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著名思想家的故事4(1 / 3)

第三章著名思想家的故事4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1483年生於德國艾斯勒本,半年後全家搬到曼斯菲爾德。父親漢斯·路德開始當礦工,以後成為小礦主、鎮會議員。家庭宗教氣氛濃厚。路德7歲進入當地一家拉丁文學校,以後在馬格德堡、埃森納赫讀書。1501年進入埃爾富特大學,1505年拿到碩士學位後繼續在校攻讀法律。

一次遭遇改變了路德的一生,那是1505年7月的一天,他在埃爾富特附近的斯托膝海姆旅行,遇到一場暴風雨,雷電交加,路德恐怖地大叫:“救救我,聖安娜!我將去做一個修道士。”這時天空中出現希伯來女神聖安娜(聖母瑪麗亞之母),而不是法律保護神。路德平安回家後,不顧父親的憂傷和同學們的勸阻,毅然決然地進入一家埃爾富特的奧古斯丁修道院,潛心修習神學。1512年路德獲神學博士學位,被聘為維登堡(一譯維滕貝格)大學聖經學教授。在教學過程中,他反複研讀(羅馬書),認為人的靈魂得救僅靠個人的虔誠信仰,而不在於遵行教會規條。這就是以後形成路德教義核心的“因信稱義”神學理論。

1517年教皇利奧十世借口修繕羅馬聖彼得大教堂,派人到處兜售贖罪券,搜刮民財。其中一個叫特策爾的修士,特別賣力,他周遊德國,在兜售中大叫:“隻要購買贖罪券的錢一敲響錢櫃,罪人的靈魂馬上就可以從煉獄升入天堂。”他甚至要人們就是隻剩一件衣服也應脫下來賣了買贖罪券。這種巧取豪奪、無恥欺騙的伎倆遭到各階層群眾的廣泛譴責。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在維登堡教堂正門貼出用拉丁文寫的《九十五條論綱》,反對兜售贖罪券,並要求在維登堡大學就他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辯論。馬丁·路德的行動揭開了席卷西歐的宗教改革的帷幕。

《九十五條論綱》一貼出,有如火星落入火藥桶,引起極大反響。論綱被譯成德文,爭相傳抄,兩個星期內傳遍全國。一個當時的人說:“它四個星期內飛傳整個基督教世界,好像天使在傳送它們。”馬丁·路德得到廣泛的支持,薩克森選侯腓特烈也庇護著他。1518年8月,教皇命令路德到羅馬受審,等待他的將是監禁或死刑。薩克森選侯利用自己的影響,使審判改在奧格斯堡。10月,審判由紅衣主教、教皇特使卡傑旦主持。法庭上,路德引經據典,慷慨陳詞,駁得卡傑旦無言以對。他在事後對同伴說:“紅衣主教像驢子彈豎琴。”當時有謠傳說紅衣主教將下令逮捕路德,朋友們勸他趕快離開奧格斯堡。路德給教皇和紅衣主教各寫了一封信後,乘著夜色在朋友的幫助下逃回維登堡。卡傑旦要求薩克森選侯送路德到羅馬或將他驅逐出薩克森。1519年,教皇派特使米爾蒂茨請求薩克森選侯支持,特使同意選侯在贖罪券收益中可獲利更多作為條件。特使同時與路德周旋,企圖把路德騙離薩克森以懲治他。路德一麵表示對教皇屈從,但堅持自己是在拯救腐敗的教會;一麵拒絕離開維登堡。7月,路德與神學教授約翰·艾克在萊比錫就教皇權問題進行辯論。艾克是一位辯論老手。他將教會已定罪的案例如威克裏夫、胡斯(兩人為宗教改革的先驅)等案重新提出,把路德引入“異端罪”。路德毫不妥協,公開抨擊教皇神權,肯定聖經權威,並為胡斯辯護。

1520年,馬丁·路德先後發表3篇文章:《致基督教貴族公開信》、《教會的巴比侖之囚》和《論基督徒的自由》,闡述了自己的神學觀點及與此相適應的組織原則和禮儀規定,為路德宗的建立奠定了基礎。12月10日,許多學生和教師聚集在維登堡城外,高唱讚美上帝的歌,路德當眾燒毀了教皇限他60天內低頭認罪,否則開除教籍的通諭以及各種支持教皇權的著作和教會法令集。1521年,教廷正式開除路德教籍。1521年初,皇帝查理五世在沃姆斯主持帝國會議,召路德到會。會上,各地諸侯紛紛發泄對教廷的不滿,提出上百條意見。路德有恃無恐,拒不認錯,還在會上宣傳自己的宗教主張。查理五世麵對如此形勢,隻好讓路德先逃離沃姆斯,然後再下逮捕令。薩克森選侯則暗中派人“綁架”路德到瓦特堡,大家心照不宣。路德在瓦特堡避居期間,把聖經譯成德文,這對宗教改革、新教傳播和德意誌語言統一都有重大貢獻。

從1521年開始,群眾性宗教改革運動風起雲湧。在托馬斯·閔采爾領導下發展為偉大的德國農民戰爭。1522年路德回到維登堡,連續8次講道,反對暴力,闡述了不願靠暴力和流血來維持新教福音的觀點,呼籲和平,甚至要諸侯無情地鎮壓農民起義。農民起義很快地被諸侯殘酷地鎮壓在血泊之中,正當其領袖閔采爾等人頭顱被示眾之時,路德正新婚燕爾,以力行自己的教義。1525年6月,他與一位修女博拉結婚,夫妻倆感情彌篤,共生有6個子女。

1529年,帝國會議在斯拜爾召開,會上天主教諸侯要求:天主教在新教地區享有全權,而新教在天主教地區將不受寬容;禁止教會財產進一步世俗化等。6個路德派諸侯和南德14個帝國城市提出抗議,以後路德宗和新教被稱為“抗議派”。1530年,皇帝查理五世在奧格斯堡召開帝國會議,謀求天主教和路德派新教和解。會上,路德派提出信仰聲明,天主教諸侯反對,路德的好友梅蘭希頓答辯。皇帝支持天主教會,路德派以拉丁文、德文公布此聲明,這就是梅蘭希頓起草的《奧格斯堡信綱》、《路德仍受通緝,未能到會》。

1531年2月,7個新教諸侯和11個帝國城市組成施馬爾卡登同盟,與皇帝及天主教諸侯作戰。1537年新教諸侯與神學家再次在施馬爾卡登開會,由於路德因病缺席,大會由梅蘭希頓與黑森的新教諸侯菲力普主持,會議采納了梅蘭希頓起草的《奧格斯堡信綱》及奧格斯堡帝國會議上的答辯,路德起草的《施馬爾卡登信綱》未被采納。後來路德將自己未被采納的信綱加以修改,並於1538年出版。此文共21條,主要列出新教與天主教之間的區別,成為路德宗脫離羅馬天主教的正式宣言。

1538年施馬爾卡登同盟由於丹麥參加力量增強。同年皇帝與天主教諸侯組成天主教同盟。雙方時戰時和持續了10多年,1555年達成妥協,在奧格斯堡帝國會議上確認:各邦諸侯有權決定其臣民的信仰(即“教隨國定”),但教會諸侯一旦改變信仰就喪失其教會職位;帝國城市允許兩種信仰等。路德本人未能看見路德宗的勝利,他於1546年2月18日卒於艾斯勒本(他的出生地),安葬在維登堡教堂。

在德國宗教改革的推動下,路德宗逐漸傳播到挪威、丹麥、瑞典各國並向世界各地發展。目前路德宗信徒總數近8000萬人,約占新教總數1/4,是新教諸派中信徒最派,世界上有百餘個國家有該宗信徒。

路德一生著作很多,後世陸續整理出版。包括論文、講道詞、聖經導論、注釋、聖詩和筆記,以及聖經釋文、桌上談和書信等,內容涉及神學、靈修、倫理、教育、社會、政治和經濟等各個方麵。路德為路德宗奠定了基本神學理論,歸納如下:1.因信稱義。信徒隻要信仰基督就可得救。這也成為新教各宗的理論基礎,2.聖經權威。聖經是信仰的最高準則,否認教皇的權威。3.廉儉教會。僅保留兩項聖禮:洗禮與聖餐。4.平信徒皆祭司。反對教階製,反映了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5.“滅職”觀。路德重視現世生活,反對修道、禁欲,提倡教士自由結婚。主張完成日常工作即可達到最高道德準則。6.建立民族教會。與羅馬天主教會斷絕組織聯係,以德文傳教與舉行儀式。但路德把教會管理交給了新教諸侯。

路德發動了德國宗教改革,並使宗教改革在德國取得成功,建立了民族教會——路德宗,打破天主教會一統天下的局麵。路德翻譯聖經成德文,不僅為宗教改革運動的鬥爭提供了理論武器,也為德國語言的統一作出重要貢獻。誠然,由於農民戰爭的失敗,建立統一德國和消滅封建製度的任務未能完成。但路德發動的宗教改革席卷西歐,為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的最終勝利有直接和間接的影響。

約翰·加爾文

約翰·加爾文(1509~1564年),是16世紀西歐宗教改革運動中最重要的領袖之一,加爾文宗教的創立者。

加爾文出生於法國北部努瓦營。父親傑勒德·加爾文曾是當地一位有名望的主教秘書,兼主教區教堂律師。母親珍妮·弗蘭克是一位退休的旅館業者的女兒,不幸早逝。加爾文遵父命12歲成為一名修士,14歲時到巴黎就讀於那馬奇學院和蒙太古學院。加爾文性情沉深、頭腦敏捷、智力過人。1528年他大學畢業,獲文學碩士學位,原計劃攻讀神學。可是他父親在努瓦營與當地天主教會有了衝突,一怒之下命兒子專修法律,於是加爾文先後到奧爾良、布爾日兩所大學潛修法律。1531年他父親去世,加爾文就放棄了以法律為職業的意向,轉回巴黎學習希臘文、希伯來文,研討(七十子文本)聖經,攻讀神學與文學名著。加爾文在就學期間深受人文主義者伊拉斯莫、勒費弗爾和瓦拉等人的影響。1532年4月,加爾文發表處女作(評塞涅卡仁慈論),文章被公認為“典型人文主義作品”,充分體現了作者的淵博學識與獨特風格,但未涉及宗教問題。

1533年,加爾文經曆了“忽然的歸正”,從羅馬公教(即天主教)改信基督新教,對此他解釋說:“這種改變是上帝親自造成的。”實際上,此前他的表兄新教徒阿立威坦對他有較大影響。在一段時期加爾文經過內心長期鬥爭,對伊拉斯莫、勒費弗爾等的妥協性的教會內部改革深感失望,終於說服了自己而作出重要的改宗決斷。此後他徹底改變了信仰生活,開始集中精力研究神學,並積極參與巴黎改革教派組織活動,因而被控為異端,被迫流亡國外,先後到過昂古萊姆、巴塞爾、斯特拉斯堡和日內瓦。1536年加爾文第一次出版了他的神學名著(基督教原理),初版篇幅不大,此後陸續修改補充,至1559年最後修訂版比初版篇幅擴充達5倍之多。《基督教原理》全書共四卷,按《使徒信經》次序,父《創世主》、子《救世主》、聖靈與教會,每卷20章。此書被公認為加爾文宗《聖經》,它是加爾文宗教思想的集中體現,也是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影響最大的一部新教百科全書。

1536年8月加爾文赴斯特拉斯堡途經日內瓦,他的好友、法國宗教改革家法雷爾正在該城從事宗教改革。於是法雷爾就趕到旅館會見加爾文,苦勸他留下來與自己合作。從此,加爾文開始在日內瓦積極推行宗教改革,把自己的宗教思想付諸實施。加爾文按照自己著的《教義問答》和法雷爾著的《信經》著手改革教會,整頓道德風尚、嚴格紀律,對違犯者輕則不許領聖餐,重則開除教籍。1537年7月,日內瓦大議會決定所有市民均需宣誓接受新教理論。任何人隻要有信奉天主教之表現,如持念珠、保存聖物等需議處;婦女著奇裝異服者禁錮,賭博者戴鐐,通奸者遊街後流放。但這些強製性措施遭到部分市民反對。1538年初,反對派上台,加爾文和法雷爾遭放逐。

加爾文到斯特拉斯堡擔任法國流亡者牧師,他從事布道、教育和寫作,廣泛結識改革派人物。並於1540年和一位身體纖弱、容貌動人的寡婦波蕾結了婚,夫妻感情深厚,生有一個兒子可惜早夭。1549年波蕾逝世,加爾文在書中提起她,說她是自己最好的伴侶和忠實助手。加爾文沒有再婚。

1541年改革派再次在日內瓦掌權,加爾文受邀於是年9月受到凱旋式的歡迎回到日內瓦主持宗教改革,直至1564年逝世。加爾文於1541年9—10月間,主持擬定《教會法規》,確定以長老為中心的組織領導體製。加爾文宗的教會包括牧師、教師、長老和執事四種職務。由信徒選舉出來的長老是新型社會組織的核心,他們的職責主要是維持社會秩序、道德和紀律。牧師負責布道、主持聖禮和訓誡信徒。教師的任務是教授“正統的教義”。執事掌管慈善事業。由小議會和大議會推選的12名長老和6名牧師組成宗教法庭,負責監督信徒的宗教生活和審理宗教案件,每星期四審訊案件,最高處分可開除教籍,超過此限度則移交市政當局審理。加爾文在為日內瓦宗教改革和加爾文宗的建設及日內瓦神權共和國的建立和鞏固作出了畢生的努力與貢獻。

加爾文的改革徹底改變了日內瓦人的政治、宗教和道德生活,他強烈攻擊專製主義、暴虐政治,但又堅決反對暴力鬥爭,主張一種貴族政體與“溫和的民主”相結合的折衷主義。加爾文製訂《日內瓦法規》,強調日常生活的宗教意義,譴責散漫、輕浮,並通過政府強製取締賭博、跳舞、酗酒、奇裝異服、賣淫等,違者被判刑或驅逐出境。加爾文嚴禁信徒自由選擇教會和自由研究教義,公開支持教會與國家共同鎮壓異端,在這方麵他的所作所為絲毫不比羅馬天主教會遜色,許多優秀人物被加爾文親自批準處死或放逐,在1541—1546年間被處死者58人、被放逐76人,而當時日內瓦居民僅16萬人。西班牙人文主義者、自然科學家塞爾維特因反對三位一體教義也在1553年10月27日在日內瓦被處火刑燒死,他原是加爾文的朋友,曾給加爾文寫信勸說支持推翻三位一體教義,加爾文卻通過一位朋友向羅馬教會告發塞爾維特,因此,塞被判火刑,在行刑前從監獄中脫逃,結果鬼使神差地逃到日內瓦。在加爾文一次講道中被發現逮捕,經兩個月審訊、監禁,最後被加爾文堅持下處死。加爾文派1555年完全控製了日內瓦。加爾文於1559年創辦日內瓦學院——日內瓦大學前身,它培養的牧師派往歐洲各地。加爾文因此被稱為日內瓦的教皇,日內瓦也被稱為新教的羅馬。加爾文於1564年5月27日逝世於日內瓦。著作刊有《加爾文全集》52卷。

加爾文接受了路德的一些基本教義:因信稱義、聖經權威、廉儉教會(僅保留洗禮與聖餐兩種禮儀,他的聖餐觀點介於路德的“臨在說”與慈溫利的“紀念說”之間,可稱為“聖靈感召說”,他認為聖靈作用於我們的內心,使我們明白了救贖、成義、成聖、永生和各種基督賜給的恩惠)和“天職觀”(加爾文稱為“主的呼召”)等。但加爾文也有他自己的獨特內容:

①預定論。這是加爾文學說的核心,它以路德的因信稱義為基礎,結合保羅和奧古斯丁的預定論演變而來。他認為上帝以其絕對的、不可改變的最高意誌對世人進行揀選,被選中者即是上帝的選民,否則就是棄民,要受永罰。他理解的“選民”與祈禱、善功、修道等完全無關,完全是上帝的恩惠。他認為信徒所做的隻是榮耀上帝與證明自己是選民,這可以從事業成功、百事如意、道德高尚等體現出來。他鼓勵信徒們要有百折不撓的精神。馬克斯·韋伯認為這是加爾文宗禁欲主義倫理觀的理論依據,它體現出資本主義精神。恩格斯說:“加爾文的信條適合當時資產階級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加爾文把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社會分化、商業競爭的成功與失敗的社會現實加以神化,鼓勵追求財富,同時又要求破產者、社會下層等服從上帝的安排。

②教會觀。加爾文主張教會應監督國家(路德把教會交給世俗諸侯管理)與家庭,他以自己的宗教思想改造社會,使社會基督教化,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加爾文宗有信徒4000多萬,分布於80多個國家。1843年傳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