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兵
“品(味)”應該屬中國傳統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對其基本含義以及特征的理解,詞義學角度的考察也應該屬於重要方麵。先秦兩漢處於漢語文化的源頭地位,至少從兩個方麵對“品”範疇之建立具有奠基意義:第一,從詞義學上講,“品”這一詞語所包含的基本意義此時已基本完備。第二,“品味”這種中國傳統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也應該奠基於先秦兩漢,至少在漢語文明史上如此。故而本文似應從此兩方麵著手展開考察。
以先秦兩漢為時限考察、認識“品”的詞義,並且把其下限定在漢代,其依據在於,漢代應是漢字基本成熟期。這主要表現在,雖然從秦代開始,人們已有對漢字字義的專門注意和研究,但形成風氣,卻從漢代始:《古今字》、《爾雅》、《說文解字》等字書均出現在這個時期;《漢書·藝文誌》“孝經”和“小學”部分收錄字書凡14種,能明確出於漢代者11種。如果說,漢代是漢字字義自覺期,那麼也可以說,至此,漢字字義相對明確地“定型”了。基於這個簡單認識,我們試以先秦兩漢範圍內的書籍為對象,考察“品”之字義。另外,因為本文關注的是“品”詞在具體生活實踐中的使用情況,故在此不擬進行字源學考察,而隻關注其在相關典籍中的詞義。
省察此時期“品”之詞義,諸如“眾多”、“種類”、“等級”、“評價”、“格式”等基本義均已不同程度地出現在古籍中。試大略檢索如下:
1.“眾多”義
(1)《易·乾卦彖辭》:“雲行雨施,品物流行。”
《周禮·天官塚宰》:“膳夫授祭,品嚐食,王乃食。”
此處“品嚐”一般指遍嚐,“品”指“全部”義,但似應讀為“嚐品食”,亦即“嚐遍全部的食物種類”,則“品”修飾的是後麵的“食物”,而非“嚐”的動作。
《國語·楚語下》:“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
以上“品”用來修飾“物”。
(2)《晏子春秋》卷八:“今品人飾禮煩事,羨樂淫民,崇禮以害生……”
此處修飾“人”。
(3)《新書·容經》:“言接名臣、上下、父子、兄弟、內外、大小品事之各有容誌也。”
此處修飾“事”。
(4)《新書·道書》:“請問品善之體何如?”
此處修飾“抽象的善性(比如仁、義、禮、智等)”。
就“眾多”義而言,“品”主要起修飾作用。其後連綴物、人、事、抽象的性質和含義等。這應該是符合事實的,證據之一是,這種由物-人-事-性質、含義次序的意義流衍,恰恰符合現代認識論所揭示的認知邏輯。
但尚未見這種含義下的“品”直接修飾“動作”者。
按照許慎《說文解字》,此義應屬“品”的基本義。
2.“種類”義
(1)《易·巽卦象辭》:“六四,悔亡,田獲三品。”此處“品”指獵物的種類(此按,根據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具體指狼、豕、雉)。
(2)《尚書·虞夏書·舜典》:“……百姓不親,五品不遜。”
《淮南子·人間訓》“……百姓不親,五品不慎。”
以上兩條指人倫之五種基本原則。
(3)《周禮·天官塚宰》:“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
《春秋左傳·禧公二十二年》:“……入饗於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
《禮記·禮器》:“祭祀不祈,不麾早,不樂葆大,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薦不美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