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先生,他回來是為了戒指。要是我們沒別的辦法的話,可以拿這個戒指作餌,引他上鉤。我一定能逮住他的,醫生,我敢跟你打個賭,二比一都行,我一定能逮住他——這一切我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我才不會管這個案子呢,這個從沒遇到過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也就錯過了。我們把這次行動叫血字研究吧!在這平淡無奇的生活中,謀殺案就像貫穿其間的一根紅線。我們的任務就是去找到它,把它清理出來,徹底地給以暴露。我們先去吃飯吧,然後再去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會。她的指法簡直沒的說,她把蕭邦的那段什麼小曲子真是演奏得妙極了:特拉——拉——拉——利——利拉——萊。”
看著福爾摩斯雲雀般在馬車上唱個不停,我不禁想到,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5廣告引來了不速之客
忙了一上午後,我的身體有些吃不消了,所以,福爾摩斯去聽音樂會後,我非常疲倦地躺到了沙發上,想睡它一兩個小時,可怎麼也睡不著。上午發生的事情讓我靜不下心來,滿腦袋的胡思亂想。隻要我一合眼,死者的歪扭得像猴子一樣的臉就浮現在我眼前。它長得太醜惡了,如果相貌真能說明一個人的罪惡的話,我還真會感謝那個凶手,把伊瑙克·瑞伯這麼醜惡的人給殺了。盡管這樣,我還是認為處理問題應當公平點,因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並不能把凶手的罪行抵消。
福爾摩斯推測說,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覺得這個推測很大膽。我記得福爾摩斯曾嗅過死者的嘴唇,他肯定是嗅出什麼來了,否則他不會這麼說的,何況,屍體上既沒跌打的傷痕,又沒勒死的跡象,如果不是中毒而亡,那致死的原因又是什麼呢?不過,從另一方麵來看,地板上大灘的血跡是誰的呢?屋裏沒有廝打的跡象,也沒有凶器留下。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我想,不管是我還是福爾摩斯,誰都睡不安穩。從他那種鎮靜自如的樣子看來,他已經胸有成竹了,隻不過我還一時想不明白而已。
福爾摩斯很晚才回來。我想,他不可能是聽音樂會聽到這麼晚的。他回來的時候,晚飯都準備好了。
“今天的音樂真棒!”福爾摩斯說著坐了下來,“你記得達爾文的那句話嗎?他說,人類還不會說話之前,就有了創造音樂和欣賞音樂的能力了。在我們的心靈深處,還遺留著對遠古時代的一些朦朦朧朧的記憶,這也許就是人類容易被音樂感染的原因。”
我說:“這種說法太廣泛了些吧。”
福爾摩斯說:“一個人要描述大自然,那麼,他的想象就得像大自然一樣廣闊——你怎麼了?布瑞克斯頓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寧了吧。”
“老實說,是這樣的。”我說,“經過阿富汗的那次戰鬥,我本該變得堅強起來。在邁旺德戰役中,我曾親眼看到戰友們血肉橫飛的情景,可我並沒害怕過。”
“我能理解你。這個案子有點神秘,容易引起想象,一想象,恐懼也就跟著來了。你看過晚報了嗎?”
“沒有。”
“晚報很詳盡地報道了這個案子,但它沒提到抬屍時有枚女人的結婚戒指掉到地板上,不過,沒提更好。”
“為什麼?”
“你看看這個,”福爾摩斯說,“我們分別後,我把這則廣告送到了各家報社,讓他們給登上。”
他把報紙遞了過來,我看了一眼他指著的地方。這是“失物招領欄”的第一則廣告。廣告是這樣寫的:
今晨在布瑞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拾到結婚戒指一枚。請失主今晚8時至9時到貝克街21號乙華生醫生處認領。
“請別介意,”福爾摩斯說,“我用你的名義打了廣告。我想,用我的名字的話,可能會被一些笨蛋偵探識破我的計謀,從而插手這個案子。”
“這沒什麼關係,”我說,“不過,有人來領的話,我可沒戒指給呀。”
“不,你有,”他說著就給了我一枚戒指,“這枚能應付過去,它幾乎和原來的一模一樣。”
“那麼,來領取戒指的人會是誰呢?”
“唔,肯定是那個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們那位穿方頭靴子的紅臉朋友。即使他自己不來,他也會打發一個人來的。”
“難道他不會覺得這有些冒險嗎?”
“決不會。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我有很多種理由相信我沒看錯。那個人為了這枚戒指會冒任何危險的。我想,戒指是他俯身察看死者屍體時掉下的,他當時並沒發覺。直到離開那幢房子以後,他才察覺戒指不見了,於是又急忙回去。但是,這時他發現,由於他的粗心大意,忘記熄掉蠟燭,把警察引進了屋裏。他為了怕暴露自己,不得不裝成一個大醉鬼。你不妨設身處地替他想想:他很有可能會以為戒指是在他離開現場後,掉在路上了。所以,他自然會急急忙忙地搜尋晚報上的招領欄目,希望有所發現。他看到我們的廣告後一定會高興得喜出望外的,怎麼會想到這是一個圈套呢?他不會把戒指和謀殺案聯係在一起的。所以,他會來的,一小時內你準會見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