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哲學上說,命名其實是一種文化構建的重要組成部分;命名,甚至是整個文化構建的關鍵引領部分。落實到文學活動,一種新的“命名”過程,其實往往也就是那一種新的文學得以生成的過程。“崇左文學”這樣的一個稱謂,其實是文學之外獲得的名字——崇左建市的直接結果。一開始,自然其文學價值含量微乎其微。但,既然有了“命名”,就已擺明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文學希望、期待。緊隨著“命名”策略,“崇左文學”已經展開了初步的構建。崇左市文化構建的需要,作家、批評家的努力,“崇左文學”必將獲得“名副其實”的發展。
一、 命名與創作
命名與創作,這是一個涉及到“名實關係”的哲學問題。中國哲學的開始——先秦諸子們的思考,差不多就是從“名實關係”開始的。老子的《道德經》第一章開頭就有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認為,太初時代,宇宙中的一切是“無名”的,所以,作為宇宙本體的“道”,亦是“無名”的。但這樣說,並非老子不看重“名分”。老子不像他的繼承人莊子那樣“頹廢”;《莊子·逍遙遊》有雲:“名者,實之賓也。”從這裏可看出,莊子盡管有“齊物論”的境界,但對於“名分”,他還是次一等地看待的,甚至說存在鄙視的味道。但老子不同,老子對於“有無”“名實”均等同地看重。他說:“常無,欲觀其妙;常有,欲觀其徼。”(《老子·第一章》)這裏的“有”當然包括“有名”在內;沒有名,怎樣區別事物的類別以至屬性邊界呢?當然做不到。老子看到了這一點,這是老子的“務實”之處,難能可貴。其實,作為一種處世哲學,老子本意絕非絕對地“無為”,而是主張通過“無為”而到達“有為”;而所謂的“有為”,自然也就應該“有名”,即承認“名實”的相互對應、相互生成等關係。與道家相比,儒家創始人孔子對於“名實”的看法,倒是比較合乎文化的實際。孔子曾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孔子這一句話被後人廣為引用,說明人們對孔子看法的普遍認可。
從文化哲學角度來看,創作離不開“命名”;或者,創作其實就是一係列“命名”的過程。概而言之,“命名”之於創作,其實是一種頗具“神聖意味”的文化舉動;並且這種舉動,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過程,甚至是一個漫長的曆史跨度。宏大命名下,有小命名的衍生,具體的命名又去尋求宏大命名的突破;創作與“命名”,其實是整個文學活動過程中兩種可以“相互生成”(也可能是“相互拆解”)的重要活動構成。具體地,有創作必然需要有“命名”,有了“命名”才可以催生或進一步促成新的創作,但一定的創作最終又必須撐破原有的“命名”規定,獲得新的“命名”,然後繼續向前發展……這是一個持續不斷的辯證過程。這樣的道理,已經被古今中外文學史普遍地證明而成為了一種文學活動的常理。且不說西方文學史上“這種文學”“那種文學”、“這個主義”“那個主義”、“這個流派”“那個流派”的提出和相互替代所帶來的真正的“文學景觀”,僅僅說中國當下(轉型期以來)文學活動的一些表現——比如,有了陳忠實、賈平凹們的努力,然後如期而至出現了“陝軍東征”的名稱,而有了這樣的稱謂,人們才廣泛地閱讀陳忠實、賈平凹們的作品,進而帶動陳忠實、賈平凹們的更多更好的創作,但盛名之下,現在的賈平凹、陳忠實們該怎樣來突破自己原有的作品成績而繼續向前創作呢?這的確已經成為一個當下的問題——一個有關“命名”與“創作”怎樣繼續維持它們之間關係的文學活動發展的現實問題。類似的情況“河北三駕馬車”的命名與何申、談歌、關仁山創作的關係;“廣西三劍客”的命名與東西、鬼子、李馮創作的關係;“美女作家”的命名與衛慧、棉棉們創作的關係;等等。這些例子,不一而足,它們均顯示出了有關“命名”與“創作”之間非常複雜奧妙之關係。
二、 “崇左文學”命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