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止弊(1 / 1)

甚矣風俗侈靡而法禁不行也。泥金以飾服玩,而山澤之產毛矣;銷錢以為器具,而鼓鑄之利蠹矣。京都列肆,日價相誇,遠方何禁焉?王公戚裏,時尚競新,士庶何責焉?法行而後化流,皆當自近始也。

冠昏喪祭,民生日用之禮,不可苟也。在上莫為之製節而一聽俚俗之自為,鄙陋不經甚矣。考古酌今,著為彝典,頒之四方,以革猥習,是當今之急務也。

三代盛時,民德歸壹,農祥祈報而已。今也祠社非時,率斂征醵,急於官府,是以豐年常若不給,一遇饑歉則流亡矣。上之教不明,下由之而莫知悔也,勿之何而使斯民之富庶也?

自左道亂俗,有茹蔬雜聚而生廢人理者;自妖巫惑眾,有病不醫藥而死非正命者。準之法令,皆殺無赦。今愚迷誑誘,壁掛空文而刑戮不加焉,何以革其非而導之歸正歟?

國匱民貧,莫今為甚矣。寺觀塔廟崇建未已也,乃曰人自樂施,非欺罔乎?為國者藏富於民,今乃潛耗民力,竭國本矣。上之人宜亟為禁止也,況有導之者乎?古者禁人群飲,今榷酤牟利,設法以誘其來,惟恐其不酣醉也。古者製民常產,今民自有田,州縣利於稅契,惟恐其不貿易也。富教大略如此,欲風俗還醇,不可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