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台基
(一)台基的高度
《大清會典事例》載有順治十八年關於台基高度的規定:
公侯以下三品以上房屋台基高二尺,四品以下至官民房屋台階高一尺。
封建等級製也反映在台基高度方麵,不過,衡之一些實物,並沒有呆板地遵循這個製度,對於宮殿廟宇主要建築,其台基高度依地麵到鬥拱耍頭下皮高度的四分之一,台基邊緣到簷柱的水平距離(也叫下出)等於上出簷的四分之三;對於一般房屋,台基高度是柱高五分之一,下出等於上出簷的十分之八,這是清代工匠習慣的台基做法。
(二)台基的輪廓
方直輪廓的台基是最常見的,一般台基露明部分之下,用一層條石襯平,其上皮比地麵高出一至二寸,叫做土襯石。土襯石的外邊比台基寬出約二至三寸,是金邊。台基四角轉角處有角柱石,台基露明部分的上皮平鋪一層條石。階條之下,土襯之上,立放一層石板叫鬥板石。有時,石料缺乏,鬥板石部分可用條磚替代。
還有一種須彌座式的台基,須彌座的意思是以須彌山即喜馬拉雅山做佛座以顯示佛的崇高偉大。須彌座式台基上下出許多線腳,這些線腳約可區分為六份:即上枋、上梟、束腰、下梟,下枋、圭角,在上枋、下枋、束腰部分分別淺刻出卷草,在上梟、下梟則是做出蓮瓣圓雕。在北京,從明代的十三陵到清代的故宮,須彌座的規格極為嚴謹。
(三)踏跺、欄杆
由於台基有一個高度,就需要敷設階梯、欄杆以便上下和防止危險。最通常的做法,在中間安一級一級的條石,如果從下到上,級石逐步減短,叫做如意踏跺;如果在踏跺兩旁依斜度各安一條垂帶石時,叫垂帶踏跺,兩條垂帶常常和簷柱中線對住。
踏跺石的寬厚依《工部工程做法則例》:“其寬自八寸五分至一尺為定,厚以四寸至五寸為定。”與《營造法式》所記,比較一致,但在垂帶石下名叫象眼的三角形部分,二者做法稍有出入,後者要求磚砌象眼層層凹入,每層凹入半寸至一寸;前者則是砌成平麵,芮城永樂宮三清殿是元代遺物,其前月台踏跺的象眼部分,以條磚鑲砌成菱形圖案,疊澀五層,可以看到宋代手法的影響。
在講究的宮殿建築台基部分,踏跺的中部往往加上禦路,上刻龍鳳。
有時,不用一級一步的踏跺,而用鋸齒形的,這種結構便於車馬上下,其坡度也比較和緩。
台基上周圍欄杆,多用石造,一般構造多是在條石上先放置一條連續的方斷麵條石叫做地伏,地伏之上再按一定距離立望柱安欄板。多數石欄杆式樣是模仿木欄杆的巡仗欄杆式,隻是由於材料的限製,望柱排列得較密,常在四尺左右。石欄杆上的雕飾也是多種多樣的,宮殿陵墓用漢白玉石雕為龍鳳流雲;廟宇園林用一般青石做簡單的雕刻,有些明代石欄板刻上人物故事。主體結構——木柱架
如前所述,中國地區遼闊,森林豐富,所以才形成了以木構架為主的建築方式。依木材硬度分類,有的是硬度較大的,如櫸、榆(常用於鬥拱部分);有的硬度一般但較耐久,如鬆、楠(常用於柱、枋部分);有的硬度較小但耐潮濕,如柏木(常用於基樁)。木材強度又每每與木材輕重成正比,李鬥《工段營造錄》有“木材比重”一段可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