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商業地產(第一更)(1 / 2)

對於一個城市來,最能直接體現經濟建設成果的,就是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發展水平。

很多人都有一種誤區,認為發展房地產=高房價=原罪。

但似乎每個人都忘了,在福利分房年代華夏城市人口的住房條件是什麼樣子。

像張國強蘇文錦夫婦之前的這種住房條件,其實還不算最差的,能從單位分到一個麵積還不算的兩室一廳,一家三代人住在一起也算勉勉強強。

但張國強和蘇文錦畢竟都是高工,本身已經是他們這個年齡中的精英,城市中大量普通工人直到二十一世紀初仍舊居住在大雜院之中,一家三代住在十平方米的平房中毫不罕見。

不止濱城,包括京都、滬市、渝州、蓉城。。。幾乎華夏每一個有點規模的城市,普通城市人口的住房條件都亟待解決。

否則後世怎麼會有那麼多的棚戶區改造?

最初的住房商品化改革,其原意就是為了解決老百姓住房困難的問題。福利分房在華夏實行了三四十年,已經暴露出很多弊端。

行政效率低下、基層權力尋租、房屋質量參差不齊、難以打破部門利益藩籬。。。林林總總,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了。

實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後,從客觀角度上,是真的改善了華夏相當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城市人口的居住條件,實現了最初目的。而住房商品化之所以被妖魔化,其實也隻有兩個原因:一、住房商品化推高了房價,而房價又推高了消費,構成實質性的通貨膨脹,影響了老百姓的實際利益。二、不患寡而患不均。

但實際上,這兩點沒有一點是住房商品化造成的,真正推高房價的,並不是住房商品化,而是土地財政。房地產是暴利行業沒錯,但其暴利是指可以使用大量資金杠杆為自己謀利,在杠杆的撬動下,單個項目0%的利潤對比其實際投入資金就是百分之百甚至更高的回報率。

地產公司開發項目,一個項目完整的開發周期大概三年左右,單項目平均利潤率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年利潤率隻有10%,這樣看來,地產利潤還高嗎?

即使把這百分之十的利潤都減下去,房地產商義務勞動,一分錢不賺,喊著買不起房的人就能買得起了嗎?不,還是買不起。

至於土地財政,在某種程度上,同樣是功過參半,但過的那方麵同樣也不是不該賣地,而是不該由地方賣地。

經常有人沒有土地財政就沒有了全國這麼多基礎設施建設,高鐵、高速公路等等,但全國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財政還真沒太大關係。

華夏的土地招拍掛所獲得的土地出讓金,不需上繳,也不納入預算,全部由地方留存。財帛動人心,麵對這麼一條簡單、直接、有效的生財之道,任何一個地方主政者都很難抵禦住這種誘惑。

由此,地價越來越高,房地產公司拿地成本也越來越高,這種高成本房地產公司並不在意,建築公司也不會在意,最後,高成本直接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房價緩慢上漲是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標誌之一,但如果房價上漲速度超過GDP增速,就會逐步引起房地產投機行為的產生,惡性循環下,形成全民炒房、經濟由實向虛,國民經濟徹底被地產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