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會有“給人好處”的經驗,而也隻有給人好處,才能從別人身上得到“好處”。
不過,給人好處還是有一些學問的。別以為“給”這個動作很容易,給得不恰當,不但對方不會感激你,有時還會怨你,你白白損失“好處”,又招人怨,天底下再也沒有什麼事比這更冤的了。
在中國古代皇帝中最不吝“給”的當屬劉邦了。劉邦還在打天下的時候,有次遭圍困,便馳函叫韓信來救,韓信複函要求劉邦封他為“假王”,以方便調兵遣將。劉邦立刻說:“男子漢大丈夫,要做就做真王,做什麼假王?”派人馳送印信,立刻封韓信為王,於是,周瑜調兵前來解了劉邦的圍。劉邦的“給”,給得多漂亮!可見“好處”能不能給得“恰到好處”,其影響至關重大。
所以,要給人好處,就要給得“恰到好處”,也就是說,不輕給、不吝給、不濫給!
所謂“不輕給”就是“不輕易給對方”,總是要讓對方為這“好處”吃一些苦頭,花一些心力,讓他在“付出’’之後才“得到”,這樣子他才會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好處。如果你因為身上有太多“好處”而隨便給人,或想以“好處”來討別人歡喜,那麼不但別人不會珍惜這些“好處”,對你也不會有任何感激之心,反而還會嫌少,嫌不夠好,甚至一再向你要好處,你如不給或給得不如前次好,前次多,對方便要怪你,恨你,比你不給他好處還怨得深,恨得厲害。
不過,“不輕給”也要拿捏分寸,如果你是故意不給,或擺明有意要在“折磨”他之後才給,那麼你也有可能結怨。你要向對方表明你的“好處”其實不如他所想的那麼好那麼多,要給他你也有身不由己的困難,或是還要同他人“研究研究”等等。決定給他好處了,你也要讓他知道,你是如何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促成這件事的,在這種情況下,對方受你的好處,心裏多少也會有壓力,對你的感謝自然不在話下,而且也不會把你當成“傻子”,動不動就來向你開口,這樣你給人好處才給得有價值有意義。
“不吝給”是指應該給,必須給,不得不給時,就要毫不吝惜地給,慷慨大方地給,不怕給得多,隻怕給得少。這種情形包括人家有恩於你時,獎賞有功的屬下時,要重用某人時,要收買人心時,以及情勢所迫時。如果你給得少,給得不於脆,那麼這“好處”就不能顯現出應有的效果。
“不濫給”,顧名思義就是“不亂給”,該給多少都要有準則,否則會出現和“輕給”一模一樣的後遺症,而且還會造成是非不明的結果。至於“不吝給”,這和“不輕給”,“不濫給”是沒有矛盾的。
怎樣做到“不輕給、不濫給、不吝給”有時真是隻可意會,不過最基本的是要注意,願意幫助別人的良好初衷,有時並不能帶來良好的結果。人情世故的微妙有時候很耐人尋味,生活中經常有這樣的人,幫了別人的忙,就覺得有恩於人,於是心懷一種優越感,高高在上,不可一世。這種態度是很危險的,常常會引發反麵的後果,也就是,幫了別人的忙,卻沒有增加自己人情賬戶的收入,正是因為這種驕傲的態度,把這筆賬抵銷了。
幫忙時應該注意下列事項:
第一,幫忙時要高高興興,不可以心不甘情不願的。如果你在幫忙的時候,表現得很不高興,那麼對方也會很不快,自然會想到你的幫助不是出於真心,而是情非得已,他也自然不會念你的好處。
第二,要做得自自然然,也就是說,在當時對方或許無法強烈地感受到,但是日子越久越體會出你對他的關心,能夠做到這一步是最理想的。
第三,不要使對方覺得接受你的幫助是一種負擔。你明明已為他付出了代價,卻又得不到回報,真是何苦來呢?
人們所高度稱道的任何事情,是絕少在人的期望之中的。良好的開端應當激發他人的好奇心,而不是抬高他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