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便宜先生(1 / 2)

端午這天過了,李衡遠並沒有回去,而是留在了陳府,美其名曰向陳宏德討教學問。盛閔蘭看他討教學問是假,躲清閑倒是真的。

他留不留的盛閔蘭原本是不大在意的,雖然他初次見麵就送了她兩對沉甸甸的小金手鐲讓盛閔蘭對他好感度暴增,但是盛閔蘭畢竟隻和他見過一次,感情什麼的完全談不上。但是李衡遠住了兩天以後,盛閔蘭就非常介意了。因為陳老太太覺得他們甥舅不常見麵感情容易淡薄,現在有機會自然要時常見麵才好,於是平日裏大概十天一次的請安就變成了每日早晚各一次,而毫不例外,請安的時候李衡遠都是在的。

衡遠並不是他的姓名,而是他的表字,他單名一個旭,是陳敏蘭外公的第三個兒子。府裏上到老太太,下到端茶送水的丫鬟和小廝,沒有一個不喜歡他的。除了他人傻(比較隨和)錢多嘴甜還是親戚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卻是因為他的身份。盛閔蘭也是請了兩日安以後才知道自家三舅舅的爹,也就是自己的外公,竟然是當朝的宰相。怪不得陳宏德娶了李氏不成,還要再娶小李氏。而自己雖然人傻,在府裏受了些冷待,但是大家麵上都不敢過分,原來都是因為有個牛逼外家的原因。

陳敏瑛自那日吃了飯以後就不見蹤影,連請安也不曾來,聽說是病了。盛閔蘭還尋思著要不要去看看她,但是被春桃勸住了。然後這個八卦小能手悄悄告訴盛閔蘭,陳敏瑛不是病了,而是被陳老太太禁了足。那日幾個孩子的談話那些仆婦都聽到了,想瞞人是瞞不過的。不過家裏還有客人在,不好鬧得太難看,便隻推說是病了。

盛閔蘭便歇了去看她的心思,小孩子的遷怒也是很沒情由的,她這種好像始作俑者的人還是不要去礙人眼了。

李旭很喜歡來丁香院旁邊的小亭子看書喝茶,然後順便吃光盛閔蘭的點心。沒錯,他不吃廚房給他送的,專門吃盛閔蘭的。

“蘭姐兒,我把你點心都吃了,你怎麼不哭?”李旭覺得盛閔蘭一臉淡定的樣子又奇怪又可愛,忍不住逗道。

盛閔蘭用看白癡的眼神看了一眼李旭,從下人給李旭的點心盤子裏拿起一塊咬了一口。

李旭見了便像神經病一樣大笑起來。

“蘭姐兒,舅舅教你識字吧。”李旭認真道,“你這樣聰明,不識字可惜了。”

盛閔蘭有點猶豫,倒不是她不想讀書識字,而是因為她最近“好”得實在太快,她不知道她應不應該現在就開始重操舊業,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家裏陳敏之天資聰穎才四歲就開蒙讀書,陳敏瑛雖然也很早慧,卻是到了六歲才開始請了女先生教她識字,陳敏思和陳敏湘年紀還小,並不是讀書的年齡。盛閔蘭這具身體不過是五歲,若是一夕之間連書也可以讀了,不知道又要惹來多少思量和打探,盛閔蘭並不習慣這樣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