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回憶一下今天做的事情,但大腦像是失去了記憶,那裏麵混濁一片。“我——我不知道。我——好像,我想不起來。”
“那怎麼辦?你連有可能丟的地方都想不起來,怎麼去找呢?”院長這時耐下心來開導我。“你跟我說說,領完了補助金之後,都上過哪些地方。”
“我隻去了市第一醫院,我現在就去找。”我好不容易想出了這個地方。
院長又問:“你是怎麼去的?坐出租,還是公交車?”
“我坐的是公交車。”我說。
“公交車上那麼多人,不好查的。”
“還是去報案吧。”又有人說。
看到想要把這筆錢款找回已十分渺茫,我對院長說:“院長,我錯了。我這就去報案。如果找不回來,我就承擔全部責任。我一定會全額賠償給大家的。”
院長又是一聲長歎。“薑麗。你一個人也不容易,這樣我們怎麼能忍心啊。”
“是啊。這個月就算了吧,隻當從來就沒有過這筆補助。”大家紛紛應和說。
“不。這是大家應得的,也算是對我的懲罰吧。這樣,我才能記住這個教訓,避免以後再犯。”我態度誠懇地說。“我現在就去報案。”
我顧不上天色已晚,便急匆匆地來到轄區派出所。不曾想,在門口與李淑桂不期而遇。
“薑麗姐,你怎麼在這兒?”她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勇出事了。”
“大勇怎麼啦?”
“他和一位客戶拌了幾句嘴。他嫌那人說話太難聽,最後倆人就動手打了起來。那人被送進了醫院,他被110警察帶到這來了。”
“大勇受傷了嗎?”我關切地問。
“他要是受傷還好了呢。現在的關鍵是住進了醫院的那個人,準備要告他呢。你到這裏來幹什麼?”李淑桂著急地問。
“我丟了東西,來報案的。”
於是我們一同走進派出所。
真是無巧不成書,大勇的案子正好是王警官負責。聽到我的來意,王警官說:“我明白你們的意思了。現在最重要的是那位被打的人。如果傷勢輕的話,就容易一些。如果構成傷害罪就麻煩了。當然,我們會盡量調解的。”
李淑桂著急起來。“行。我們願意調解。隻要那人不起訴,我們賠點錢也行。”
那天,我們沒有見到大勇。隻把李淑桂帶去的一些食物留了下來,請王警官轉交給大勇。
辦完了大勇的事,我這才把自己丟錢的事跟王警官說。
王警官皺了皺眉頭,“你這事還真不好辦。雖然錢不是太多,但你不知道是怎麼丟的,讓我們無從著手。依我看,這錢有可能是你忘在了哪裏,也有可能是被偷走了。這樣也隻能等有拾金不昧的人來找,或者偷竊者破案交代。你就回去耐心等待吧。”
聽了這話,我很是著急。“王警官,錢找不到就算了,我隻想找回我的手機。這個手機對於我來說很珍貴,我還是希望能找回來。”
王警官看了我一眼,像是明白我的意思。但還是無奈地說:“手機要是能找回來,錢當然也應該就能找回來了。你放心,我會留意這件事的。你們還是先回去吧。”
晚上回到家中,我拿出那張唯一的存單。還好,上麵清晰地寫著餘額6000元。這便是我的所有積蓄。原本是想攢夠一萬元後,寄給大姨的。當然,如果沒有金耀的幫助,我現在還在為賠償那隻狗的醫藥費而發愁呢。一直以來,雖然我的處境總是那樣的舉步維艱,但失去了這些錢我並不覺得可惜,隻是丟掉了金耀送給我的手機,讓我感到一陣陣的揪心。而且這個號碼也是金耀為我選擇的,為了他能夠與我保持聯係,我必須時刻擁有這組他最為熟悉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