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屋子之後,那個推斷馬上就得到了證實。那個腳穿漂亮靴子的人就躺在我的麵前。如果這是一宗謀殺案的話,那麼那個大個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並沒有發現傷痕,但是看他臉上那種緊張而激動的表情,我深信他在臨死之前,已經料到了自己將會有怎樣的命運了。如果是因為心髒病,或者其他症狀突發而自然死亡的人,他們臉上的表情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會表現得那麼緊張和激動的。我試著聞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有點兒酸味,於是我就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是被迫服毒死掉的。之所以說是被迫,是因為我看到了他臉上那種憤恨和恐懼的神情。我就是利用這種辦法,淘汰了一切不合理的假設,最後得到了這個結論,因為其他的任何假設都無法與這些事實相吻合。你不要以為這是聞所未聞的奇談怪論。在犯罪年鑒的記載中,強迫服毒這種事絕非一件新聞,任何毒物學家都會馬上聯想到敖德薩的多爾斯基案或者蒙彼利埃的雷吐裏耶案的。
“現在談談‘為什麼’這個關鍵問題。謀殺的動機並不是搶劫,因為死者身上貴重的東西並沒有丟失。那麼,這到底是一件情殺案還是一件政治案件呢?這就是我當時所麵臨的問題。我的想法是比較偏向於前一個。因為在政治暗殺中,凶手一旦得手,必然要馬上逃走。但是這件案子剛好相反,凶手做得從容不迫,而且那屋子當中到處留有他的足跡。這就足以證明,自始至終他都在現場。所以這就必然是一件仇殺案,而沒有什麼政治性。隻有仇殺案才需要用這種處心積慮想出的手段來報複的。當發現了牆上的血字之後,我對我自己的這個觀點也就更加確定了。一看就知道,這明顯是故布疑陣。等到發現了戒指之後,問題就可以確定下來了。很明顯,凶手曾經用這隻戒指讓被害人想起某個已經死去的、或者是不在場的女人。對於這一點,我曾經向葛萊森詢問過,在他拍往克利夫蘭的電報當中,是否問及德雷伯過去的經曆中有過什麼突出的問題。你應該還記得,他當時回答說自己沒有問這個。
“後來我就開始對這間屋子進行了一番仔細的搜查。搜查之後,我就可以斷定凶手個子很高,另外還發現了一些其他的細節:比如說印度雪茄煙,凶手留著長指甲等等。因為現場並沒有打鬥的跡象,所以當時又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地板上發現的那些血跡應該是凶手在情緒激動時流出的鼻血。我發現凡是有血跡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跡。如果不是個血氣旺盛的人,一般很少會有人在激動的時候流這麼多血的。所以,我就大膽地猜測,罪犯或許是個高大強壯的紅臉漢子。後來的事實可以證明,我的判斷沒有錯。
“離開屋子之後,我就去做葛萊森因為疏忽而沒有做的事了。我拍了一個電報給克利夫蘭警察局局長,隻是詢問了一下關於伊瑙克·J.德雷伯婚姻的問題,回電非常明確。電報上說,德雷伯曾經指控過一個叫做傑弗遜·侯波的情敵,並且請求過法律保護,而這個侯波現在正在歐洲。當時我就明白了,我已經找到了這個秘密案件的關鍵。剩下需要做的就是穩穩地捉住凶手了。
“當時我的心裏早就斷定:那個和德雷伯一同走進屋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個趕車的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