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句指“樂土”才是我的安身之處,第三句重複一個“樂土”,便是為了使這句也為二頓四言。其實,從意思上看,整個第三句不要也可以,而之所以要它,是為了與第四句結合成一對奇偶句。此詩其餘兩節末兩句“樂國樂國,爰得我直”和“樂郊樂郊,誰之永號”也是類似情況。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說是格律形式化的表現。
上述添湊的詞語,許多在詩句中構成重複的形式。上文已指出,這種重複形式能構成一重獨特的節奏感。所以,添湊詞語首先能夠幫助構成二頓四言句式;如果這些添湊的詞語又具有重複形式,就同時還具有豐富和增強詩歌節奏的作用。
枟詩經枠的四言句式所以有上述格律形式化的表現,當是由於音樂的需要。枟詩經枠是歌詩,大約是其音樂曲調要求作為歌詞的詩句添字乃至添句。當枟詩經枠作為誦詩而留存下來時,詩的句式便有上述那樣的形式化表現。枟詩經枠句式中這種添湊字音的形式化表現,可以看作後代詞曲句式中添加襯字的先聲。
四言句式形式化的另一種表現,是格律節奏與意義節奏的矛盾與統一。二頓四言句式是“二二”形式,少數詩句的意義節奏形式不免與之發生齟齬,因為詩句意義節奏不可能總是“二二”形式。把意義節奏不是“二二”形式的詩句一律也讀成“二二”形式,便是一種格律形式化。如: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枟周南· 關雎枠
第二句的意義節奏形式是“在/河之洲”,是“一三”形式,與格律節奏的“二二”形式發生矛盾。但為了全首詩節奏的整一性,也讀為“二二”形式,這樣就把本不應分開的詞組“河之洲”分拆開來,在本不應讀出頓歇的地方讀出一點頓歇來,這便是格律形式化。又如: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枟邶風· 擊鼓枠
這也是形式化的句式,因為它們的意節奏形式是:“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再如枟陳風· 月出枠首節: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糾兮,勞心/悄兮。
第三句的意義節奏形式是“舒/窈糾兮”,但為了與上下詩句的“二二”節奏形式統一,就形式化為“二二”節奏形式了。
以上形式化的詩句在一首詩中是少數,全詩的節奏不會因此顯得不自然。枟詩經枠也偶有形式化的句式占多數的詩。如枟王風· 采葛枠: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
以首節看,第一句的意義節奏形式是“彼/采葛兮”,第三句的意義節奏形式是“如/三月兮”,但都形式化為“二二”句式了。其餘兩節的情況類似。這樣,形式化的詩句占了多數,外在格律節奏形式與內在意義節奏形式出入較大,讀起來便有點不自然。這種詩,也可以依照意義節奏形式來讀: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
句式不完全整齊,但變化中有統一性。語氣助詞“兮”沒有實義,所以在意義節奏形式上不宜單獨為一意頓,但在格律節奏上卻宜單獨為一音頓,讀音較長,適合這種反複回環的感歎。這也能說明:漢語詩歌外在音頓節奏是基於內在的意義節奏的;內在意義發生了重大變化,外在音頓節奏也應發生相應的變化。
枟詩經枠句式的上述形式化表現,大約也來源於音樂。枟詩經枠是歌詩,歌唱時歌詞的意義節奏形式有時不免屈從於音樂節奏形式。後來枟詩經枠的樂譜佚亡,但屈從於音樂節奏的痕跡便在誦詩中保留下來了,那便是上述形式化表現。
第四節 枟詩經枠的節式和體式
一 節 式
在論述枟詩經枠的節式前,先略談節式的本質。句式由一定數量的音頓組成,那些音頓的反複造成詩句的節奏。節式由一定數量的句式組成,那些句式的反複便造成詩節的節奏。詩節的節奏比詩句的節奏更強烈,因為它不但包括了句式中音頓的反複,還包括了句式本身的反複,這後一重反複有它自身的特點。以枟秦風· 蒹葭枠首節看:
蒹葭/蒼蒼,
白露/為霜。
所謂/伊人,
在水/一方。
溯洄/從之,
道阻/且長。
溯遊/從之,
宛在/水/中央。
全節八句,每句有一定數量的音頓的反複,由此造成詩句的音頓節奏。詩節的節奏自然包括這種音頓節奏。但詩節作為節式,還包含八個句式的反複,這種反複有自身的特點,即它把一個句式當作一個反複單位,其後(句末)的頓歇較大,這一重音頓節奏,是單獨的句式所沒有的。這八個句式的反複又可以看作是四對奇偶句的反複,從而又形成一重不同的音頓節奏,因為一對奇偶句末的頓歇的大小和調子的抑揚又有自身的特點;這一重節奏,是單獨的一對奇偶句形式所沒有的。這樣,詩節就顯示出三重音頓節奏。當然,這三重節奏之間是相互包含和部分重合的。此外,詩節還具有由腳韻形成的音頓節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