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被圍進行時
老實說,張易不喜歡殺人。
末世是一個自由的世界,是一個釋放本性的世界。這個世界裏,有些人,竟然**到會從殺人中得到快感,一些更**的,甚至迷戀上了這種快感,認為這種快感超越了男女間的原始運動。
對於這種想法,張易不敢苟同。
看到一個鮮活的生命在眼前流逝,難道不應該覺得悲傷嗎?
生命,都是應該得到尊重的。一個生命,無論高低貴賤,從他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應該得到別人的尊重。
當然,尊重,不代表不殺戮。
畢竟,物競天擇這種東西是沒法避免的。貓吃魚,狼吃羊,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這些都是自然規律。而自然規律,最好還是不要違背,不然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所謂的尊重,便是不造成不必要的殺戮。
張易一直都很守規矩。喪屍和凶獸,對於張易來說,都隻是獵物罷了。為了生存,殺掉獵物,這是自然規律。
至於人,張易不隨便殺人。
第一,人是同類,張易一直都沒有吃同類的習慣,所以人不算是獵物。人不是獵物,張易自然就不會隨便殺人。而第二呢,自然規律下,生命都有維護種族延續的義務,而肆意殺人顯然是在違背自然規律。
而違背自然規律,後果真的很嚴重。
當然,無論是不喜歡也好,還是不隨便也好,張易終究還是會殺人的。
當有人威脅到了自己的生命,威脅到了自己在乎的人的生命,當有人的存在,威脅到了種族的延續,張易一般都會將其清除。
末世,爭鬥在所難免。
一對一的爭鬥其實沒什麼,不過,一般來說,一對一隻有在比武的時候才會出現,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多對多的混戰和多對一的群毆。
群毆其實很少會真的正麵打起來,除非是特殊原因,否則,隻要被毆的那個人不傻的話,麵對群毆,通常都會選擇逃跑。
這樣一來,群毆常常會演變為追殺。
而張易,自重生一來,已經被喪屍追殺過無數回了。
第一分身在文華路北端被追殺過,第二分身在客情鎮被追殺過,而本尊現在為了給初級符文【分身】充“電”,一天到晚都在被喪屍追殺。
被追殺,其實是一件令人非常不爽的事。
被追殺的時候,小命受到威脅,總是提心吊膽,簡直不要太刺激,而且每一次逃跑,都跟喪家之犬似的,強者的尊嚴岌岌可危啊,總之就是好沒麵子。
此時,血分身張易就很不爽。
一大清早,張易剛出門不遠,就被一群手拿武器的幸存者給圍住了,這群幸存者都是一臉的不懷好意,就差在臉上寫著“我來找茬”四個字了。
難道今天又要被追殺?
上帝你老人家是睡著了嗎?難道沒有聽見我昨天的祈禱嗎?我可是祈禱過不要再被喪屍追殺的。
咦,今天要追殺自己的好像不是喪屍,是人。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仇恨,張易睜大了眼睛,仔細看了看圍住自己的人,貌似絕大部分都不認識,對了,這貨有點眼熟,不正是昨天打上門的那貨嗎?
張易嘴裏的那貨正是劉鳴山。
張易還是小看了人的貪婪,或者說,張易小看了田園貓的貓爪的價值。
對張易來說,殺隻田園貓,弄對貓爪,隻是很簡單的事。
田園貓由於是從家貓進化而來,所以,跟野外的凶獸相比,田園貓的野性要差得遠,打鬥全憑本能,沒有多少捕獵經驗。
張易可是重生的,現在的武力值是不高,但是前世的末世經驗還在呢!
三十六年的末世經驗,再配合上符文師那鬼神莫測的手段,這樣都抓不到田園貓,張易可以直接去跳河喂凶獸魚了。
可是對其他的幸存者而言,抓田園貓可就無比困難了。
田園貓沒有捕獵經驗,好歹還有戰鬥本能,可是幸存者有什麼?
對於戰鬥,絕大多數的幸存者,都是小白。三十年了,已經有三十年,華夏國都沒有發生過戰爭了。承平日久,幸存者們甚至連架都沒怎麼打過,連三腳貓的功夫都沒有,拿什麼去跟田園貓戰鬥。
而且,田園貓好歹是一級凶獸,而人類中又有幾個是職業者呢?
經驗是一點一滴積累下來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得到的。沒有經驗往往事倍功半,麵對田園貓,幸存者經常是手忙腳亂。
田園貓速度快,爪子利,對現在的幸存者而言,簡直就是殺神。
而且身為凶獸,田園貓可是有智慧的。遇到危險,打不過了,難道田園貓不會跑嗎?以田園貓的速度,逃跑起來實在是太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