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裏,張晨笑了笑:“星火學者獎勵計劃,顧名思義,是一種激勵,而非補償。並不是用來補償那些為國做出突出貢獻、卻始終默默無聞並且生活困難的學者們。而是通過獎金和榮譽,激勵那些有誌於留在國內從事科研和教學的優秀青年學者,這些人才是華夏科教界未來的希望。”
眾人麵麵相覷,在場的都是人精,張晨縱使話一半,大家基本也都聽出了其餘的意思。
我拿錢出來,是為了推動國家科教進步的,不是為了給誰擦屁股扶貧的,該誰承擔的責任誰承擔,更別想拿這錢去給自己做人情。
張晨繼續道:“至於評審委員會中外籍委員的問題,同樣也是為了這個目的服務的。能夠評上星火學者的科研工作者,不止在各自專業上應當起到領軍作用,更要有一定的國際視野,了解國際上最新的知識和技術,在學術領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開創性。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出世界一流的學者和科研機構。”
華夏科研領域在九十年代末,仍舊處於py一份國外的論文,在國內翻譯一下,做個重複研究,便能名利雙收的階段。
張晨並非鄙視重複性研究,事實上,如果沒有大量的重複性研究,華夏是不可能構築起自己的科研體係和產業結構的。
但如果做重複性研究也能獲得頂級的榮譽和收益,就沒人會去搞真正的科研了,在這方麵,華夏是走了彎路的。
並且,這種作弊式的研究成果也會敗壞學術風氣,滋生學術腐敗,一個壞榜樣對風氣的破壞作用遠比一個好榜樣的激勵作用大得多。
因此,張晨有了星火學者這個想法之初,就把開創性研究作為評選星火學者的必要條件之一。
當然,事關國計民生、並且受到西方技術封鎖的那部分科學技術除外,畢竟打破西方的技術壟斷的意義同樣重大。
劉炳成臉色極為難看,其他的倒也罷了,評審委員會的人選問題才是他真正看重的。如果評審委員都是國內的,高教司對評審委員會的影響就會大得多,相應的,也就控製了誰可以入選星火學者。
誰都知道,星火基金初始投資就是一個億,張晨還承諾首年至少再捐贈一千五百萬作為獎勵支出,此後每年新評定的星火學者獎勵也都由星火基金承擔,財政部又批了每年兩千五百萬的運營費用。劉炳成可以想象,隻要這個計劃落地,誰能夠控製星火學者的入選,誰就能在科研高教領域掌握極大的話語權和隱形權利。
但現在星火又提議在評審委員會中增加二十名國際評審,高教司就很難再搞一言堂,沒什麼比眼睜睜看著到手的肥肉吃不到更讓人難受的了。
“我們並不反對增加國際評審,但如果入選的國際評審委員沒有足夠的資曆和能力,或者對華夏存在一定誤解的不同政見者,難免會對星火學者獎勵計劃造成不利影響。所以,我還是認為,在初期,還是應當以穩為主。等到這個計劃運營幾年,相對成熟後,也有了一定的名氣,再邀請國際知名學者加入評審委員會,這樣比較妥當。”劉炳成依舊堅持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