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如我之前所說的,驕傲之所以危險,在於很難為當事人所察覺,因為驕傲偽裝成一種“天使之光”。驕傲之人可能學會為了責任與榮耀去放棄很多東西,為他人謀福祉,並且盡可能地去幫助別人,幽默地承認他人的優點。即便如此,在他的內心深處,仍會覺得自己的做事方式是最好的,別人之所以不同意自己,隻是因為他們缺乏洞察力、理智以及常識罷了。我認識一些坦率、友善、善良、高效之人,與他們在一起始終感覺不到他們以平等的眼光來對待自己。這些人都十分耐心、善良與講道理,但別人還是時刻能感覺到,這些人雖然表現得很善意,內心其實很頑固,還是會深思熟慮地批評別人的魯莽、意誌不堅、為人軟弱抑或多愁善感等缺點。解決的難點在於:假設甲君意識到乙君是一個卑鄙、庸俗、缺乏正義感乃至無法無天的人,難道甲君會努力地說服自己,覺得乙君可能是一個高尚、正義與守法之人,然後讚美一番?在我看來,要是將醜陋說成美麗的,或是肥胖說成苗條,這是很荒唐的。要是認識到自身的某些優點,這算是一種驕傲嗎?當事人是否應該為此感到高興呢?問題的答案是,倘若某人意識到這一切,就不能對他人的缺點視而不見。假裝一切都很好,這顯然是虛偽的做法。當我們與他人進行比較的時候,認為別人的錯誤隻能凸顯自身所持美德的優越感,真正的傷害才慢慢顯露出來。因為,接下來自然的結果是,當事人會對自身的缺點視而不見。無論如何,我們都沒有必要沉湎於誇大自身的缺點,雖然這通常隻會讓人停留在自滿的謙卑之中,但這是驕傲最危險的偽裝了。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到,自己的做事方式並不一定是最好的。這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但僅限於自己。在一定的環境下,每個人都完全有權利或義務找尋最佳的辦事方式。要是他人的辦事方式更具效率,能以更好地完成工作,或是能以自身不喜歡或不讚賞的方式獲得圓滿的結果,我們一定不要試著去幹涉、嫉妒或瞧不起他們。相反,我們要懷著一顆真誠的心去感謝:無論怎樣,事情都圓滿結束了。就以作家為例吧。假設某位作家看到一位被自己視為愚蠢、庸俗、廉價乃至感情誇張的作家,竟然更受大眾歡迎,讀者群更廣,比自己受到更多的關注,他必須高興地接受這個事實。他絕不能給這位作家潑冷水,稱那些作品純屬粗製濫造。他不需要放棄自己的寫作,而應心滿意足地認識到,別人也是以其最好的方式去寫作,他擁有眾多的追隨者是理所當然的。假如他是一位牧師或是老師,當看到其他人在所屬的行業中更加優秀的時候,一定不能嗤之以鼻或是無奈地聳聳肩,聲稱他們為博得眾人眼球而犧牲教義,或是放棄了嚴謹的標準而迎合大眾。他一定不能含沙射影,而是要為別人以他們的方式產生的正麵效應感到高興。當我們覺得自己的方式是最好的時候,驕傲就潛入心靈了。因為,一旦我們感覺到這點,就開始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他人,覺得人類不是按照上帝的影像製造的,反而認為上帝的影像必然與自身有幾分相像,指引世界前進的方向也必然是自己所默許的。

驕傲之所以如此致命,是因為它讓人無法認清或察覺自身的缺點。驕傲之人會將自己的失敗歸結為某些人的愚蠢與固執,而無法在不幸與災難中看清楚,原來自己是那麼愚蠢、懶惰與粗心。相反,驕傲之人會極富耐心的莊嚴感去麵對,以此彰顯自身妙不可言的重要性。他們會認為這些缺陷隻是白璧微瑕,實際上這些錯誤就如本應扔到垃圾堆裏的陶瓷碎片。

對很多人而言,人生閱曆就是一個不斷自我掏空的過程,讓我們不斷回歸常識,讓我們慢慢知道,原來自己所能做的事情是那麼少。我們開始變得愉悅,更為自信,深信自身良好的出發點,覺得自己的修養、洞察力都有某種非凡之處。大多數人則會漸漸意識到,其實很多事情都並非想象中那麼重要,我們也不能妄想去改變這個世界,而應對自己所處的位置抱著一顆感恩的心,為自己還能有所作為而心存敬畏。我們不必感到憂鬱乃至絕望,讓脆弱的自己在別人麵前可憐地低頭,沉淪在消極之中,不能自拔。我們要知道,即便此時深知自己處在閘門之內,離天國的誠實還是有一段遙遠的距離。我們最好還是要注意眼前的道路,無懼麵對一些惡魔,不要在腦海臆測著自己升華到天國的宮殿的情景,惦記著誰能進入天堂以及為什麼能進去,抑或是向望著自己能取得勝利,然後奏響天國的號角。實際上,當人對此不再有所期待,反而會發現自己的雙腳踏在風信子的階梯上。當他意識到自己所做之事獲得了最大的失敗,被遺憾、失望的洶湧的浪潮所壓倒時,天國悠揚的樂音就會在迷霧的空氣中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