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鄭範陳賈張列傳第二十六(2)(1 / 3)

願陛下疑先帝之所疑,信先帝之所信,以示反本,明不專已。天下之事所以異者,

以不一本也。《易》曰:“天下之動,貞夫一也。”又曰:“正其本,萬事理。”

《五經》之本自孔子始,謹奏《左氏》之失凡十四事。

時難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又上太史公違戾《五經》,謬孔子言,及

《左氏春秋》不可錄三十一事。詔以下博士。

後升為出妻所告,坐係,得出,還鄉裏。永平中,為聊城令,坐事免,卒於

家。

陳元字長孫,蒼梧廣信人也。父欽,習《左氏春秋》,事黎陽賈護,與劉歆

同時而別自名家。王莽從欽受《左氏》學,以欽為厭難將軍。元少傳父業,

為之訓詁,銳精覃思,至不與鄉裏通。以父任為郎。

建武初,元與桓譚、杜林、鄭興俱為學者所宗。時議欲立《左氏傳》博士,

範升奏以為《左氏》淺末,不宜立。元聞之,乃詣闕上疏曰:

陛下撥亂反正,文武並用,深湣經藝謬雜,真偽錯亂,每臨朝日,輒延群臣

講論聖道。知丘明至賢,親受孔子,而《公羊》、《穀梁》傳聞於後世,故詔立

《左氏》,博詢可否,示不專已,盡之群下也。今論者沉溺所習,玩守舊聞,固

執虛言傳受之辭,以非親見實事之道。《左氏》孤學少與,遂為異家之所複冒。

夫至音不合眾聽,故伯牙絕弦;至寶不同眾好,故卞和泣血。仲尼聖德,而不容

於世,況於竹帛餘文,其為雷同者所排,固其宜也。非陛下至明,孰能察之!

臣元竊見博士範升等所議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違戾凡四十五事。

案升等所言,前後相違,皆斷截小文,媟黷微辭,以年數小差,掇為巨謬,

遺脫纖微,指為大尤。抉瑕擿釁,掩其弘美,所謂“小辯破言,小言破道”者也。

升等又曰:“先帝不以《左氏》為經,故不置博士,後主所宜因襲。”臣愚以為

若先帝所行而後主必行者,則盤庚不當遷於殷,周公不當營洛邑,陛下不當都山

東也。往者,孝武皇帝好《公羊》,衛太子好《穀梁》,有詔詔太子受《公羊》,

不得受《穀梁》,孝宣皇帝在人間時,聞衛太子好《穀梁》,於是獨學之。及即

位,為石渠論而《穀梁氏》興,至今與《公羊》並存。此先帝後帝各有所立,不

必其相因也。孔子曰,純,儉,吾從眾;至於拜下,則違之。夫明者獨見,不惑

於朱紫,聽者獨聞,不謬於清濁,故離朱不為巧眩移目,師曠不為新聲易耳。方

今幹戈少弭,戎事略戢,留思聖藝,眷顧儒雅,采孔子拜下之義,卒淵聖獨見之

旨,分明白黑,建立《左氏》,解釋先聖之積結,洮汰學者之累惑,使基業垂於

萬世,後進無複狐疑,則天下幸甚。

臣元愚鄙,嚐傳師言。如得以褐衣召見,俯伏庭下,誦孔氏之正道,理丘明

之宿冤;若辭不合經,事不稽古,退就重誅,雖死之日,生之年也。

書奏,下其議,範升複與元相辯難,凡十餘上。帝卒立《左氏》學,太常選

博士四人,元為第一。帝以元新忿爭,乃用其次司隸從事李封,於是諸儒以《左

氏》之立,論議讙嘩,自公卿以下,數廷爭之。會封病卒,《左氏》複廢。

元以才高著名,辟司空李通府。時,大司農江馮上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

公。事下三府。元上疏曰:

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霸。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以夷吾為仲父。孔子曰:

“百官總己聽於塚宰。”近則高帝優相國之禮,太宗假宰輔之權。及亡新王莽,

遭漢中衰,專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已自喻,不信群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

威,以刺舉為明,徼訐為直。至乃陪仆告其君長,子弟變其父兄,罔密法峻,大

臣無所措手足。然不能禁董忠之謀,身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

在自任,不在任人。是以文王有日昊之勞,周公執吐握之恭,不聞其崇刺舉,務

督察也。方今四方尚擾,天下未一,百姓觀聽,鹹張耳目。陛下宜修文武之聖典,

襲祖宗之遺德,勞心下士,屈節待賢,誠不宜使有司察公輔之名。

帝從之,宣下其議。

李通罷,元後複辟司徒歐陽歙府,數陳當世便事、郊廟之禮,帝不能用。以

病去,年老,卒於家。子堅卿,有文章。

賈逵字景伯,扶風平陵人也。九世祖誼,文帝時為梁王太傅。曾祖父光,為

常山太守,宣帝時以吏二千石自洛陽徙焉。父徽,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兼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