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說的也對,那我明天打電話給他問問什麼時候有空。”莫念回道。
“吃飯吧,你最愛吃魚了,多吃點。”歐陽辰夾了一塊魚肉放進莫念的碗中。
其實他對水產類的食物並不是很喜歡但也說不上討厭,他愛吃肉類,可自從跟莫念在一起後,他的口味似乎也變了很多。
這或許就是以前他媽媽說過的,愛一個人會心甘情願的去為她改變吧。
吃完飯,莫念又跑回了工作室繼續畫她的圖去了,而歐陽辰吃完飯來到客廳時看到了茶幾上的玫瑰花。
倒也不是這玫瑰花有什麼不對,而是他家裏從來不會放玫瑰,他的媽媽一直喜歡百合,所以玫瑰這種花算是第一次出現在家裏。
“天嬸,我媽的花房裏什麼時候種上玫瑰了?”歐陽辰本能的以為這花像以往一樣是從後院的花房裏剪出來的。
“夫人沒種玫瑰花,這花是莫小姐中午出門的時候帶回來的,聽說是她朋友送的。”天嬸停下手中的動作回道。
朋友送的?那就是諾曼?
雖然歐陽辰知道他不該多想什麼,可是細想過後,似乎除了第一次去表白的時候,他送過莫念花之後,他就再也沒有送過她花呢。
不行,明天,不是,以後他要經常送花才行,他這個男朋友怎麼可以輸給一個朋友呢,絕對不行。
不過因為這一束花,第二天莫念和諾曼都上了報紙。
早晨歐陽辰照例也下了樓,端起桌上的果汁喝了一口後,伸手拿過了放在桌上的報紙,可打開一看,他頓時整個人都不好了。
因為今天的頭條就是寫他們歐陽家的,報紙上那大幅的照片裏的人物正是莫念和諾曼。
兩人坐在中心公園的長椅上,諾曼將嘴角微勾看著莫念,而莫念手裏捧著許多玫瑰花笑著。
看完了整篇報道,歐陽辰氣憤的將報紙甩在桌了,開口道:“真是該死。”
莫念剛來到歐陽辰的身邊就聽這麼一句,於是探頭看向報紙,並開口道:“怎麼啦,一大早的這麼生……”
氣字還沒有說出口,莫念就看到了報紙上的照片。於是她又焦急的解釋道:“歐陽辰,你別誤會,我跟諾曼沒有什麼,昨天他送我花是因為一個小孩子在賣花,諾曼看他可憐才會全部買……”
莫念還沒有說完,人就被歐陽辰扯進了懷中,他的聲音也立馬跟著響了起來:“傻瓜,你不用跟我解釋,我說過相信你的。”
雖然看到這樣的新聞,歐陽辰心裏有點吃味,但他還是依然相信著莫念。
“相信我?那你幹嘛還這麼生氣啊?”莫念在歐陽辰的懷中抬頭問道。
“我不是在生你的氣,而是在生那些記者的氣,你看看上麵的內容,寫的真是……不過你放心,那些敢亂寫你的人我不會放過他們的,歐陽家的新聞敢亂寫,真是活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