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坎寧已經決定了,並且期待著第二天的那場邀請,不過,在那以前,他卻不得不麵臨一個小麻煩。
邀請的地點在曼哈頓下城區的希爾頓酒店裏。從牙買加灣前往曼哈頓,路程並不算很近,為此,法師特意選在了八點三十分出門,可讓他沒有料到的是,當他走出玄關的時候,正有一輛警務巡邏車停在外麵,一個白人警官剛剛從上麵走下來,看到他以後,立刻掏出相片進行比對,然後,走過來,向自己伸出手:“佩恩?波特先生?我是馬克?希姆尼,很抱歉打擾您,但是關於T?約翰遜,我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
“T?約翰遜?”法師,伸出手和對方對握,同時眼睛下瞟,看到對方手中照片的內容——那是屬於他的,一個星期以前才拍好的證件照——由於“自己”最後一次更換護照是在十六年前、最後一次更換駕照是在十四年前,很顯然,那些檔案照片已經陳舊不堪使用,所以,從一個星期以前開始,所有關於佩恩?波特的檔案照片,就都變成了自己的標準照。
由於佩恩沒有直係親屬在世,其失蹤十年,從沒有人報案,因此並不能當作失蹤人口處理,再加上其人並無犯罪紀錄,又有詹姆斯這樣有強力背景的親屬作證,警方所需要的,僅僅是為空白證件貼上照片——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十幾年前的美國,尚無網上辦公一說,而紐約警察局顯然不想跑去舊金山查閱那些陳舊的檔案。
“托馬斯?約翰遜,一個計程車司機,非洲裔美國人。”馬克和善的說,並且隨手把被害人照片遞給貝坎寧。實際上,他真的隻是例行調查,並且一點也不覺得眼前的紳士就是凶手——雖然有著諸如時間、地點等多方麵的巧合,而且對方差不多還是最後一次見過被害人的人,但是對方缺少最重要的一件東西,動機。
“啊,我知道,那個酒後駕車的可憐蟲。”幸好,雖然記不得名字,但法師還沒忘記那個被害人的臉,他眨眨眼睛,“有問題嗎?警官先生。”
“是的,波特先生,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一起謀殺。”馬克攤了攤手,“因為驗屍報告指出,受害者的血液裏沒有絲毫酒精成分。而就警方所知,您是最後與受害人接觸的人。”
“見鬼!”貝坎寧的臉上雖然還是一副平靜的樣子,心裏卻悄悄咒罵著,幾天前那個gps已經足夠讓人頭疼,現在又冒出一份驗屍報告,“所以我討厭殺人,尤其是在陌生的地方殺人!因為那總會帶來麻煩,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劇。”
貝坎寧的心理活動顯然並不會喧之於口,他僅僅是做了一個最公式化的回答:“我一無所知,警官先生。我隻是坐那輛車回了家。車禍,是幾個小時以後的事。”
馬克眨了眨眼,雖然他並不知道,眼前的人就是他曾經許諾要把槍塞進對方嘴裏的家夥,但現在,他開始討厭他了,一個滴水不漏的回答,它背後的意思隻有一個:對方不願意配合。他歎了口氣,決定施加一些壓力:“聽我說,波特先生,作為最後和受害者接觸的人,在此一案件中,您有很大的嫌疑,您有必要配合警方調查……”
“我不覺得有這種必要,警官先生。”回答斬釘截鐵,但不是來自法師,而是他的身後——必須強調,法師並不習慣這種語氣,他比較喜歡循循善誘——玄關裏,提著公文包的詹姆斯,緊繃著臉走了出來。
“警官先生,我要強調,你將我的表弟定位為最後見到那酒鬼的人,這根本毫無道理:那輛車當時就停在院子外麵,而我親眼看到佩恩下來以後,司機把它開到了一邊。一個死人是開不了車的,這很顯然,那麼,你是不是認為,我也有很大嫌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