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的傳統節日,大多具有趨吉避凶的原始寓意,如遍插茱萸、登高望遠的重陽節;清風皓月、覽景懷人的中秋節;一元複始、萬家團聚的春節;還有,祭江祭河、競遊競渡的端午節……
2002年6月14日早晨,端午節的前一天,我將一張照片裝入信封,投入街頭的郵箱裏,寄往湖北武漢的一家刊物,配發我為該刊撰寫的一篇文章。那張照片是去年夏天,我移民美國後第一次回老家探親時,在村子的“街道”上拍攝的,照片的背景是土牆瓦頂的舊宅,破敗、單調,了無生氣。照片上,我站在中間,兩邊各站著兩個中年漢子,是我最熟悉的少年夥伴。在我一步步地遠離村莊,走到北京、走到成都、走到美國舊金山的二十年裏,他們卻堅守著村莊和土地,一步也不曾離開過。沒有誰比我更為清楚這種“堅守”中有多少無助、無望與無奈的因素。機遇、學識、眼界、性格限製了他們,像無形的、無處不在的繩索一樣,將他們捆綁在幾畝田地之上、幾間土屋之中,成為這個國家最基本的、最底層的納稅人。
在照片上站在我右側、個子略高於我的那位,大名叫“金興成”,小時候的乳名叫“大憨子”,是村裏的“孩子王”。他基本上算不得是我的朋友,在我小時候,他甚至還欺負過我,不止一次和我打架。但是,我卻將這張照片,掛在我書桌前的牆上,用一個小鏡框裝著。裝在同一個鏡框裏的,還有另外兩張照片,其中一張是已經無人居住的老家住宅,一張是穿村而過的一條褐色的土路,日漸衰敗的那座村莊在遠處隱約可見。
之所以選擇這張照片,是因為它見證了我在鄉村出生、成長的十八年歲月。如果說我的成長是一個動詞,它就是我那個動詞的“過去時”;如果說我的人生是一本書,它就是那本書的初版本;如果說腳下有一條蜿蜒兩萬裏的坎坷路,我就是那條路上的不歸人。
我不是一個喜歡照相的人,但新聞記者的職業和寫作者的便利,使我和許多人拍攝過合影,其中有高官、有名流、有巨賈、有麗人。但獨獨被我選中,裝入鏡框、懸於書桌之前,我一抬頭就能看到的,卻是這幾張老宅、土路、兒時夥伴的照片。
我知道,這是我的根,我的出處。
二
我們的村子,呈“十”字形的格局。我們家在這個十字的西南角,而金興成的家則在東北角,同樣處於十字街頭,兩家的直線距離隻有二十米。
我們都出生在1962年,隻不過我出生在歲末,而他則比我大幾個月,出生在八九月份。推算起來,我們的母親懷我們的時候,席卷中國的三年大饑饉勉強算是結束了。等我們出生時,好大好實在的一場豐收啊!我現在都還記得,奶奶講給我聽的故事:當時為我的滿月舉行“滿月酒”鄉宴時,炸的油條據說裝了滿滿一木桶。那桶,可不是水桶,而是能裝好幾石糧食的“穀桶”啊!奶奶說這話時,臉上驕傲的笑容我至今想起來都覺得溫馨不已。
饑荒過後,村裏新娶的媳婦們紛紛懷孕。那是多麼人丁旺盛的一年,僅有四十多戶人家的村子裏,一年內竟生了近二十個男嬰女嬰。村支書的妻子是接生婆,忙得腳不沾地。接生是免費的,一碗荷包蛋、一包用粗糙的草紙包裝的紅糖,是她剪斷臍帶後的謝禮。那一年,接生婆家的木箱子裏,怕是裝滿了這種紅糖吧?小時候,我就親眼看到有鄰居家的大嫂,到接生婆家裏借一包紅糖去走親戚,或是帶回娘家看望父母。在貧窮的年代裏,在僻遠的鄉村,我從小就看到人性的光芒在閃爍,看到善良的心靈在蒙昧和閉塞的環境中自生自滅。
風吹草長,眨眼之間,我們從光屁股的野孩子,變成了小學一年級的新生,用村裏雜貨鋪程老爹的話來說:“小馬駒套上了籠頭,從此要各奔前程了呢!”金興成和我,還有其他的幾名男孩、女孩,成了同班同學。小學並不遠,離我們的村子隻有一裏路。在上學放學的路上,我們通常都結伴而行,而這麼短的距離,卻長得足以讓孩子與孩子之間產生矛盾,甚至打起架來。有一天,下著雨,地上全是泥漿,我和他不知為了什麼事情打起架來。他雖然比我高一個頭,機靈勁和爆發力卻不敵我,結果,被我猛地摔到地上,滾了一身的泥。他哭著跑回家,口裏嚷嚷著,要叫他爸爸來收拾我。他爸爸是副隊長,我爸爸卻是地主的兒子。我嚇得沒敢上學,逃回家裏,將大門拴得死死,並用椅背緊緊抵住。我從門縫朝他們家張望,生怕他威風凜凜的爸爸向我們家走來,一腳將大門踢開。平生第一次,我對一種無形的東西——威脅,產生了恐懼。“威脅”這種東西,唯其無形、不定,才格外令人寢食難安。幸好,他的爸爸終於沒有上門興師問罪。事後,我的母親向他的母親賠不是,他的母親笑笑說:“小孩子打架,大人是不興插手的。大人要是計較起來,鬧得氣鼓氣脹的,還沒等消氣,小孩子們卻早已玩到一塊兒去了。狗兒離不開臭茅房呢!”
這是我最早聽到的一段關於“恕道”的話。它的精神內核與孔子所倡導的並無不同,隻不過是村婦村夫的民間俚語說出的罷了。
其實,小孩子之間吵架、鬥毆之後的絕交,是童年時代的一個嚴重事件,絕非大人們所想象的那樣簡單。絕交,當然是類似於外交辭令的成人語彙。在鄉下,我們是用“結孽”這個詞來表示這種兒童之間的交惡的。兒童時代心胸狹窄、氣性大,“結孽”後的兩個孩子,一兩年互不說話是常有的事情。村裏比我們年齡大幾歲的一個孩子,在某一天的晚飯後,將我們拉到村中心的土炮樓底下,那裏是我們村的“廣場”,孩子們遊戲的“俱樂部”。
他問我:“你願意和他和好嗎?”他指了指金興成。
我點了點頭,囁嚅著說:“願意。”
這位“調停人”又將同樣的問題,問金興成。他也給予了同樣的回答。
他要我們拉手。鄉下的孩子,是不興握手的,所以,“握手言和”這個詞,用在這裏並不恰當。拉手,謂之“過電”,這“電”一通,隔膜、怨恨的心也似乎通了。但是,我們倆都遲疑著,都不太情願先伸出手去,一年多以前的那場架,誰在理,誰理虧,都還梗在小小的心裏。這位大孩子捉住我們的手,強拉在一起,命我們叫一聲對方的名字。
在世界上,幾乎所有的調停都如此煩瑣,且必須舉行某種儀式。
我從小沒有乳名,所以,他隻好喊我的學名“程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