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林義哲VS張佩綸(1 / 3)

“清官”現象其實是中國傳統的“貪黷文化”裏麵必不可少一個的組成部分。幾千年來,一方麵貪官們的奢侈腐化肆無忌憚讓人氣憤填膺,另一方麵,清官也總是清得讓人心疼。他們清到家徒四壁,清到生計無著,清得觸目驚心。推崇中庸的中國文化其實總是愛走極端。儒家把人分為君子和小人兩個相互對立的群體,宣稱一個人“不為聖賢,即為禽獸”,為中國文化打下了偏激的底色。凡事都被劃為兩極,中庸其實無處藏身。

山東在丁寶楨這個大清官的治理下所表現出來的行政效率低下和財稅收入銳減,和後世計劃經濟時期大多數人人浮於事效率低下混日子的時候,媒體總能挖掘出一些工作起來不顧身體不顧家庭最後累倒在工作崗位上的先進模範人物,其實如出一轍。

清官們的一絲不取與貪官們的毫無禁忌,其實也是相同文化基因上生長而成的兩極。清官和貪官這兩種極端其實是相輔相成的,正如太極之一陰一陽。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清官與貪官是相互依存,正是清官的“至清”,才造成了貪官們的“至貪”。換句話說,做清官標準太高了,對人的要求太苛刻了,絕大多數人都達不到這個標準。達不到清官標準,那或多或少就是個貪官,既然貪了,何不貪個痛痛快快?

“清官”在官場中恰恰成了官員們的反麵教材。做清官不僅物質上吃苦,精神上也要承擔巨大的壓力。每辦一件事,清官們都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因而窒礙重重,舉步維艱。同僚的譏笑、排擠、不合作,鄉紳們的抵製、咒罵、上訪甚至死亡威脅,這些都不算。就是在家裏,母親、妻子、親戚也整日抱怨不已,雖然不敢明著指責,然而起碼不會給好臉色看。因此,做“清官”,其實是在日日承受一種常人不能忍受的煎熬。但中國的清官們卻把這種煎熬當成了一種考驗,一種磨煉,一種“超凡入聖”的必經之途,樂此不疲。

“清官”不可避免地成為官場中的“異類”,成為人人討厭的糞坑裏的石頭,如果不能被“同化”,那麼,隻能被“擠走”。

丁寶楨的政治傾向,應該是極端保守主義,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可以稱為極端激進主義。現在時間已然過去二百餘年,整個中國的人口增長了數倍,社會政治經濟的結構和規模都發生了許多變化,立國初期的許多規定其實已經無聲無息地廢止了,代之以在社會運轉中自然生長起來的規則。而丁寶楨和他所在的“清官”一族的原則卻是對新規則一律持反對的態度,全部掃蕩,片瓦不留。在他們的身體裏,在曆代中國知識分子身體裏,總是洶湧著激進主義的熱血。他們總是認為,有那麼一種終極真理,可以解釋整個宇宙,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如果你找到了這種真理,堅定不移,大刀闊斧,就可以粉碎一個舊世界,換來一個光輝燦爛的新世界。所以他們做起事來總是那麼唯我正確,總是那麼激烈絕對,總是那麼一步不退,總是那麼缺乏建設性空間。而他們的失敗,也總是必然的。象宋代的王安石如此,明代的海瑞如此,他丁寶楨,其實也是如此。

清官的精神可嘉,但精神可以用來寫到書上,記入史冊,激勵人心,卻不可施用於實際,這其實是千古“清官”共同的命運。“清官”隻是官場的遮羞布,是茅廁窗台上的一盆小花而已。

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身在官場中的丁寶楨,此時當然不會意識到問題的緣由,而仍是執著於他自己的理念之中。

“李少荃啊李少荃,果然你和那林姓妖孽是一路貨色!”丁寶楨想起李鴻章之前曾屢次提起的將榮登水師和北洋水師合並的建議,恨恨地說道。

在丁寶楨看來,這一次的榮登水師嘩變,妥妥的是李鴻章為了吞並榮登水師而下的黑手!

“你李少荃不仁,便休怪我不講情麵了!”

丁寶楨起身取過紙筆,即刻便擬起給朝廷的奏折來。

不一會兒,奏折便擬寫完畢,丁寶楨看了幾眼,感覺甚是滿意。

在這份奏折當中,對於榮登水師的嘩變事由,丁寶楨巧妙的用了曲筆,他在折中並沒有提到水師是因趕繒船而嘩變,而是直接點明是因為“鬧餉”,對於欠餉一事,他給出的解釋是為了保證“河工”(治理黃河決口)和“西征協餉”,預先挪用了部分軍餉,等到賦稅收上來之後,“再行補還”,此外他還在折中特意的提到,榮登水師的嘩變“恐有暗中唆使之人”,向朝廷暗示這場嘩變是有隱情的,並且表示要堅決究查到底。

在寫完了折子之後,丁寶楨似乎覺得還有些不夠,他想了想,幹脆給李鴻章寫了一封信,直接在信中質問李鴻章,為何要這麼做?並指出李鴻章這麼幹是不仁不義之舉,將李鴻章狠狠的罵了一通。

在寫完奏折和給李鴻章的信之後,丁寶楨迫不及待的叫來了人,馬上將奏折和信都發了出去。

而此時的丁寶楨還不會想到,他的這個折子一上,會給他本人帶來什麼樣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