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據為己有(1 / 1)

隻見腳下踩中的軟物竟是個嬰孩的肚子處,嬰孩口中正不住流著鮮血。

大嬸呆了,這太蹊蹺了,小孩怎麼就跑到腳底下去了?

周圍的人都把她圈在中間。

“我的兒呀!!!”一個破天荒的哭聲,自圈子外傳進圈內。

聲音出自一個20多歲年輕女子,穿著一身布衣,她爬到小孩跟前,打開大嬸的腳,抱住奄奄一息的孩子,哭的嘶聲力竭,肝腸寸斷。

“兒啊!!我的兒啊!!我就是離開那麼一會,你,你就......”

有不少百姓被女子喪子之痛所感染,落下眼淚,紛紛開始指責李大嬸。

“這,這人太不道德了!”

“簡直不是人做的事!”

“這麼大的孩子,難道她看不見?”

正在眾人憤憤不平。

人群中又走入一個江湖大夫,他替小孩把了把脈,衝女子說:“節哀吧。”

“一點機會也沒有嗎?”女子帶著猩紅的雙眼問大夫。

大夫搖搖頭,走出了包圍圈。

人群再次激動起來,有人說把她送官府,有人說一命償一命。

李大嬸嚇得魂飛魄散,癱坐在地上,口中隻念:“完了完了完了...”

突然大嬸想到之前算命的那個先生,心想:說不定他可以救我!

於是爬了起來,四處張望,希望算命先生也在附近,能出手救自己一把。

周圍秘密麻麻圍滿了人,哪去找那個算命先生啊。

很快官兵也趕來了,把驚恐的李大嬸押入了衙門,麵見知府。

大嬸跪在公堂之上。

望著衙役,和身後聚集的百姓。

終於相信了自己“殺了”人。

便一個勁跟知府大人磕頭,說:“大人,大人,我是無心的,我不是故意的..”

在眾多路人的作證下,都看見大嬸踩死小孩的事實,在知府大人審判下,大嬸不僅要賠小孩的安葬費,還得坐20年的大牢。

大嬸頭磕破了,希望知府能從輕發落,不起任何實質性的效果。

她被關進了大牢之中。

“陳大人!這是那婦人換囚服搜出的一物。”

知府後堂,陳大人正品著茶,掌管牢房的李大貴呈上一物。

抬眼一看,心下一驚:哎呀!想不到那婦人身上還有如此稀世珍寶!

接過龍珠,隻見透明玻璃包裹著紅黃兩色火焰在球中不斷追逐,中心的一個小嬰引起了大人的震驚:哎呀呀呀!這不是傳說中可起死回生的嬰嗎?

激動的陳知府一下自椅子上站了起來,細細觀摩,他發現不論如何轉動龍珠,球中的小嬰始終麵朝他這一麵。

“哎呀!!稀有!此物隻因天上有!”觀看了差不多,陳知府說:“去把李大嬸帶過來,我有事要親自問問她!”

李大貴見知府甚是喜歡此物,心想來年升官的名額裏可以加上他的名字了,連忙鞠躬退去。

很快李大嬸就被帶到了知府的後堂,跪在陳知府的麵前,戰戰兢兢,她生怕大人會改判她死刑,不敢吱聲。

“說,這是哪裏來的髒物?”知府一詐。

李大嬸就如倒豆子般把龍珠的來曆原原本本全說了出來:“事情就是這樣!”擦擦額頭上的汗珠。

陳知府一聽是在田間撿的,心想這婦人當真運氣好,一撿撿這麼好的寶貝。轉念又想據為己有,於是清清嗓子說:“你知不知道這是皇宮裏皇上的東西?為什麼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