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再論流派——給馮健男的信(1 / 1)

馮健男同誌:

大作《荷派作品集》序文,今天下午收到,當即開封拜讀。序文於曆史背景敘述,言簡意賅,具筆削之工,於作品選擇,取精用宏,得剪裁之當。第一部分,尤其精彩。第二部分,舉例雖稍多,然並不泛泛,且涉及序文體例,亦不可少。第三部分,總攬全程,加以申述,識見醇正,掩卷仍有餘味。兄之評論文章,弟向所欽仰,此作印象尤佳。

關於流派之說,弟去歲曾有專題論及。荷派雲雲,社會雖有此議論,弟實愧不敢當。自顧不暇,何言領帶?回顧則成就甚微,瞻前則補救無力。名不副實,必增罪行。每念及此,未嚐不慚怍交加,徒歎奈何也。

魯迅所言,文學團體非豆莢之說,乃至理名言。即使為豆莢,能總體一時,豆熟則莢裂,命運亦各不同。本身充實,得天獨厚者,墜入土壤,則生發無窮,另生新莢。其不得水土者,或至腐朽湮滅。況於莢內之時,即誌趣不同,有所變異,甚或萁豆相煎者乎。

此因流派一詞,即含有不固定及易變化之義。有為之士,所關心者,為本身之利益及創作之前程,非必關心流派之發展與前途也。於已有利時,則同派而同流,於己無益時,則異派而自流矣。

故流派之說,雖為近人所樂於稱道,然甚難言矣。固執者視而有之,達觀者疏而略之。必拘泥之,而定形命名,甚無謂也。

弟亦俗人,未敢多違眾議。故於兄之編選勞作,雖疑信參半,然於兄之文章及好心,仍感激而擊節稱善也。

即請大安!孫犁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