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新詩的節奏形式(21)(1 / 3)

在主要運用情緒平衡原則的自由詩行中,意義完整原則可以與情緒平衡原則取得不同程度的統一。

傳統體自由詩中的這種統一度最高,因為傳統體自由詩的特點是詩行具有完整的或者相對完整的意義。不過,為了使這種詩行的情緒也是平衡的,從而造成詩的內在韻律,詩人常常要錘煉字句,並運用反複、排比等手法。在這種意義上,它的建行原則還是以情緒平衡原則為主,以意義完整原則為輔。在現代體自由詩中,這兩種原則的統一當然以情緒平衡原則為主。最能說明這一點的是,當兩者不統一時,便采用現代跨行的方法割裂詩行的意義而使情緒達到平衡,這是情緒平衡原則高於意義完整原則的表現。

意義完整原則的根據是意義節奏規律。實際上作為建行原則的意義的完整,指的是意義的外在表現上的完整,即以語言文字構成的一個句子或者詞、詞組的完整,其內在根據還是意義單元(詞或詞組的意思)本身的連續(反複)和完整,而這正是詩行的意義節奏規律。

意義節奏是詩歌的內在節奏之一,另一種內在節奏是情緒節奏。兩者相互依存,相互為用,但又有各自的獨立性。從上述可知,在自由詩的建行中,外在節奏是決定於內在節奏的;在內在節奏中,情緒節奏又是最基本的,現代跨行便是意義節奏屈從於情緒節奏的突出表現。這是自由詩內在節奏不同於散文內在節奏的地方:在散文中,情緒節奏一般是統一於意義節奏的,是跟著意義節奏走的,所以它的強弱起伏是在語句中自然地反複出現的,而不像自由詩那樣,是在詩行中等量地反複出現的。

最後談一下與格律詩詩行意義完整的不同。除漢語西式格律詩外,其餘的漢語格律詩詩行的意義一般是完整的或者相對完整的。不過,這不是由詩歌的意義節奏規律所直接決定的,而是由外在音頓節奏規律所直接決定的:音頓節奏的一個重要規律,便是詩行(句)末尾的頓歇最大,而要做到這樣,詩行的意思必須是完整的或者相對完整的。但由於漢語詩歌音頓節奏由意義節奏決定並與後者統一,所以格律詩行意義的完整最終還是由意義節奏規律決定的。在這種意義上,格律詩詩行意義的完整與自由詩詩行意義的完整有了共同性。這顯然是由於漢語詩歌節奏是音頓節奏才造成了這種共同性。設若漢語詩歌節奏不是音頓節奏,而是像英語詩歌那樣是重輕節奏,情況便不一樣。因為重輕節奏不必與意義節奏統一,所以詩行的意義不必是完整的或相對完整的。明白了這個道理,也就明白為什麼英語詩歌中格律詩的跨行情況較多,自由詩尤其是早期惠特曼等人的自由詩的跨行相對說來還較少。

其他建行原則及其根據 有的自由詩詩行的情緒既不大平衡,意義也不完整,它們的出現便依據了其他建行原則。較常見的有過渡原則,指詩行本身的獨立性不大,其作用主要在於引起下文或者聯係上文,或者提出條件,表示假設、轉折等。其根據一般是出於詩的結構的需要。如徐敬亞的枟既然枠:

既然

前,不見岸

後,也遠離了岸

既然

腳下踏著波瀾

又注定,終生戀著波瀾

既然

能托起的安眠的礁石

已沉入海底

既然

與彼岸尚遠

隔一海蒼天

那麼

就把一生交給海吧

交給前方

沒有標出的航線

此詩很特殊,四個“既然”和一個“那麼”占五行。這五行顯然不符合情緒平衡原則和意義完整原則,它們有的(“既然”)引起下文,有的(“那麼”)聯結上文,為主要用於表情達意的詩行起過渡作用。

又如艾青的枟我愛這土地枠:

假如我是一隻鳥,

也應該用嘶啞的喉嚨歌唱:

這被暴風雨所打擊著的土地,

這永遠洶湧著我們的悲憤的河流,

這無休止地吹刮著的激怒的風,

和那來自林間的無比溫柔的黎明

———然後我死了,

連羽毛也腐爛在土地裏麵。

為什麼我的眼裏常含淚水?

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首行提出一個假設,是過渡;第七行是進一步假設,同時也有轉折作用,也是過渡性詩行;其餘詩行則遵循情緒平衡和意義完整的原則。上文洛夫的枟床前明月光枠一詩中“隻要一壺金門高梁,一小碟豆子”兩行,也是提出條件,有過渡的性質。

再如公木枟父與子枠:

不,爸爸,

你們忍受,

我們卻要動手。

你們去

向他乞憐,

向他磕頭;

我們,

我們卻要動手!

情緒不平衡、意義不完整的詩行顯然是凸出的兩行。它們也起過渡作用:一個(“你們去”)總領下麵兩行;一個(“我們”)有意收住,停頓一下,使下麵的詩行爆發出最大的力量。這是很能顯示自由詩建的行藝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