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原來還有這種不公平的交易?”查爾斯舒默眨了眨眼,“如果這種交易真的損害了美國金融的公平性,當然是不能接受的。”
卡爾伊坎臉上的皺紋都深了幾分,舉起酒杯:“眾議員先生,你的正義感和對公平性的維護讓我非常佩服,希望在未來能夠看到你在參議院的英姿。”
卡爾伊坎當然知道美林高盛大摩都準備進入閃電交易領域,但那又怎樣?伊坎企業是做PE的,又不準備趟閃電交易的渾水,閃電交易就算被禁止,也傷不到他一根汗毛。
至於壞了大投行的事情,就會被種荷花,更是無稽之談。
美國的確不是世外桃源,華爾街的銀行家也確實都不是什麼善類,但被斷財路就殺人泄憤這種事情當成段子聽聽可以,要是真相信,那就真該去測測智商了。
法律框架內的盤內招使都使不完,何必再使什麼盤外招?
而最有用的盤內招,就是遊。
就像卡爾伊坎現在對舒默做的一樣。
卡爾伊坎可以遊舒默,讓他提案禁止閃電交易,那介入了閃電交易的大佬們,一樣可以遊國會,不出台或者緩出台這項法令。
所有大公司,每年有很大一部分成本花在遊上,例如迪士尼,按照最初的版權法,米老鼠的版權早就過期了,但迪士尼就硬憑遊,一次次的通過修改法案,延長米老鼠的版權,將本應在1984年就到期的米老鼠版權延長到00年。
而就在今年三月,距離米老鼠版權過期前五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鬆尼波諾著作權期延長法案》。根據該法案,1978年1月1日以後創作完成或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可以獲得終身及身後70年的保護期。而職務作品可以獲到自發表之日起95年或自創作完成之日起10年的保護期,以先到為準。對於在1978年以前已發表或已登記的作品,隻要在8年版權保護期限屆滿後有效進行續展的,最長可以獲得95年的保護。據此法案,米老鼠的版權到期日後推至0年。
就算是瞎子,一眼也能看出來這是迪士尼遊的結果。該項法案剛出台,便被民眾戲稱為米老鼠法案,保守抨擊。但迪士尼根本不在意,我行我素,能遊國會修改法案,是我的本事,有能耐你咬我啊?
有人,迪士尼最大的部門是法務部,沒人知道迪士尼法務部有多少人。事實上,迪士尼更大的部門是公關部,沒人清楚迪士尼每年花在公關遊上的錢有多少美元。
隻要出足夠的錢,法律都可以修改,又何必搞殺人泄憤這一套?看似直截了當的解決了問題,隻要稍有不慎,便滿盤皆輸,華爾街沒有這種蠢人。
至於舒默,就更不在乎了。
準確的,這反而成了舒默手中的一把刀。
他是想拉攏華爾街沒錯,但拉攏也是要講辦法的,一味跪舔,華爾街這群巨鱷隻會覺得你是一條狗,民眾也會罵你是資本家的狗腿子,隻有又拉又打,才能名利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