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麵對苦難(3)(2 / 2)

可是,對此也可提出一個反駁:“沒有死,就沒有愛和激情,沒有冒險和悲劇,沒有歡樂和痛苦,沒有生命的魅力。總之,沒有死,就沒有了生的意義。”——這正是我自己在數年前寫下的一段話。波伏瓦在一部小說中塑造了一個不死的人物,他因為不死而喪失了真正去愛的能力。的確,人生中一切歡樂和美好的東西因為短暫更顯得珍貴,一切痛苦和嚴肅的感情因為犧牲才更見出真誠。如此看來,最終剝奪了生的意義的死,一度又是它賦予了生以意義。無論寂滅還是永生,人生都逃不出荒謬。不過,有時我很懷疑這種悖論的提出乃是永生信念業已破滅的現代人的自我安慰。對於希臘人來說,這種悖論並不存在,荷馬傳說中的奧林匹斯眾神絲毫沒有因為不死而喪失了戀愛和冒險的好興致。

好吧,讓我們退一步,承認永生是荒謬的,因而是不值得向往的,但這仍然不能證明死的合理。我們最多隻能退到這一步:承認永生和寂滅皆荒謬,前者不合生活現實的邏輯,後者不合生命本能的邏輯。

何必再繞彎子呢?無論舉出多少理由都不可能說服你,幹脆說出來吧,你無非是不肯舍棄你那可憐的自我。

我承認。這是我的獨一無二的自我。

可是,這個你如此看重的自我,不過是一個偶然,一個表象,一個幻相,本身毫無價值。

我聽見哲學家們異口同聲地說。這下可是擊中了要害。盡管我厭惡這種貶抑個體的立場,我仍願試著在這條思路上尋求一個解決,

我對自己說:你是一個純粹偶然的產物,大自然產生你的概率幾乎等於零。如果你的父母沒有結合(這是偶然的),或者結合了,未在那個特定的時刻做愛(這也是偶然的),或者做愛了,你父親釋放的成億個精子中不是那個特定的精子使你母親受孕(這更是偶然的),就不會有你。如果你父母各自的父母不是如此這般,就不會有你的父母,也就不會有你。這樣一直可以推到你最早的老祖宗,在不計其數的偶然中,隻要其中之一改變,你就壓根兒不會誕生。難道你能為你未曾誕生而遺憾嗎?這豈不就像為你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在某月某日未曾做愛而遺憾一樣可笑嗎?那麼,你就權作你未曾誕生好了,這樣便不會把死當一回事了。無論如何,一個偶然得不能再偶然的存在,一件僥幸到非分地步的禮物,失去了是不該感到委屈的。滾滾長河中某一個偶然泛起的泡沫,有什麼理由為它的迸裂憤憤不平呢?

然而,我還是委屈,還是不平!我要像金聖歎一樣責問天地:“既已生我,便應永在;脫不能爾,便應勿生。如之何本無有我……無端而忽然生我;無端而忽然生者,又正是我;無端而忽然生一正是之我,又不容之少住……”盡管金聖歎接著替天地開脫,說既為天地,安得不生,無論生誰,都各各自以為我,其實未嚐生我,我固非我,但這一番邏輯實出於不得已,隻是為了說服自己接受我之必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