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BBC一篇標題為“UK surveillance plan to go ahead”(《英國將著手“盯梢”計劃》)的報道引起人們注意,英國政府準備記錄所有網絡通信,立法加強網絡監控。
2010年年初,英國內政部召開內政部磋商會議,表示將推進要求通信公司“監控所有互聯網使用”的計劃。該計劃要求通信公司保留人們使用Facebook等社區網絡的信息。內政部長David Hanson重申該計劃的目的,不管通信行業是否支持,都要執行該計劃。
在英國,為了打擊犯罪和保護國家安全利益,警察和安全部門具有合法攔截通信的權力。但是,這主要集中在對電話通信的攔截上,不包括已被廣泛應用的互聯網通信。內政部表示,希望修改法律,迫使通信服務提供商收集和保留互聯網上的海量通信記錄,包括來自社交網絡、在線聊天室和網絡遊戲等非正統地方的通信記錄。內政部長指出,不希望建立一個政府獨有的數據庫,隻要求通信服務提供商保留聯絡記錄,而不是聯絡的實際內容。屆時,警察和安全部門能夠要求通信服務提供商提供哪些人、什麼時候、跟誰有過聯係的記錄。
這個計劃麵臨技術上的挑戰,因為需要通信服務提供商對係統中所有第三方流量進行組織排序,估計需要20億英鎊預算,包括相關公司的補償。David Hanson部長說:“通信數據對於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這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領域,要求在保護隱私權和維持良好警察和安全服務能力之間做到平衡。”
磋商會議結果顯示,眾人在“利用聯絡數據保護公眾”的重要性上達成普遍共識,認識到迅速變化的通信技術帶來的挑戰。221席中有90席反對政府尋求保留或查看數據的基本原則。內政部稱,在聯絡數據保護公眾上,獲得了“廣泛但並不完全一致”的共識。但是,很多人憂慮這些信息會用於做什麼。負責監督保護個人信息的Christopher Graham專員告訴內政部,雖然他承認警察需要使用通信數據阻止犯罪,但用這個理由來收集所有通過互聯網的信息並不正當,“這項計劃表現了公民和國家之間的關係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