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問題在於大多數人都痛苦意識到自身的雙重性或是多元性,糅雜著許多不同的要素,充斥著各種相互對立的元素,在腦海裏不斷衝撞,就像雜物堆放室裏存放已久的物品。那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我們都想獲得真誠——這一世人都讚美的品質,或是多數人都向往的美德——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將內心的想法全盤托出呢?若是我們生性惱怒、卑鄙、嫉妒、自私,那麼,在任何情形都不去努力掩蓋,而是充分展現出來的行為,這算是真誠的做法嗎?難道我們必須要像《巴蘭特雷公子》①這本書那樣,借助小說人物的口吻說出最為真誠的坦承:“其實,我是一個壞蛋。”嗎?努力掩蓋我們的缺點,這算是虛偽嗎?有時,偽善是擺脫這些缺點最為有效的方法。要是某人感到惱怒,那我們能將此人隱忍不發的做法稱為虛偽嗎?抑或他意識到自身嫉妒的天性,為了表裏如一,就必須要對此予以讚同或是對他人的嫉妒行為鼓掌?這顯然是很荒謬的。英國人性情中有一點很有趣:他們更傾向於在美德層麵上顯得偽善,而不是去改正自身的缺陷。我認識一些人,他們羞於表現出慷慨與柔情的一麵。我們真是一個天生多愁善感的民族,但卻非常害怕顯露出來。我們喜歡多愁善感的書籍、戲劇以及布道演說,卻不願在交談的時候出現情感泛濫的情況。我們喜歡讓我們哭泣的要勝於讓我們發笑的事物。典型的英國人就是一幅腳踏長筒靴、身穿寬大背心、心地善良的老人形象,但他們卻會打心底否認這樣的描述。我們鄙視其他國家的禮節與及喧囂的吵鬧,認為他們彰顯出來的情感是虛偽與造作的。但是,我們卻是裝腔作勢這一根深蒂固壞習慣的受害者。我們假裝虛張聲勢,說些粗魯的話,實際上我們隻是有點羞怯,本質上還是和藹可親的。我的一位老朋友曾將這種性情演繹到讓人錯愕的地步。他是一位友好善良的人,但他早年認定一個事實,言語粗魯就是男人氣概的體現。他走進房間的時候,總能聽到他那雙寬大的長筒靴跺腳的聲音,他也會說一些隨時閃過腦際的話語。實際上他說的那些話語,隻是適合習慣了他這樣性格的人。有一次,我與他一起拜訪一位享有盛名的女士。他顯得極為羞怯,背身坐著,彎著脊梁,雙膝一動不動,後背彎曲著,神色焦躁,他似乎正在努力馴服一匹脫韁的野馬,而中卻振振有詞地批判著上層社會。他希望給人一種自然、灑脫的印象,但這一切都是白搭,因為他的表情、舉止無疑是神經緊張的表現。畢竟,在適宜的時機與場合表現的大方得體絕非道德怯弱的表現。我們英國人所處的最糟糕境況是:我們通常覺得粗野中包含著真誠,冒犯的舉止中蘊涵著坦率。事實上,真誠的本質,就是我們所說的話要真,而不是要說出內心所想的一切。有一個關於丁尼生的故事是這樣的。當時,他坐在茶幾旁,他的妻子與某位著名的女作家在一旁交談著一些毫無意義但無傷大雅的恭維之語。丁尼生盯了她們一會,在她們說話的間隙,他以讓人震驚的語調說:“你們女人都是騙子!”這就不是真誠了,更像赤裸裸野蠻的東西。畢竟,人穿衣服包裹赤條條的身子不能算是不真誠,那麼隱藏與包裹自己的思想更算不上是虛偽了。
①英國小說家R·L·史蒂文森的作品。
“虛偽”一詞的使用似乎完全被限定在談話方麵上。有趣的是,我們幾乎都將此詞運用到隻說些愉快或歡喜事情的人身上。若是某人說了一些難以接受的真相,那麼我們會說此人很坦誠;若是他說了一個讓開心的真相,我們就會說他隻是在恭維別人。我認識的一位老朋友將謙恭與直率完美地結合起來。他邀請一位女士共進晚餐,詢問了很多關於她及其親屬的問題,顯示他對這位女士及其家族的傳統有著深入的了解。這位女士最後微笑地問:“嗯,發現自己如此受人關注還真是頗為意外啊!你是怎麼知道的,XX先生?”此時,一個不真誠的人可能會彎一下腰,口中嘮叨說某些人就是屬於公共人物諸如此類的話語。但是,我的這位朋友雙眼有神地回答說:“我問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