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大學時代(1 / 2)

俾斯麥進入哥廷根大學之後,很快便成為全校知名的人物。當時一位叫約翰·馬特利的美國留學生與俾斯麥同班。他與俾斯麥很快就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友。這位美國青年後來成為外交官及曆史學家,而且頗有名氣。

馬特利曾在他的著作中提到俾斯麥,他這樣寫道:他還很年輕,剛滿十七歲,但卻少年老成,與一般的同學不同。我從未遇見過麵容這麼憂鬱的男孩子,可是與他交往之後,我漸漸發現他有副令人著迷的容貌。他的頭發蓬亂,發色紅褐,臉上滿是青春痘,眼球中央幾乎透明,而周圍是紅色的圓圈。他最近與人決鬥,由鼻頭至右耳留下了傷痕,聽說縫了十四針。前幾天,又被人剃了眉毛。我相信任何人見了他,都會認為他是一位與眾不同的怪物。

他的身體消瘦,雖然未完全發育成熟,但身材很高。我看不出他的上衣屬於何種式樣,因為既沒有衣領和紐扣,也沒有顏色;下身穿著褲襠寬大的褲子;鞋子後跟釘有鐵釘,並加上馬刺。他的襯衫不紮領帶,而且還將領子敞開。他的頭發很長,蓋著耳朵甚至到達肩膀,並且在唇上蓄有八字胡。

最後還有一個特別醒目的地方,他的腰間佩有一把很長的西洋劍。俾斯麥就以上述模樣牽著一隻大狗在大學裏昂首行走。如果有人因看到他的奇怪模樣而取笑他,不管這人是他的學長還是學弟,他一定會與對方決鬥。當時的學生都用西洋劍來一決勝負,在三個學期間,俾斯麥共決鬥了二十七次,而每次都大獲全勝。隻有他那鼻頭至耳部的傷口是唯一的傷痕。

俾斯麥因為劍術高明,喜愛滋事,成為全校學生都畏懼的人。另外由於他不遵守校規,所以在學校期間,常常被關在大學開設的禁閉室中。

俾斯麥曾自信地說:“在學校,我要做他們的頭領;將來進入社會,我就要做社會的領袖。”

但是,初年級的第一學期尚未結束,馬特利就在日記中歎道:“英雄的資質,恐將因此而毀。”

俾斯麥的父母希望他學法律,日後成為外交官,所以將他送入大學。但是在大學裏他卻並不認真讀書,浪費了金錢和時間。他的收獲不是知識,而是一身的債務。

當時他對政治毫無興趣,盡管有著名的教授講解政治,他也毫無興趣。

他在大學中交到了兩位好友,一位是前麵已提到的馬特利。俾斯麥很喜歡這位瀟灑的、有著過人智慧和溫和性格的美國人。

另一位好友是凱塞林,他是一位頭腦清晰、極具才華的青年,在閑暇之餘能夠隨時為俾斯麥彈奏貝多芬樂曲,以紓解他的抑鬱之情。

那時的俾斯麥對人生感到厭倦,因而他常常酗酒、打架、沉溺於女色。

由於他的名聲惡劣,有一次他要到耶拿遊玩,耶拿大學馬上召開教授會議,決定不許他進入校區。

在哥廷根大學待了一年半後,俾斯麥深知長此以往不是辦法,所以和好友馬特利一起轉至柏林大學。不過,他轉入柏林大學前的最後一件事是完成在哥廷根大學未完的學業。

在柏林大學,俾斯麥對法律仍然不感興趣。當時雖有一位自然法學的權威教授塞維尼在校授課,但富有個性的俾斯麥也隻上了兩三堂課而已。

不過在柏林大學的兩年並未完全浪費,俾斯麥看了許多哲學家與大文豪的著作,如斯賓諾莎、黑格爾、歌德、莎士比亞等,同時他再度發揮其在曆史學上的天賦,閱讀國家曆史,這些對他日後的成就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俾斯麥雖然對普通學科並不用心。但在課外讀物上花費了相當大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