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3)

一難曰。十二經中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髒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然。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脈動也。

此章總冒五髒六腑十二經動脈。俱會於寸口。下文分晰十二經脈。一日夜五十會於寸口。榮衛血氣。一日夜會於寸口也。十二經者。手太陽手陽明手少陽足太陽足陽明足少陽為陽六經。從手走頭。從頭走足。手太陰手少陰手厥陰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為陰六經。從足走胸。從胸走手。此十二經脈所行之直路也。手太陰者。肺也。肺朝百脈。所以十二經統會於此。故曰寸口脈之大會也。

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人一日夜凡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五十度周於身。

二刻為一度。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為一周。一日夜五十周於寸口。下文言榮衛一周於寸口。

漏水下百刻。榮衛行陽二十五度。從寅至申。行陰二十五度。從申至寅。為一周也。故五十度複會於手太陰寸口者。二刻一度。百刻五十度。行畢而複會。五髒六腑之終始。故取法於寸口也。

凡人之通身血脈。無處不周。無刻不運。謂呼吸定息。脈行六寸者。指手太陰肺脈為首而會也。譬如念佛數珠有首有尾。轉動一粒。則粒粒俱轉。然自始至終。必以首粒為主。而定其數。猶肺脈為首行六寸。而通身之脈莫不盡行六寸也。但十二經因各行其道。所以較榮衛速。一日夜五十周於身。而於寸口亦五十會也。至榮衛血氣。從中焦注手太陰肺。從肺注手陽明大腸。大腸注足陽明胃。從胃注足太陰脾。從脾注手少陰心。從心注手太陽小腸。小腸注足太陽膀胱。膀胱注足少陰腎。從腎注手厥陰胞絡。胞絡注手少陽三焦。三焦注足少陽膽。從膽注足厥陰肝。從肝複注於肺。此一日夜遍行於十二經。所以遲。故止行一周。而於寅時在寸口亦一會也。

二難曰。脈有尺寸。何謂也。然。尺寸者。脈之大要會也。從關至尺。是尺內陰之所治也。從關至魚際。是寸口內陽之所治也。故分寸為尺。分尺為寸。

此章明寸陽尺陰。定三部脈之分寸也。寸脈名曰一寸。實在九分。陽數九也。尺脈名曰一尺。實在取一尺中之一寸。分於部位。陰數十也。合陰陽之數。共長一寸九分。分寸為尺者。分寸內之三分為關部。分尺為寸者。分尺內之四分為關部。則寸關尺每部應各得六分。三六一寸八分。餘一分發在關前。即左名人迎。

右名氣口也。經但言尺寸而不言關者。關居尺寸之中。而受尺寸所分之地。故不言關。而關在其中矣。

故陰得尺中一寸。陽得寸內九分。尺寸終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此申明上文之義。以起下章。定十二經之脈位於寸關尺也。

三難(三難誤列十八難)曰。脈有三部(寸關尺)部有四經。(每部四經共十二經)手有太陰(肺)陽明。(大腸)足有太陽(膀胱)少陰。(腎)為上下部何謂也。

此以肺與大腸膀胱與腎。上下之髒腑問者。以起下文。定十二經之脈位於兩手六部也。

然。手太陰(肺)陽明(大腸)金也。足少陰(腎)太陽(膀胱)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足厥陰(肝)少陽(膽)木也。生手太陽(小腸)少陰(心)火也。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為上部。手心主(厥陰胞絡)少陽(三焦)火。生足太陰(脾)陽明(胃)土。土主中宮。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兩手寸口統屬太陰。所以脈位從太陰起。手太陰。肺經也。手陽明。大腸經也。肺與大腸相為表裏。俱屬金。金位居西。肺位在上。所以當在右寸也。足少陰。腎經也。足太陽。膀胱經也。腎與膀胱相為表裏。俱屬水。水位居北。

腎位在下。肺金生之。水流下而不能上。所以當在左尺也。足厥陰。肝經也。足少陽。膽經也。肝與膽相為表裏。俱屬木。木位居東。肝位在左,腎水生之。木不能遠水。所以當在於左關也。手太陽。小腸經也。手少陰。心經也。心與小腸相為表裏。俱屬火。火位居南。心位在上。肝木生之。火炎上而不能下。所以當在左寸也。手心主。即手厥陰胞絡也。手少陽。三焦也。二經相為表裏。同命門俱屬相火。君火在上。臣火在下。所以當在右尺也。足太陰脾經也。足陽明胃經也。脾與胃相為表裏。俱屬土。相火代君行令生之。土位居中。

所以當在右關也。此皆五行子母相生者也。以髒腑分發脈位。是天造地設。後人各執偏見。持論紛紛。使學人難憑。如喻嘉言李士材張介賓相因而言大小腸配兩寸為非。改配尺為是。又雲。此非出於難經。乃高陽生偽訣。又雲。二腸不潔之腑。不應配心肺清高之髒。又雲。按內經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