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睢》之義。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禦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禦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禦,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