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7.書法的簡史

中國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無與倫比的豐富文字記載都已為世人所認可,在這一博大精深的曆史長河中,中國的書畫藝術以其獨特的藝術形式和藝術語言再現了這一曆時性的嬗變過程。而具有姊妹性質的書畫藝術在曆史的嬗變中又以其互補性和獨立性釋讀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內涵。由於書、畫創作所采用的工具與材料具有一致性。《曆代名畫記》中談論古文字、圖畫的起源時說:“是時也,書、畫同體而未分,象製肇創而猶略,無以傳其意,故有書;無以見其形,故有畫”。書畫雖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後的發展狀況是以互補的獨立性發展變化的。中國書法藝術的形成、發展與漢文字的產生與演進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連帶關係。那麼究竟什麼是“書法”呢?我們可以從它的性質、美學特征、源泉、獨特的表現手法方麵去理解。書法是以漢字為基礎、用毛筆書寫的、具有四維特征的抽象符號藝術,它體現了萬事萬物的“對立統一”這個基本規律又反映了人作為主體的精神、氣質、學識和修養。

中國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書寫性發展到一種審美階段——融入了創作者的觀念、思維、精神,並能激發審美對象的審美情感(也就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書法的形成)。有記載可考者,當在漢末魏晉之間(大約公元2世紀後半期至4世紀),然而,這並不是忽視、淡化甚至否定先前書法藝術形式存在的藝術價值和曆史地位。中國文字的濫觴、初具藝術性早期作品的產生,無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時代性。就書法看,盡管早期文字——甲骨文,還有象形字,同一字的繁簡不同,筆畫多少不一的情況。但已具有了對稱、均衡的規律,以及用筆(刀)、結字、章法的一些規律性因素。而且,在線條的組織,筆畫的起止變化方麵已帶有墨書的意味、筆致的意義。因此可以說,先前書法藝術的產生、存在,不僅屬於書法史的範疇,而且也是後代的藝術形式發展、嬗變中可以借鑒與思考的重要範例。

中國的曆史文明是一個曆時性、線性的過程,中國的書法藝術在這樣大的時代背景下展示著自身的發展麵貌。在書法的萌芽時期(殷商至漢末三國),文字經曆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隸(八分)、草書、行書、真書等階段,依次演進。在書法的明朗時期(晉南北朝至隋唐),書法藝術進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隸趨從於簡易的草行和真書,它們成為該時期的主流風格。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出現使書法藝術大放異彩,他的藝術成就傳至唐朝倍受推崇。同時,唐代一群書法家蜂擁而起,如:虞世南、歐陽詢、楮遂良、顏真卿、柳公權等大名家。在書法造詣上各有千秋、風格多樣。

唐代的書法理論在三國、兩晉、南北朝基礎上更加精密、完善。如:孫過庭的《書譜》、張懷瓘的《書斷》、《書儀》及張彥遠的《法書要錄》都被後人奉為準則,對後世書論的創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五代、宋、遼、金、元的書法是對晉、唐時期書法的追述與繼承,這一時期由於戰亂和政局不穩,呈現出複雜局麵。書法家轉向以書法抒發個人的情感意趣的軌道。出現了北宋的“宋四家”,元代的趙孟頫等名家。書法理論也獲得了發展,出現了如:《墨池篇》、《書史》、《宣和書譜》、《翰墨誌》、《廣川書跋》、《法書考》、《翰林要決》等理論著作。給當時及後世書法家的藝術創作提供了參考的文樣和理論的指導。

明代書法藝術基本上是繼宋、元帖學書法而後加以發展。而今人論及清代書法時,每以“帖學”、“碑學”劃分為前後兩期,大致以嘉慶道光之際為分期點。也就是以十九世紀二十年代以前為帖學時期,之後為碑學時期。這種劃分是否合理當另當別論。不過,宋元之後,以二王書學為中心的所謂碑帖學時代,至今已轉入最低潮,而學習漢魏以前的篆隸書法的作者,則逐漸增長,當是無可否認的事實。這時也是名家輩出、各領風騷。而這時的書法理論比前代更有成就,《書筏》、《藝舟雙楫》、《書概》、《廣藝舟雙楫》等理論著作相繼產生。

明清的書法作品如同繪畫一樣傳世、遺留的較多。當前見諸於市麵上出現的也較多。中國的書法和繪畫作品,至遲從魏晉以來,一直被曆代宮廷和民間作為藝術品珍藏起來,成為人們的精神食糧,但在流傳中竟出現了作品的真贗問題,困惑著收藏家、鑒賞家。而在曆史上也曾經有過贗品的官案。明清時,由於部分沿海城市的工商業先後發展起來,書畫的需求便日漸增多,明間製造贗品便應運而聲。什麼“蘇州片”、“河南造”、“湖南造”、“後門造”,鋪天蓋地,無孔不入。這也是困擾收藏家、鑒賞家難題所在。明清的作品雖然流傳很多,但裏麵魚目混珠、濫竽充數者也大有其作。因此,對於當下藝術市場中的收藏家、收藏界來說,購買、收藏這部分作品時應保持謹慎的態度。

8.書法的作用

書法具有廣泛的實用性

學書法最基本的活動是寫字,而寫字首要的目的是為了記事和交流感情,起碼的要求是把字寫得規範、整潔、清楚,使人看了樂於接受,如果把字寫得雜亂無章,甚至隨心所欲,胡亂造字,讀者如釋“天書”,無法辨認,就失去了它的實用價值。有些人認為寫字用毛筆不如用硬筆方便,硬筆完全可以代替毛筆,隻有寫毛筆字才學書法;有些人認為書法是“天才”的專利,“咱不是學書法的料”。特別是一些年歲稍高些的朋友,受“人過三十不學藝的”陳腐思想的束縛,認為學書法為時己晚。也有人認為書法及神秘,高深莫測,神不可征,形乃難表,好事難成。所有這些想法都是不可取的,因為隻要寫字就有法則可言,特別是有不少場合沒有書法“門麵”,絕對不行。例如,商標、廣告、標語、對聯、字畫條幅等都離不開書法。不可否認,使用鋼筆、圓珠筆及其他工具定字是方便快捷,但不管用什麼工具寫字其法則基本與使用毛筆相同,所以無論在何種方式寫字都應該學習書法。關於學書法年齡問題,從幼年或少年開始學,無疑優勢很大,但上了年歲的人學書法,也有不少長處;有知識、有生活、有閱曆、理解快、感受深、善抒發等,年輕人是無法可比的。至於“天才”,是專指“有這種才能的人”,任何聰明智慧都是靠熱情、勤奮和科學的學習換來的。“世上無難事,隻要肯登攀”,“狠下一條心,不怕事不成”。有位書法家答學生問時幾句短語很有教益,言簡意明,回味無窮。問“什麼年齡學書法最適合?”答:“從識字起,任何年齡都適合。”問:“我能成為書法家嗎?”答:“你認為你能——你準能!”學習書法和學習其他藝術一樣,隻要我們不懷疑自己的能力,有信心,有熱情,加上方法得當,定會獲得成功。千萬不要被一些壟斷者的玄學所嚇倒。他們把書法說得神乎其神,傳授抽象,舍本求末,昧於閉合圈內循環,貽誤後學。其實書法也像“窗戶紙”,也是“一捅就破”。它的神韻可征,形象可表,技法可取,章法可達。“升堂入室”,望而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