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文學研究會的文學論爭與批評製度(1)(1 / 3)

文學批評、文學論爭與文學創作有共生關係,它們共同推動著文學的創作。文學批評和文學論爭參與了文學的生產,通過對文學價值予以闡釋,確立文學的合法性意義和文學的體製與規範。現代文學需要文學批評和文學論爭的介入,才能生成意義,最終完成自己的價值體係。“文學因批評和論爭而生成意義,後者也就構成了文學意義的製度因素,文學生產不但生產作家作品,還生產文學的價值體係。”

第一節 文學論爭機製

反觀現代文學史,充滿著文學論爭。從五四時期的文言與白話、新文學與學衡派和甲寅派、“問題與主義”論爭,到30年代的“左聯”與新月派、與民族主義文藝、與“自由人”和“第三種人”的論爭,再到40年代的“暴露與諷刺”、“與抗戰無關論”和“真偽現實主義”等文學論爭,幾乎每一次論爭都有著複雜的原因機製,除了意識形態、美學觀念等方麵的顯在衝突外,還存在著話語權力爭奪這一深層原因。很多論爭都不僅僅是出於純粹的文學創作需要,或基於創作而提出的文學理論,而是還著眼於社會形勢對文學的要求。其關注中心也往往會偏離文學,更多指向社會現實中的其他問題。文學論爭的形成原因是複雜的,包含著政治、美學、權力等多維因素,隻是曆次論爭中各有側重而已。要想最大限度地還原其真實麵貌,必須對上述因素有全麵立體的認識。鑒於已有研究對於政治、美學衝突論述頗豐,本書的著重點在於深入探究文學研究會的曆次論爭中所體現出的話語權力爭奪的深層意圖。

文學借助論爭吸引社會注意力,獲得話語領導權,論爭重心不僅僅局限於對概念本身的闡發,而是盡可能占領概念外延所能達到的最大“勢力範圍”。通過確立自身話語的權威性,將其他話語排斥或整合進自己的話語係統,確立新文學規範。這種對文學規範的訴求早在“新青年”時期已露端倪,在文學研究會時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成為一項新文學的內在機製,並對以後現代文學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作為一種擴大文學影響的方式和手段,論爭得到了文學界的承認和推廣,並逐漸蔓延開來,傳染和滲透進新文學肌體。因此,對於一種文學思潮或一個社團來說,要想確立自己明確的宗旨與立場,最有效的捷徑就是論爭。

通過論爭不僅可以最大限度地引起人們的關注,而且能夠迅速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與社會影響力。對於胸懷遠大誌向,並已經“包羅各派人物”的文學研究會而言,成立之初,也是頗感寂寞。

迅速擴大影響的想法非常明確。尤其是“新文學”社團的“新”到底落實在何處?隱藏在“新”背後的“現代”如何被清晰指認和命名等問題擺在成員麵前。因此,通過論爭而凸現的自我命名行動,是被期待的結果。

在文學研究會發起的一係列文學論爭中,最核心的特點就是強烈的人為操控性。論爭的發生不是自然的過程,而是有著人為設計的痕跡:依據需要來具體設定論爭內容、對象、步驟,方法,並且注重對論爭的具體實施提供體製保障。論爭發生的期待視野既包括新文學自身建設,也包含著擴大自身影響,占據文壇中心,享有理論主導權等多重複雜因素。從上述需要出發,經過謹慎的考慮,確立最基本的思路,然後選擇最適合的論爭對象,按照預先設定的思路給對象定位,然後進行邏輯嚴密的係列攻擊:用論爭對象的不合時宜來陪襯自身的合法性意義,並且注意將論爭與國情發展需要、與對當前文壇流弊的分析緊密相連,在大的文化背景中凸顯自身的價值,從而進一步確立自己的主流、權威地位,在此基礎上,將其他話語排斥或整合進自身話語係統,確立新文學發展的規範(以文化啟蒙為宗旨)。文學研究會注重為論爭的具體實施提供保障,這不僅在文學研究會刊物的編輯方針、欄目設置中有著鮮明體現,而且有著充分的版麵支持。

一、與創造社的論爭

(一)被動應戰

創造社成立之後很快就挑起了與文學研究會的論爭。關於這次論爭,茅盾曾這樣回憶:“文學研究會與創造社的論戰是在一九二二年初夏,我們正與‘禮拜六’派進行激烈的論戰,接著又與‘學衡派’進行論戰的時候突然發生的,說它‘突然’,是因為我們確實沒有想到會同創造社發生衝突;當時我和鄭振鐸對創造社諸君,尤其郭沫若君是很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