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是商人的宗旨
商品化的浪潮衝擊著社會各個層麵、各個角落,好多人忙著“下海”做“事”。許多“下海”者和其他人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認為,經商是遠離道德品質修養的世外桃源,沒有什麼“做人”之慮。經商者為了得利會不遺餘力地開展激烈的商業競爭,同時也露出了“奸詐”
的一麵。正所謂,商界之詭,無奇不有。
當然,商人也有著法律和道德上的約束,但是其首要目的就是賺錢,隻是在其他方麵比較淡化了而已。比如,在商界經常提到的一句口號“客戶就是上帝”,這就是商人忽悠大眾的一句話。這是一個非常通用的商業準則,有一些商家打著“為消費者著想”、“顧客是上帝”的條幅,你到處都會聽到、看到、感覺到商家們的“真誠”,於是,大家就真的認為客戶就是上帝了。但是,這些都是一個表象,是商家們為了賺錢而製造的一個表象。有了這些前提,他們就能更好地獲得利益。所以,無論到什麼時候,唯利是圖都是商人的本性。否則,他們也不會選擇“經商”這條賺錢的途徑。如果你選擇了經商這條路,那麼,首先從你的觀念中就應該意識到這一條:我的目的就是多賺錢。
著名的金融家摩根就是一名充斥著金錢觀念的成功商人。他視賺錢為一種樂趣,而不是一種沉重的負擔,賺錢是一種新鮮刺激的遊戲。他認為隻有如此,才能賺取更多的金錢,也才是賺錢的最好心態。
摩根對於賺錢的崇拜達到了癡迷的程度。一直以來他都有一個習慣,每當黃昏的時候,他就到小報攤上買一份載有股市收盤的當地晚報回家閱讀,當他的朋友都在忙著娛樂的時候,他則說:“有些人熱衷於研究棒球或者足球的時候,我卻喜歡研究怎麼樣賺取金錢。”
在談到投資的時候,他也總是說:“玩撲克牌的時候,你應當認真觀察每一位玩家,那麼你就會發現哪一位是冤大頭。如果看不出,那麼這個冤大頭就是你。”他從來不亂花錢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他總是琢磨怎麼賺錢。有的同事開玩笑說:“摩根,你已經是百萬富翁了,感覺如何?”摩根的回答則總是那麼讓人玩味:“凡是我想要的東西而又可以用錢買到的時候,我都能買到,至於其他人所夢想的東西,比如名車、名畫、豪宅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我不想得到。”
摩根對於金錢的特殊觀念在很多人看來的確不可理解。他喜歡賺錢的感覺,但是卻又不是一個為金錢而活的人,他甚至不需要用金錢來裝飾自己的生活。賺錢,僅僅是一種遊戲,一次次地投入資金,又一次次地用自己的智慧把錢賺回來的那種感覺,充滿了風險和艱辛,也非常的刺激,他喜歡這種感覺。
也許成功的商人都有著相似的金錢觀。與之在商界具有同樣舉足輕重地位的同時代人物——洛克菲勒也持有相似的金錢觀——賺取更多的金錢是洛克菲勒最熱衷的遊戲,他會采用一切正當的手段來獲取金錢;他視賺錢的才能是上天賜予洛克菲勒家族最珍貴的禮物。
中國有句俗語:“錢字有兩戈,傷盡古今人。”此話把“錢”
字的形象表達清楚了,更把它的含義說得淋漓盡致。“錢”字是由“金”和兩把“戈”組成的,也就是說“錢”是靠武器維護著或是經過鬥爭而得來的。為了“錢”,古今中外多少人傷透腦筋,傷盡勞力,傷盡情感;亦有多少人為其折腰婢膝,以靈魂肉體相換;亦有人視“錢”為糞土,絕不沾一切不義之財,絕不為銅臭折腰。
可見,正確的金錢觀是:既樹立賺錢的目標,又不讓自己被金錢所迷惑,才是一名最優秀的商人應該首先具備的。那麼,進軍商界前,首先樹立賺錢的目標吧。
正當賺錢,問心無愧
一個成功的商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質:臉皮要厚,對於別人的譏諷、嘲笑、辱罵都不在意,一心一意朝著自己的目標去做。因為身在商界中,臉皮如果太薄是不行的,太過在乎自己的自尊就難以在商界立足。
其實賺錢的觀念很簡單,那就是隻要運用自己的勞動掙來的錢就都是高貴的錢,沒必要在乎別人的眼光。因此,在許多人看來很低賤的活兒,比如清潔衛生、工地建設等都是獲得財富的工作。“金錢沒有姓氏,更沒有履曆表”,通過辛苦經營轉來的錢都是幹淨而高貴的。因此,懷有這種心態才能在賺錢的過程中,麵對困難,放下臉麵,厚下臉皮,千方百計地通過自己的雙手來運作,來賺取更多的金錢。
伊拉克商人哈同在1872年來到中國上海謀生。當時,他年僅24歲,年輕力壯的他除了一身的力氣外,幾乎一無所有。但是哈同卻立下了誌願——要在中國賺取到足夠的金錢。
沒有資本、沒有技術、沒有知識,如何才能賺到金錢呢?像很多人一樣,哈同想到了“出賣”自己的身體。不久,身材魁梧的哈同就在一家洋行裏找到一份看門的工作。
看門是許多人都不願意幹的活兒,許多人都認為那是非常丟人的。但是,哈同卻並不這麼認為,在他看來,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報酬,不丟臉和降低身份。另外,哈同認為,這份工作隻是一個起點,通過自己的努力積蓄力量,最後總會找到更能賺錢的方法。
抱著這種態度,哈同做這份看門工作,非常認真,忠於職守。他利用一切可用的時間閱讀各種經濟和財務的書籍,使自己的知識豐富起來。他的努力獲得了回報,老板覺得哈同的工作比較出色,而且腦子也很靈活,於是調他到業務部做辦事員。而哈同也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努力學習,工作業績也一直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