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頓動了惻隱之心,看個演唱會順便撿了條小狗回家,而他絕對沒想到,這條小狗還是赫赫有名的NEVER男團的隊長——靈魂主唱兼吉他手Bertram。
當初出道時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她能成為幸運傑出的人。而經過多年打拚之後,NEVER已經成為了大喻戶曉的搖滾樂隊,主要受到青少年的追捧和喜愛,這兩年甚至有超過老牌樂隊STREET的趨勢。
學校旁,兩層獨棟小洋房內燈火分明,開著窗子,窗外的梔子花香隨著空氣流動慢慢擴散到了屋內。
暗暗咂舌,真是巧,沒想到這位好好先生竟然和秦和在一個小區。
既來之則安之,葉溪夏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中的娛樂新聞,無非就是今晚同時開唱的兩場歌迷感謝會,主持人對於風平浪靜的結束顯然有些不過癮,最後竟然用新老交替這個詞來形容了NEVER和STREET,讓火藥味再度升級。
煮完雞蛋的伊頓走進客廳,電視機屏幕正巧停留在了NEVER成員的海報上,見她看得聚精會神,忍不住問,“你喜歡NEVER?”
被打斷的葉溪夏頭也不回,反問。“你今天也去了?”
“嗯,去看了STREET的表演。”
“啊?”在NEVER隊長麵前,這廝竟然大喇喇的表示去捧了競爭對手的場,這讓葉溪夏情何以堪?想罷,她的語氣不悅了起來。“你喜歡STREET?”
伊頓剝著蛋殼,想了想實話實說,“沒什麼特別感覺。”
葉溪夏一聽,喜出望外,“那就是喜歡NEVER咯?”
伊頓看著對方期待的小眼神,打趣問,“想聽真話還是假話?”
“當然是真話咯!”
“完全不認識。”
“切~!”受打擊的葉溪夏一副鄙夷神色,“對牛彈琴,浪費我的感情嘛!”
“NEVER很有名嗎?”
自從十年前砸掉吉他後,他再也沒有接觸過音樂。
伊頓盤腿坐在地上,理所當然幫著葉溪夏敷烏青,反倒是客人斜靠著沙發舒適自在。
“這個嘛……”葉溪夏閉上眼享受,慢慢斟酌用詞,“其實兩個樂隊各有千秋,很難區分到底哪個好,至於誰更有名這個問題,隻能留給歌迷來回答咯!”
“你好像更喜歡NEVER。”
瞥了眼沙發上的小不點,伊頓剛想換個雞蛋,卻被葉溪夏接過後塞進了嘴巴。
頓時小巧紅潤的嘴被撐大到了不思議,隻見她一邊使勁嚼一邊口齒不清說,“唔……不吃……浪費……”
“髒,想吃還可以再燒。”看著毫不造作的葉溪夏,伊頓仿佛看到了十年前那個與自己形影不離的少年。
似曾相識的場景、若隱若現的熟悉感掃過幹涸的內心,心髒的地方不自覺柔軟了下來。
“切,我的臉洗的很幹淨好不好!”吃完雞蛋,葉溪夏指著自己這張白嫩細致的臉湊到了伊頓麵前。
“看到沒,比你家地板還幹淨呢!”
洋洋得意的她絲毫未察覺伊頓有些異樣的眼神,陌生的情緒再度襲來,等伊頓回過神來時,已經把雞蛋直接丟給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