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種就是根據每個人指紋的不同點。例如紋形、紋線組合、細節特征、具體形態及其組合,現代科學研究表明,當一個人從出生到去世,肌體上的指紋皮膚,一直處在正常的新陳代謝當中,但指紋形狀的特殊性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即使是在人死亡之後,假如真皮層在沒有腐蝕的情況下,指紋仍然可以保持它的特殊性不變。如果遇到了外傷和病變,傷到真皮層以下的部分,當傷口完全愈合,新形成的指紋紋路特征還是和以前一樣,這是由基因決定的版本,一旦被設定,它就會一成不變的複製下去。
我們現在分別對三個案發現場的分析完全是一種個性化的分析,就是說,我們運用了“一對一”的原理,在三個不同的現場,針對不同的微物去尋找微物,然後從中再理出線索。我們有一些工作目前已經實現了全自動化。就是與“人工智慧”結合起來,如指紋、DNA、還有槍彈、罪犯情報、罪犯剖析、犯罪重合對比、現場重建等。刑偵人員對現在的繪圖可以說是立體型的,我們可以將此用衛星係統傳到另一個地方。
現在有指紋卡了,就不需要打指印了,我們可以通過指紋檔案來確認犯罪嫌疑人的指紋是否合格。在美國,我們會通過與其他許多州和聯邦調查局的合作,找到大量的指紋檔案,我們會通過電子儲存係統,很快就可以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NCLC是FBI(聯邦調查局)的一個最重要的信息係統,從1967年就開始建立了中央數據庫群。目前依然使用的數據庫有1967年被盜的物品、槍支、牌照、通緝人員;1968年被盜的證券;1969年被盜的船艇;1975年失蹤的人員。1983年的不明身份人員(特工保護);1985年的機構代碼庫;1987年的外國在逃人員。這是個NCLC係統,它可以連接到各州的網絡,可以說是一個最簡單的星形網絡,使用的是2兆或者是45兆的寬帶。它還可以聯係到一萬多個工作站和相當數量的巡邏警車,還有上萬個執法和司法機構,甚至包括軍隊,都已經被授權使用。這套係統的查詢方法多種,如多角度查詢,我首先要說的是,在我們美國,沒有違法和犯罪的區別,隻要他觸犯法律,他就是犯罪。
我們在三個案發現場的附近路段,發現了一個共同點,都曾經出現有一輛同樣為黑色小轎車的可疑超速行駛。這一次,我們的調查員通過對講機報告,並直接登錄NCLC信息查詢等手段,10分鍾後,我們的檢查人員便攔下這輛正在高速行駛的車輛,實行全方麵檢查。檢查人員用便攜電腦核查了這輛車的牌照,並沒有什麼可疑之處,是國家配發的標準車牌。隨後,調查員又檢查了司機的駕照。美國人一般沒有身份證,駕駛執照就是主要的身份證明。那個叫伊登·奧爾布魯克的人,當時還沒有被通緝,於是,調查員又查了他的車架號,也沒有發現什麼可疑之處,然而在檢查車內物品。調查員在他的後備箱裏發現了幾張畫有國鳥的紙。我們就是用這樣嚴謹的程序來對各種嫌疑情況作逐一查詢。
我們當時對嫌疑人那輛車,可以說,已經完全在我們的操控之內。我們派人24小時跟蹤這個犯罪嫌疑人,一旦時機成熟,我們立即對他實行抓捕。嫌疑人進出舞廳、酒吧,餐館,有時候是一個人,有時候是兩個人,當然,另一個人是女性。嫌疑人伊登·奧爾布魯克身材魁梧,長得高大而英俊,相比之下,走在他邊上的女子卻像弱不禁風那般。嫌疑人對女伴作出如此挑選,是有意識的精心策劃的。以便於在施犯罪過程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說句不好聽的話,那就是罪犯如施暴於那個女子,就好比老鷹抓小雞一般。這些誘餌就這麼快上鉤了,看得出那個嫌疑人走路的姿態有點傲慢,甚至還有點輕鬆。但他沒有發現我們的人一直在後麵跟著他們。
如果不是我們及時出現,我敢肯定,明天的這個時候,警局的電話準能準時響起。每個犯罪人的行為和動機特征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調查人員就是以這個作為調查案件的基礎。如果,一名犯罪人已有多次犯罪經曆,他很有可能有自多種動機或者說是多重目的。關於這一點,從三起案件的共同點來判斷,基本可以否定,罪犯鍾情於在受害人的私處遮蓋一張畫紙。至於犯罪人慣用的犯罪手段,可能會隨時間和多次犯罪的經驗積累而逐漸得到發展。這個有可能,我們在勘察第三起案發現場的時候,已經察覺到罪犯沒有和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對嫌疑人這種犯罪心理上發生的變化,我們應該如何去判斷?罪犯的心理活動是沒有完全相同的,但大多具有相似性,或者說是具有共同的出發點。因為罪犯沒相同的情感體驗,這就意味著他的心理活動沒有共同的心理演化史,罪犯的心理活動,隻可能具有一定的時空差異。但罪犯的這種心理活動內容,有時完全可以包括現實因素和一些虛擬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