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揚棄”做法,留取精華,舍棄糟粕
記者:近些年來國外大量新聞學與傳播學的理論成果被介紹到中國來,一些人對這些理論成果非常推崇,認為這是破解中國傳媒改革與發展的良方。鄭教授,您認為應當怎樣看待引進與借鑒的關係?西方的新聞學理論同我們的新聞工作實際應該怎樣結合才好?
鄭保衛:這個問題提得很好。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和信息傳播全球化時代的到來,國外許多知識和信息都借助各種媒體傳進來了,其中有關新聞學與傳播學的東西也很多。據我所知,近些年來,我國翻譯出版的國外新聞學、傳播學的書籍就有數百本。應當說,國外的新聞學、傳播學理論中,有許多內容是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的。例如新聞學中有關新聞真實、新聞價值、客觀報道、受眾需要、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新聞法律法規建設、新聞經營管理,特別是全球化背景下的集團化建設等等,這些都是一些具有一定科學內涵和符合新聞傳播一般規律的理論、知識,而且都是一些同我們當前的新聞實踐有著密切聯係的東西,因此都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
當然這裏麵還有一個具體借鑒什麼和怎樣借鑒的問題。按照我們一貫堅持的立場和原則,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留取精華,舍棄糟粕”,即采取“揚棄”的方法,留下好的,舍棄不好的。具體“棄”什麼,“留”什麼,要區別不同情況,要考慮中國國情,總之要進行客觀分析。
例如客觀報道,這是一種有益的新聞理念,也是一種有效的報道方式,我們完全可以借鑒和采用。但西方新聞界有些人鼓吹什麼“純客觀”報道,主張搞“有聞必錄”,這我們就不能讚成。
再比如,“新聞自由”,作為一種新聞理念,它是人類文明的一項積極成果,當年列寧就曾稱它是一個“偉大的口號”,如果從尊重和保障公民政治民主權利的角度來認識新聞自由問題,對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促進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我們不但不該排斥新聞自由,而且還要積極完善和擴大公民及媒體的新聞自由。但是西方國家一些人抹殺新聞自由的階級性,主張無限製的超黨派的新聞自由,我們就不能接受。
又比如媒體的揭露、批判職能問題。西方從19世紀末開始大搞“揭醜”運動,並形成了一種新聞理念,認為揭露醜聞、暴露黑暗,是媒體的主要職責,並且崇尚和鼓吹“最壞的消息就是最好的新聞”的理念。我們也主張新聞媒體要承擔揭露和批判的職能,要在開展新聞批評和實行輿論監督方麵多發揮積極作用,但是如果一味地強調揭露,不負責任地搞批評報道,這就不合適了。
這方麵的例子還很多。總之,對於西方的新聞理論,凡是有利於改進和提高我們的新聞實踐的東西,凡是有助於豐富和充實我們的新聞理論的東西,我們都應當以積極的態度去學習,去借鑒,反之,就應該予以批判和舍棄。
記者:有人說中國的新聞理論與實踐都落後於西方國家。鄭教授,您認為是這種情況嗎?
鄭保衛:就近代報紙的出現來說,我國比西方國家晚了200多年,但新聞學理論研究,我國的起步並不算太晚、甚至可以說幾乎是同步的。1918年10月,在蔡元培校長倡導下,北京大學成立的我國第一個新聞學教育和研究團體——北京大學新聞學研究會就是一個有力的例證。這個研究會在當時所取得的成就和達到的水平都不可輕視。1919年,擔任研究會導師的北京大學教授徐寶璜將其在該研究會授課的講稿整理出版,此書成為我國第一本新聞學專著。這與當時美國出版的幾本代表性新聞學專著——1903年美國新聞記者休曼的《實用新聞學》、1922年美國著名報刊專欄作家李普曼的《輿論學》和1924年美國著名新聞學者約斯特的《新聞學原理》的出版時間可以說屬於同一時期。因此,從時間上看,不能說我國的新聞學理論落後於西方國家。而從內容上看,由於新聞學理論意識形態性質明顯,因此簡單地說誰先進誰落後不太科學。另外,西方一些國家沒有我們所說的專門的“新聞理論”,他們的一些屬於新聞理論的東西往往是糅合在新聞實務之中的,有些則是放在傳播學之中。在新聞學專業教育中,屬於新聞理論的一些東西通常主要是通過“新聞倫理”和“新聞法規”等課程來體現的。因此在這方麵不太好比較。
相對來說,在新聞業務實踐方麵倒是好比較些。新聞業務的實踐,西方好的東西我們都在借鑒,如解釋性報道、評述性報道、調查性報道、精確性報道等都是西方國家新聞界近幾十年來實踐和總結出來的行之有效的報道方式。這些報道方式,我們一直都在認真學習和借鑒,並形成了適合自己特點的模式與風格。至於傳播手段、通訊技術等方麵,前些年我們與西方國家差距較大,但是近年來進步很快,差距已大大縮小,比如網絡傳播,我們發展得就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