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刀下留人【4】(1 / 1)

樸燦烈今天約了吳世勳一起打球,他和鄭秀晶住在同一棟高級公寓,隻是樓層不同,取了自行車便看見不遠處一個穿著小鱷魚連體睡衣的女孩正邊吃熱狗邊遛狗。

樸燦烈不由多看了幾眼,睡衣挺有喜感的,特別是那個小尾巴。不過,那隻狗怎麼這麼眼熟。哦莫!那不是貝斯嗎?瞧那狗牌,瞧那不羈的小眼神,不是貝斯還是啥?

遛狗的是鄭秀晶?不像啊,鄭秀晶比這女孩要高一點。那遛狗的是誰?

樸燦烈覺得自己腦子有點不夠用,不是鄭秀晶那......猛地一拍卷毛腦袋,想起來了!是偷狗賊!

貝斯,等著哥哥來救你!

樸燦烈腳一蹬便上了自行車,向著公園那邊騎去,邊騎邊喊道:“貝斯啊!”

吃熱狗吃的正香的某人聽到神似樸二哈的聲音,四處張望了一番,並沒有看到樸二哈。搖了搖頭,可能是幻聽了。幾口將熱狗吞咽下肚,鹿傾摸出口袋裏的零錢又買了一根。她特別喜歡這裏的熱狗,特別是燙出小口的那種,肉香四溢,聞著就食指大動。

樸燦烈也顧不得停車,直接將自行車扔下,讓它靠著樹幹,看著兩人不算太遠的距離,跨著大長腿,幾步便站在了女孩的身後。待女孩轉過身,兩人都嚇了一跳。

“哦莫,是你啊傾兒。”

“二哈......呸,燦烈?”鹿傾嘴裏的肉還來不及咽下,“吃熱狗不?”說著便將自己手裏咬過一口的熱狗遞過去。

樸燦烈看了看熱狗又看了看鼓著兩腮吃的正香的鹿傾,配著連體睡衣萌的不要不要的。

鹿傾看樸燦烈遲遲不接,恍然大悟,“哦,我請你吃夾玉米的!”

樸燦烈:......

貝斯:我喜歡夾玉米的。

......

“也就是說你們昨天去了CLUB。”樸燦烈一手推著車和鹿傾並排走著,另一隻手拿著熱狗。

“嗯。”

“CLUB......什麼?你們去了CLUB?!”反射弧較長的樸二哈同學驚呼一聲。

鹿傾打了個嗝,拍了拍樸燦烈的肩膀:“好兄弟一定要幫我們保密啊。”

“......”鹿哥知道了一定會剁了我的!

“要不然我請你吃熱狗!”

“......”熱狗啊,味道真不錯。

“吃一個星期的!”

“......”有點心動了呢~

“一個月的!不能再多了!”

“......成交!”嘿嘿嘿嘿~

“嚶嚶嚶~”鹿傾心疼自己的錢包,一根熱狗要兩塊錢呢!

樸燦烈拍了拍鹿傾頭頂的鱷魚腦袋,勾出鹿傾的肩膀,“哥哥報銷!”

兩人一路打打鬧鬧到了球場,這裏是他們初中時的學校,學校裏設有籃球場,平日裏幾人有空便會來這邊打球。

吳世勳遠遠地便看見了推著車的樸燦烈和一隻行走的鱷魚(?),待兩人走近了些才看清麵目,許久不見鹿傾再見時這樣的打扮讓吳世勳也忍俊不禁。

“噗嗤——這是最近的時尚?”吳世勳用手背捂著嘴,揶揄的看著鹿傾問道。

鹿傾蹲下來解開了扣在貝斯脖頸上的項圈,拍了拍它的****(?),“去,咬他,今晚有肉吃!”

脫韁的貝斯歡脫的便撲向吳世勳,在它眼裏,撲倒麵前的家夥=豐富的晚餐。

吳世勳和鹿晗一樣,極其怕狗,哪怕平時再高冷,遇上了狗這樣奇妙的生物,節操也會下線。在他們眼裏,狗=會用口水糊你一臉扯破你褲腳的極其可怕的生物。

既生我何生狗!

在貝斯撲過來的一瞬,吳世勳像是激發了運動潛能一樣,一蹦三尺高,本來就是修長的讓人羨慕的大長腿此時發揮了除了裝13以外,另一個極其重要的作用——逃命!

奔跑吧,吳世勳!

看著平日裏像高嶺之花一樣的吳世勳此時毫不顧忌形象的圍著球場飛奔,身後還緊跟著一隻二哈,耷拉著舌頭時不時“汪汪”幾聲,本來笑點就極低的樸燦烈笑的跟個傻二缺一樣,捂著肚子就差一屁股坐在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