚失,從現存《蒼頡篇》殘片看,編排體例是四字一句,有韻,用漢代通行的隸書書寫。漢代字書流傳至今的是元帝時史遊所作的《急就篇》。該書以七言韻句為主,間以三言、四言句,按文字含義的類別組句,包括日常生活各個方麵和有關自然、社會方麵的基本知識,而且能盡量減少重複字的出現,具有簡練、易記和實用的特點,所以自漢至唐,一直是廣泛使用的識字教材。

魏晉官學

魏晉官學因時局動蕩而變化多端,官學的學製設置,也紛呈百態,難以劃一;五胡諸國,南北六朝,自行其是,因勢造置,學製方麵也無一定成規。但就總體而論,同兩漢相比,魏晉南北朝官學的學製設置與變更,有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逐步形成並確立了中央官學的雙軌體製。兩漢中央官學就其正宗而言,惟有太學一家,太學生員混雜,既有公卿子弟,又有庶士布衣,並非專門的貴胄學校,也不是專門的庶民學校。曹魏在洛陽東漢太學舊址重建太學,大體因襲漢製,也未區分士庶。其後,由於門閥政治製度的進一步強化,門閥士族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麵均占有獨特的地位,而且世家子弟大多擁有世傳家學,文化起點較高,不願與太學中的庶族子弟同流,並要求在現行的官學體製中擴大其文化優勢,將門閥家學的專利進一步擴充為官學體製中的專利。而現存的太學不能滿足這種需求:“博士率皆粗棘,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冬來春去,歲歲如是”。以致台閣考試降低標準,隻問字指、點注、墨法之類的常識,“百人同試”,竟是“度者未十”。由此,太學“博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與其倫”。西晉依漢魏舊製恢複太學,仍未改變太學舊弊,學生品類雜猥,學校有名無實。在此條件下,西晉於鹹寧四年(278)在太學之外另設國子學,繼於元康三年(293)設立國子學官品,規定五品以上的官僚子弟,方有資格入國子學讀書。從此太學與國子學涇渭兩存,國子學為貴胄學校,太學則專收六品以下庶族地主官僚及平民子弟,這種區分士庶貴賤等級的學校製度從此在形式上正式確立,並一直延續了一千多年之久,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教育形態之一。

但是,魏晉南北朝士庶雙軌的學校體製建立之後,其發展並不穩定。這一點,與門閥勢力的消長有直接的關係。同時,自永嘉之亂以降,中原喪亂弘多,衣冠道盡,南渡以後,雖肇基江左,亟欲勸學,但衣冠士族,不遑立命,且牒譜散亂,士庶難辨。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書謝石曾表請“複興國學,以訓胄子”;朝廷也明令隻限於公卿二千石子弟為國子生,並再三強調:“若非束惰之流,禮教所不及,而欲階緣免役者,不得為生”。但國學複設之後,仍是“品課無章”,“學建彌年而功無可名,憚業避役,就存者無幾,或假括親疾,真偽難知,聲實混亂。”國子祭酒殷茂曾要求恢複元康舊製,隻許冠族華胄比列皇儲,及“清官子侄”入學為生,徹底改變國子學中“混雜蘭艾”的局麵。其議雖蒙褒納,而不得施行。說明東晉時期,經過多年的戰亂,門閥士族勢力遭到很大削弱,江左苟安之時,也未完全恢複,竟不能有效地控製國子學這樣一小塊專有的領地,以致庶族布衣竟不顧禁例,爭躋於其間,高門大族雖譏諷國學“混雜蘭艾”,並自恃清高,“恥與其列”,卻又無能改變這種士庶爭奪官學位置的現狀。晉宋以降,高門大族門戶漸成,自可安流平進,世襲顯職,居常以文雅自逸,以風流相尚,雖位高名重,而不慮時務,漸失權要;寒人布衣則希榮心切,勤力奉職,因而多被人主倚重,權勢益重。隨著庶族地主勢力的增強,其在教育領域,也多染指冠族華胄的世襲領地——國子學。

宋齊之間,國子學也興廢無常,勸課不廣,其教學成果遠在一般學校之下。至梁武帝天監興學,開置五館,已是不分士庶,廣招生徒,而國子學雖然並存於世,其規模及影響竟遠在五館之下。

北朝官學最初未分雙軌,北魏道武帝建都平城,先立太學而無國子學,至天興二年(399)增設國子太學生員,其時貴庶混一,學製未分。明元帝在位時,將國子學改稱中書學,另立教授博士,但學校設置仍未分立。至太武帝始光三年(426),方在平城以東別置太學,並征辟範陽盧玄、渤海高允等名士,拜為中書博士,兼掌太學、中書學之教。但此時北魏貴族大體是指鮮卑拓跋舊部及北邊部落氏族貴族而言,尚未歸化於魏晉以來傳統的門閥政治範疇之內,至太和改製時期,鮮卑貴族才逐步門閥化,並確定了族姓等級製度。與此相適應,官學中雙軌體製也逐趨完備;太和中正式改中書學為國子學,遷都洛陽後,詔立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小學;孝明帝神龜年間又詔定:國學“以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上充生。”其後又於正光三年(522)初置國子生36人。從此,北魏官學適應門閥製度的需求,正式確立了士庶雙軌的體製。但在孝明帝統治後期,北魏邊鎮將領擁兵起事,勢力日增,中原衣冠又遭劫難,以致“文章鹹蕩,禮樂同棄,弦歌之音且絕,俎豆之容將盡”。從此,門閥大族多於戰亂之中顛簸離散,北齊國子學竟惟有數十生徒,胄子以經術進仕者也不過一二人。士流與富豪之家多不從學。因此,從北魏孝明帝後期開始,士庶雙軌的官學體製已是名存實亡,終至隋世,也未曾改觀。

第二,郡國學校製度逐趨完備。由地方政府主辦地方學校的傳統,肇始於西漢武帝時的蜀郡太守文翁,其後地方學校普遍設立,西漢平帝元始三年初定其名分,但郡國學校製度並不完備。魏晉時期,地方官學雖有創置,仍無定製,多為州郡各自為政,而無統一程式。諸如:羊祜“出鎮南夏,開設庠序”;杜預督鎮荊州,“修立泮官”;等等。這些在地方開設學官的人士,均為朝廷重臣,且為門閥大族出身的著名學者,其辦學舉動在當世影響很大。但這些零散的地方官學,多為門閥士族子弟或部分官僚子弟舉辦,並不帶有普及地方教育;廣開教育門戶的意義,如上述荊州辦學,即明令招收“胄子”為生;庾亮辦學,也明確規定:隻收“束惰之流”——“參佐大將子弟”,及“吾家子弟”,不對一般庶人子弟開放。其後,東晉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尚書謝石表請“班下州郡,普修鄉校”,以便“大啟群蒙,茂滋成德”。這個主張雖未實施,但卻帶有庶民教育的含義,同時也說明,廣開地方學校教育的問題,已上升到政府施政決策的範圍之內,而不僅僅局限於士族文化的範疇。

魏晉南北朝州郡學校製度的建立和完備,主要是在十六國時期的後趙和北朝元魏政權中完成的。南朝的宋、齊、梁、陳,雖有地方官學與中央官學並行於世,但沒有形成常規。

羯人石勒於後趙建平四年(333)詔命郡國立學官,並規定:“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顯升台府。石勒之後,其侄子石季龍在位期間,又詔令郡國立五經博士。上述後趙地方興學之詔的實施情況如何,史料無證,但就此詔文的內容來看,已大體規定了郡國學校的規模、數量、以及教師、學生的限額,並製定了地方學校學生考核、錄用的原則;故此詔文內容雖少,卻是漢代以來有關郡國學校製度的較完備的政令之一。

郡國學製的完備化,是在北魏逐步完成的。北魏在439年吞滅北涼之後,基本統一了北方,隨後加快了鮮卑族漢化的進程,並重視恢複和發展中央及地方學校教育,以此作為漢化政策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466年(天安元年),北魏獻文帝詔諭漢族大臣高允:“自頃以來,庠不建,為日久矣。道肆陵遲,學業遂廢;子衿之歎,複見於今。朕既纂統大業,八表宴寧,稽之舊典,俗置學官於郡國”。詔下之後,高允會同中書、秘書二省參議郡國學製,製定出中國古代第一個郡國學製模式,其內容包括:(1)學校的規模與設置,按諸郡的大小分級排列:大郡立博士2人,助教4人,學生100人;次郡立博士2人,助教2人,學生80人;中郡立博士1人,助教2人,學生60人;下郡立博士1人,助教1人,學生40人。(2)教師的錄用標準:博士、助教選取“博關經典,民履忠清,堪為人師者”;博士要求年齡在40歲以上,助教要求年齡在30歲以上。除上述條件之外,若有“道業夙成,才任教授”,則“不拘年齒”。(3)學生的錄取標準與次序:取“邵中清望,人行修謹,堪循名教者”;“先盡高門,次及中第”。

北魏天安學製的公布與實施,標誌著中國古代郡國學校教育製度的正式建立,從此,地方教育改變了先秦以來相對獨立於官方之外的狀態,開始在行政、設置及教學內容等方麵逐步地增加了官方統一控製的比例,這也是封建專製文化建設日趨發展的必然後果。北魏以後,曆朝地方官學體製的設置,雖在形式、內容等方麵略有損益,但基本製式和性質大體不變。因此,北魏天安學製模式是中國封建社會地方官學的基本模式。

當然,天安學製本身帶有濃厚的時代特色,這又是封建官學文化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獨特表現。首先,同兩漢惟有中央官學——太學定為常製的情況相比,北魏郡國學校教育製度的建立,正反映了魏晉南北朝地方封建勢力的增強和中央集權的削弱,官學教育突破太學的單一模式,向統治中心之外的郡國地方伸展,也正說明了魏晉南北朝封建統治重心逐步分化與外移的過程。其次,天安學製也是門閥政治發展的產物。北魏統一北方之後,為了榜標正統,有效地控製廣大漢族文化區域,借助並扶植北方漢族士族集團勢力,天安學製的建立正反映了北方士族集團要求控製地方官學的願望。這個學製規定教師必須是“世履忠清”,即強調了教師的家世必須出自清流;在選拔學生方麵,也貫徹民優先錄取高門大族子弟的原則。再次,天安學製強調儒家經典和恢複名教的地位,也反映了北方地區經曆了十六國戰亂之後,重建封建生活秩序、恢複儒家倫理觀念的曆史要求。這一要求,無疑也是推動社會文化建設的動力之一。同時,天安學製還有許多缺陷,這個學製沒有規定郡國學校的經費來源、學校的行政管理、教師的職責及學校的考試製度和課程設置,這使得北魏郡國學校後繼發展無力,難以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統一規範,因而流於形式;延至北齊,雖諸郡並立學校,但諸生皆為差逼充員,郡學淪為遊惰之所,更無教學之實。

第三,學校種類和學科門類擴大。同兩漢相比,魏晉南北朝官學的學校種類有所擴大,學科內容也更加豐富;這一點,與魏晉南北朝豐富活躍的社會文化現狀有直接的關聯。

就學校種類而言,由於突破了秦漢以來單一的太學模式,魏晉南北諸朝官學類型不斷分化擴大。其數量也因勢消長,決非兩漢之常規所能囿限。這一情況同當時學術文化的活躍狀態、不同社會階層對文化教育的多方麵需求,有直接的關係;同時,胡漢文化的融合、帝王的雅好、國家政策的調整及和平環境的產生,均成為推動官學改進的力量。兩漢宮學除太學之外,惟有鴻都門學與四姓小侯學,而魏晉除太學之外,又設國子學、崇文觀(魏青龍四年);西晉國子學的創立,標誌著中央官學雙軌製的形成,而崇文觀則兼教學與研究為一體,擴大了學校的功能。五胡十六國中,後趙於太學之下,又設宣文、宣教、崇儒、崇訓等小學19所,後秦除太學、國子學之外,又設逍遙院,專門從事佛經的研究與教學;同時,還在長安創建律學,召郡縣散吏,教授有關刑獄方麵的專門知識,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刑律學校。

宋文帝元嘉年間,設置玄學、史學、文學、儒學四館;宋明帝時期又設總明觀以統儒、道、文、史、陰陽五部學。劉宋官學類型的分化與擴大,正反映了當時社會文化與政治的現狀;玄學館的設置,反映了玄學、老莊學說與佛教文化的興盛;文學館的設置,則反映了魏晉以降文學藝術的高度發展和對文學藝術研究的高度重視;史學館的設置,則反映了門閥士族集團對於“簿伐”、“譜牒”的高度重視,同時也促進了史學研究的深化與發達。總明觀則兼容儒、道、文、史、陰陽諸單科學校,而成為綜合性的研究學院,從而開創了中國古代綜合大學與研究院合為一體的先例。南朝齊國國祚最短,但也廣開武校,並置學士館,其辦學形式,也有獨到之處。梁武帝在位期間,除於天監四年(505)置五館教授五經之外,又於次年置集雅館,以招遠學;大同七年(541)又建士林館,廣納學人。

北朝官學,多承漢魏遺風,兼采江左風情,而又自成一體。北魏官學除太學、國子學(又稱中書學)之外,又開皇宗學(492)和四門學(495),皇宗學的建立,把皇室子弟的教育正式納入到官學教育的體係之中,是對先秦以來宮廷保傅教育的重大改革;這一改革的成果,也說明對於皇室子弟進行漢文化教育,是太和改製期間的一項重要的政策措施。四門小學的設置,雖然沒有詳細的史料說明其內容,但確實開創了中國古代四門學的先例,當是一種庶人教育的初級學校。同時,北魏伴隨佛、道勢力的消長,一度設置崇玄署,這雖然不屬學校類型,但也內設仙人博士,專掌道教禮典與研究。此外,北魏還設有太史博士、律博士、禮官博士、太醫博士、太卜、博士、方驛博士,這些博士雖不盡以教學為專職,但多於常職之外,兼負傳授專業知識,培養專業人才的職責,這種現象是中國古代職業技術教育的主要官方形式,被隋唐以降曆朝承襲。北周官學類型也有特色。明帝宇文毓在位時,沒“麟趾學”,集公卿以下文學之才校刊經史,捃采群書,敘綴世譜,頗染江左風範;武帝天和二年(567)又為皇室貴胄子弟設路門學(又稱露門學)和虎門學;值得注意的是:北周官學的設置,帶有明顯的複古傾向,並對魏晉以來的傳統,給予大膽的否定。所以,史稱北周官學“黜晉魏之製度,複姬旦之茂典”。以皇室子弟學校為例,即完全仿照《禮記·內則》建製:虎門學為天子路寢之門學,也即內學;路門學則為燕朝之外的路門之學,相當於西周的門塾之學,也即《內則》所謂的“外傅”之學。這種完全模仿西周舊典的學校建置,也是北周統治者標榜自我承運岐周正朔、服色、強化正統地位的政策內容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魏晉南北朝官學種類的分化與學科內容的擴大,具有混合一體的關係,即學校的設置與學科的設置,尚未分解成兩個獨立的,或相互包孕的概念;在這種意義上,一個新學科的建立,就意味著同一專科學校的出現。如:南朝宋的玄學館、儒學館、文學館、史學館,十六國中後秦的律學,便既是學校,又是學科。由此來看,魏晉南北朝同兩漢相比,學科門類增加了律學、史學、文學、玄學、武學、陰陽學和醫學。學校類型和學科門類的擴大,反映了魏晉南北朝學術文化事業多方麵發展的成就,也體現了當時文化學術的多元性特色,並促進了社會文化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同時,也為完備的唐代官學體製和學科文化建設,奠定了曆史基礎。從這種意義看,魏晉南北朝實為中國古代官學的飛躍發展時期。但是,學科文化的擴大,雖使得一些民間自發性的文化,獲得了官方的認可,卻也逐步納入到封建正統文化的範圍之中,使原先相對自然活潑的文化局麵較快地呈現出僵化的趨勢。

第四,辦學形式靈活多樣,不拘常格。魏晉南北朝社會動蕩,文化形式、流派眾多,影響官學興衰的因素既多,官學的文化來源及構成成份,也頗複雜。故宮學往往間於各種社會、文化力量的交錯、衝突或縫隙中,謀求生存與發展,很難循序常規、俯就一格。這使得官學的經營和辦學手段,具有多樣性的特點,為後世官學教育提供了各種有益的先例。

在魏晉南北諸朝中,官學經營頗具特色的主要有:後趙、宋、齊、梁和北魏的官學。

後趙石勒有功於教育者,一是擴大了小學的名目,反映其辦學形式的多樣化。二是頒定了郡國立學的詔令。三是采用了分科教學的形式。太興二年,石勒僭稱趙王;僭位之初,既設置經學祭酒、律學祭酒、史學祭酒等職,任命世家大族出身的著名學者傅暢、杜嘏、裴憲、續鹹、庾景、崔溶分掌教職,並特令太子石宏隨杜嘏習經學,隨續鹹習律學,隨任播、劉徵習兵書,隨王陽習擊刺。這種分科設教的形式,突破了漢魏以來官方教學的模式,標誌著分科教學製度的初步形成,也是對官學形式的重大改造。

南朝宋文帝崇尚文治,元嘉興學,設置四學,既不拘常規,因人而立。永初中(420~422)為世子,因聞雁門人周續之隱居廬山,長於《禮記》,並以儒學著稱,即征詣京師,館於安樂寺,延人講《禮》;即位後又為其開館於東郭外,招集生徒,並親輿幸館,求問《禮記》三義。餘如召丹陽令何尚之立玄學,何承天立史學,謝元立文學,各因所長,並非因事設人。隱士雷次宗,少入廬山,拜名僧慧遠為師,精通“三禮”,“毛詩”及佛理,遂征入京師,為其開館於雞籠山,聚徒教授,並派名儒朱膺之、庾蔚之協助管理學務,且“車駕數幸”、“資給甚厚”。後因雷次宗拒官還山,又征詣京師,專門為他在鍾山西聲下築招隱館,為皇室子弟講授喪服經。雷次宗“不入公門”,又特許其入華林東門至延賢堂授業。這種辦學形式,可謂對教師遷就備至,其間雖有禮賢下士的因素,但也反映了當時辦學觀念的靈活多樣。值得注意的是:南朝宋元嘉興學帶有官私合辦的性質。諸如雷次宗的儒學館,即是由官方提供學舍、經費,並派員協助管理,而教師則不任官職,教學內容也為教師素學專長,而不受官方的限定。何尚之的玄素館,則兼教學、研究與清談為一體,當時許多學者慕道來遊,形成了一個稱為“南學”的學術流派。元嘉諸學,才士濟濟,雅辯玄理,顧問時政,蔚然一派稷下風氣,這在秦漢以來的封建官學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與宋元嘉興學相比,南朝梁武帝辦學也頗具有特色,風格迥異。梁武帝天監四年所設五經博士,本為漢魏傳經,但不同的是,梁武帝將五經分設五館,這是中國官學史上最早的經學專科學校,在辦學形式上也大大突破了漢魏舊學模式。除經學五館之外,梁朝也有集雅士名流於一館、兼教學、研究、清談於一體的生動活潑的官學類型。

南朝由於門閥家學鼎盛,進而出現了將家學與官學合為一體的特殊辦學形式。齊武帝於永明三年(485)興學,因世家大族出身的國子祭酒、臨沂王儉精通禮學,諳究朝儀,遂省總明觀,將學士館開辦於王儉家宅,“悉以四部書充儉家,又詔儉以家為府”。這種門閥家學與官學合流的形式,在中國古代官學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南齊官學的衰敗和門閥家學對官學的兼並。

北魏官學,一度形成完備的規模,這本身就已突破漢魏舊學的傳統。北魏辦學是其漢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相應,北魏官學也以此漢化政策為辦學的宗旨。作為漢化政策的重要部分,鮮卑貴族逐步門閥化,姓族等級製和九品中正製也逐步建立。為了適應新的北閥政治的需求,北魏給國子學生以七品中的官位,品位超過太學助教。為鮮卑貴胄子弟——國子生授品爵,反映了北魏強化門閥政治,加速推進漢化的政策,是氏族貴族政治製度向門閥士族政治製度過渡階段的產物。但同時,為學生授官品之待遇,也反映了北魏辦學並不完全拘於漢學的傳統,因勢而設,注重實際的特征。

其五,重視國學的視學、養老及釋奠禮儀。視學、養老、釋奠,是中國官學的古老傳統,其宗旨在於昌明政教法令,顯示帝王養賢尊德、重視文教的意願,對全國教育的發展具有法定的指導和示範作用。所謂“視學”,按《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是天子親臨國學視察、考核,並參予國學中養老、釋奠、乞言、合語等教學活動的一種禮儀形式。這種活動,首先要按常典祭祀先聖先師,然後設宴款待三老五更,天子親臨席間禮敬老人,共同討論父子君臣之道,以正君臣之位,明上下貴賤之別,這是利用國學,宣揚封建的忠孝倫理觀念,維護君權,強化封建等級製度的重要措施。

魏晉南北諸朝政權,多於戰亂中建成,也大多麵臨著“憲章廢弛,名教頹毀”的殘局,為盡快恢複封建等級秩序,尤其重視上述一係列禮儀活動的價值。西晉武帝建國不久,即於泰始三年(267)詔令太學及魯國四時備三牲祭祀孔子,並“臨幸辟雍”,以示褒獎文教。晉時諸帝也多躬講《詩》、《書》、《孝經》、《論語》,親臨太學釋奠祀孔,一如泰始故製。南朝宋文帝元嘉興學期間,也重視釋奠、視學禮儀,並因襲晉製,由太子釋奠國子學,講授《孝經》,文帝也親臨學宴會,幸臨國子學,策試諸生。其後,齊、梁、陳諸朝政權,也多有視學釋奠活動。其中,梁武帝天監七年(508)親臨國子學釋奠先師先聖,並“申之以謨語”,親自為國子學講授“十倫”、“三德”,影響最為深廣。北魏也十分重視養老、釋奠禮儀以此標榜名教,倡勵儒學。北魏道武帝拓跋窪初定中原,就於389年,命樂師入太學釋奠於先師,孝文帝太和年間,又建明堂辟雍,尊養三老五更;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又親自到國學舉行釋奠禮儀,在行禮期間命祭酒崔光講授《孝經》。北齊、北周也都舉行過類似的禮儀活動。

同兩漢相比,魏晉南北朝視學、釋奠、養老活動的舉行,更為頻繁,這也反映了當時政局變化多端的一個側麵。另一方麵,東漢釋奠、養老,多由皇帝親臨主持,屆時皇帝親自講經。如:漢明帝中元元年(56)初即帝位,袒割辟雍,養三老五更,饗射禮畢,“帝正坐自講,諸儒執經問難於前,冠帶縉紳之入環橋門而觀聽者蓋億萬計”。魏晉以降諸朝雖舉行釋奠、視學、養老禮儀頻繁,但禮儀規格已大不如前,或有命太子釋奠,或有命樂師釋奠,而行禮期間的講經活動,也多由太子或儒官主持。降低這種象征性的中央教育示範活動的規格,說明中央政府所倡導的正統教育觀念對全國的影響力已大大減弱。此外,在當時中央政府舉行的養老、釋奠活動中,都以《孝經》作為主要的講經內容,這一點也正反映了門閥家族政治在教育領域裏的影響,以及統治者力圖撥亂反正,重建儒家倫理秩序的努力。從中也能看到:魏晉南北朝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並恢複了漢代“以孝為本”的倫理教育傳統。

門閥家學

門閥家學大體為門閥政治的產物,而家學本身又有其獨特的曆史淵源;二者的合流,起始於漢末,成形於魏晉,至南北六朝則趨於鼎盛,並漸次衰落。

魏晉之初的世家大族,大多為漢末的儒學高門。故其家學世業,與此也有血脈承傳的聯係。如西晉潁川荀氏,其家學世傳,上承漢末大儒荀爽,子孫世傳學業,為西晉儒學高門。漢末大儒範陽盧植,其後代以儒學標榜門戶,其孫盧欽為西晉名儒,直至北魏,範陽盧氏仍為當世儒學大族。此外,如東海王氏、河東衛氏、潁川鍾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均為漢末以來世以儒業顯貴的門閥大族。其中,東海王氏家學流布最為深遠,直到南朝梁世,仍為最顯貴的門閥大族。除此之外,起家於東漢末年的泰山羊氏;起家於魏晉之際的陽夏謝氏,潁川庾氏,河東裴氏,均以儒學高門傳世,前後達數百年之久。

門閥家學的存在,旨在維係家族的世代特權和優越的文化地位;其對學術文化的世襲壟斷,不利於學術的發展和怪獸圖更新,並且使學術文化拘禁於家族血緣的樊籬之中,不能充分地在社會範圍內廣泛傳布。同時,門閥家族文化的封閉性、萎縮性,也是造成學術流派之間的排他性及門戶之見的重要原因。這一點,既加重了中國封建文化固有的傳統弊症,又是這種弊症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特殊表現形式。不過,借助血緣的紐帶來延續學術文化的生存,並利用家族血緣的網絡來構築某種封閉性的文化堡壘,正與封建的家族政治相適應;並且是在動亂之中,利用家族的權力及穩定性,保護和延續學術文化的有效手段。而一旦經曆了動亂之後,門閥家族的特權削弱、家族的觀念淡薄,出現了有利於學術文化自由發展和生存的社會環境,在亂世之中一度仰賴門閥家學保存的學術文化,就會成為全社會範圍內學術文化全麵升華、融合的重要源泉。

魏晉南北朝門閥家學的發展,正是經曆了上述的過程。在曆經治亂更替的幾百年中,舊的世族集團在亂世之中衰落,一旦政局初見平寧,又在舊的廢墟中滋生出新的世族集團,而舊世族或在動亂中絕戶,或者重振門戶。門閥家學也相應地發生著類似的變化,一些舊的門閥家學衰落了、甚至絕傳了、而新的門閥家學又滋生出來。在這種新舊興廢更替的過程中,門閥家學經受了社會風雨的洗煉,社會化的因素,不斷擴大,並最終演化成為社會大文化的有機成份之一,而將家族文化與社會文化分離開來的那種血緣性隔膜,也日漸融化。

魏晉南北朝門閥家學的內容頗為廣泛,其形式和特色各異,但總括而論,有以下幾方麵的內容或特色:

第一,門閥家族大多重視肅整家風,倡導忠孝為本的倫理觀。諸如:臨沂王曇首為漢魏以來世代顯赫的名門大族。仕宋官至太子詹事、侍中,其門戶之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不得為飾玩;兄弟分財,惟取圖書而已。北魏博陵崔挺為魏晉以來的門閥大族,“三世同居,門有禮讓”,後因頻遇饑年,兄弟分家,彼此推讓田宅舊資,爭守墓田而已。

第二,儒學高門多以專經世傳。諸如:西晉河東大族王接,“世修儒史之學”,尤精禮傳。會稽人賀場,為晉司空賀循的玄孫,其祖賀道力,精通《三禮》,其後子孫傳習《禮》學,並視之為家業。

第三,多有專守一技之長,而為世業。諸如:南朝宋琅琊大族王淮之,自高祖以來世任朝職,曾祖王彪之任職尚書令,練悉朝儀,“自是家世相傳,並諳江左舊事,緘之青箱,世人謂之王氏青箱學”。南齊傅琰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祖衝之精通曆法、數學、機械製造,其子祖之“少傳家業,究極精微,亦有巧思入神之妙”。類似的事例,不勝枚舉。大體家學所傳,有“家世史官”者、祖傳醫藥者、世習天文數術者、父子並有琴書、丹青之藝者,也有書法、篆刻世家者。

第四,由於佛教、玄學的影響,南方門閥家族,也多成為文學玄談之淵藪。如江南望族出身的張鏡,其祖輩多以才學擅名,張氏兄弟五人,時稱“張氏五龍”,張鏡仕宋官至新安太守,名儒顏延之聽其言談清玄,深為心服。其侄張緒,被名儒袁粲讚有正始遺風。其家族中人張邵,張敷父子,好玄言,與名士宗少文談論,少文握塵尾讚歎:“吾道東矣”!如是自晉末以來,吳國張氏,累世顯貴,並以玄談擅名,奉佛著稱。至於文學世家,則有梁時彭城劉孝綽,其辭藻文章,多為後進所宗,兄弟、諸子七十餘人,並能屬文。琅琊臨沂大族王筠,為漢魏名儒王朗、王肅的後代,累世以文才辭賦擅名,以致當世辭宗沈約自歎爵位蟬聯、文才相繼,末如王氏之盛。此外,史稱安平崔氏、汝南應氏,並有累世文才,範蔚宗世擅雕龍。

值得注意的是:門閥家學在南北朝時期,出現了兩個明顯的趨勢:其一是在傳習家學世業的同時,廣泛地吸收、博采眾學之長,而不囿於祖業之舊學。如:宋世名儒何承天,因其母為東莞大儒徐廣之姊,幼承母訓,得傳徐廣家學,同時廣求名師,儒史百家,莫不該覽,並至廬山拜於慧遠門下。又如:北魏趙郡李孝伯,其家族世傳《鄭氏禮》、《左氏春秋》,孝伯在“少傳父業”的同時,又“博綜群言”。這種博學眾長的風氣是門閥家學得以更新的重要動因。其二是門閥家族素有廣集圖書的傳統,這使得門閥家學得以廣泛地吸收古今社會文化的學術精華,並進一步社會化,開放化,同時也有利於保存學術文化遺產。如:梁時王僧儒,出自名門大族,為漢魏名儒王肅的八世孫,嗜好墳典,聚書至萬餘卷,篤誌精力,於書無所不覽。門閥中人類似的藏書大家,為數甚多,不勝枚舉。這種豐富的藏書,為士族子弟提供了優越的讀書條件,這也是門閥家學得以興盛,並世傳不絕的重要原因。

門閥家學至南北朝後期漸趨衰落,但其根砥雖敗,學業猶存,並逐步與官學及社會範圍內的私學合流,成為集大成之學的隋唐文化教育的重要源泉之一。

隋唐五代儒學

隋唐五代教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教化製度的創立方麵,其足以影響後世教育的發展。隋文帝時非常重視振興學校。為了管理各級各類學校,他曾特設國子監,作為教育的行政領導機構。國子監初名國子寺,開皇十三年(593)改為國子學,大業三年(607)又改為國子監,從此一直為後世所沿用。當時,國子監設祭酒一人總管國家教育事業,在行政上不隸屬太常寺,是獨立的最高教育機構。通常,在祭酒之下設主簿、錄事等專職人員,負責統領各級各類官學。可以說,這是中國曆史上首次設立的專門教育行政部門,也是專門設置教育負責官員之始,在我國教育的曆史發展中,這是個了不起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