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明察秋毫4
老猴偷珠
傣族流傳這麼一個民間傳說:
春天的一天,國王細維季和妻子到花園裏遊玩。妻子見清澈如鏡的水,就蹲到溝邊洗頭發,把戴著的珠子取下,叫隨行的丫環守著。誰知丫頭困倦睡著了。這時樹上有隻老猴好奇地拿走了那閃閃發光的珠子,丫頭醒來不見珠子,急得大喊:“有強盜!珠子被偷了!”國王馬上下令追捕。
這時有個人正在花園外溝裏捉魚,聽見喊聲,也跟著去追。士捕以為他就是賊,把他捉來見國王。
那人怕受拷打,承認是自己拿的,已賣給商人。
商人被抓來,也嚇得胡供起來:“我已經送給四大朝臣了。”
四大朝臣也很害怕,說:“已經交給妃子去了。”
國王想:一顆珠子怎麼會牽連這麼多的人?就把案子交給最小的朝臣去辦,想試試他的才幹。
小朝臣把幾個關在一起,先聽妃子罵四大朝臣:“你們誰給我珠子?”
四大朝臣又罵商人,商人又抱怨窮人,窮人說:“我是怕拷打才亂說的呀!”
小朝臣想:“既然不是他們拿的,難道是花園裏的什麼鳥禽拿了?於是先把他們放了。
小朝臣叫士兵用鹿糞串成串,掛在樹枝上。不外,猴子來到花園裏,見成串的鹿糞,覺得好玩,就拿來掛在脖上,互相誇耀自己的那串好。唯獨老猴不下樹來。猴子們便吃吃笑鬧,好像嘲笑老猴沒有珠子,不好意思下來。那老猴便把珠子拿出來給小猴看。於是老猴被躲著察看的士兵捉住,拿回了珠子。
細維季國王見小朝臣能幹,便升他為大朝臣。
六姐斷案
有一天,一個知縣坐著官轎路過某村,被人擋住了去路。知縣撩起轎簾,見是一個老婦人拉著一個年輕人,跪在麵前,知有冤情,忙下轎詢問起長短來。
老婦人道:他是我的親生兒子。他爹爹死得早,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可是這幾年他被人帶壞了,整天賭博,把一個好端端的家弄得光光的。這還不算,竟然偷盜我的陪嫁,一件件輸光了。現在,他又不肯撫養母親,這叫我怎樣活下去呀!”
知縣一聽大怒道:“我要治他個不孝之罪!”說罷,立即判他兒子每月供養母親三鬥米,20年就是72石,要他一次交清。
“小人實在拿不出這麼多米呀!”那個年輕人連連向知縣磕頭求饒。
“那好,讓我把你這個不孝子送進監獄!”
在人群中的錢六姐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裏,她既恨這個後生不走正道,又擔心他吃了官司,老母親又有誰來贍養呢?靈機一動,有了辦法。走到知縣麵前求情道:“我說呀,知縣大人,這72石米也著實太多了,能不能減少些呢?”
“你是何人?與這無賴什麼關係?要為他說情呢?”知縣氣衝衝地責問道。
“民女錢六姐。”她在威風凜凜的知縣麵前毫無膽怯之色。
知縣早就聽說錢六姐是個才女,就故意把難題給她做:“你說怎麼辦才好呢?”
“這好辦,”錢六姐胸有成竹地回答。轉過身向老婦人問道:“老媽媽,你兒子出生的時候,有多重呀?”
“六斤四兩。”老婦人怔怔地望著這位靈秀漂亮的姑娘,一時摸不清她的用意。
錢六姐不慌不忙地吟道:兒子本是娘身肉,十月懷胎娘生育。如今兒子不養母。割他六斤四兩肉。
知縣聽了點頭稱好。吩咐衙役趕快備刀,割他六斤四兩肉賠娘,以治他不孝之罪。
衙役立即撲上去把那後生拿下,剝下衣服,正要動刀割肉。那不孝子嚇得連連磕頭:“老爺,我這身上的肉,割哪塊疼哪塊,萬萬割不得呀!”
可是知縣令既發出,哪肯輕易收回?那後生眼見這割肉之苦無法避免了,隻得再向老母磕頭呼喊:“母親救救孩兒!”
老婦人見兒子已經回心轉意,處罰太重,做母親的也心疼,就向知縣求情道:“既然我兒答應養我,老婦就不告他了。”
知縣見老婦人撤了訴,也不便再認真起來,擺擺手讓母子倆離開,那後生急扶起母親就走。剛走幾步,忽然想到免除這巨額大米和割肉之苦的恩人,急忙回頭去找錢六姐,可是,錢六姐早已離開了人群。
明斷鹽案
五代後周廣順初年(948),武行德任河南尹、西京留守。當時朝廷嚴禁私鹽進入西京洛陽城中買賣,違者一律處斬,報案者給予厚賞。一天洛陽郊外的一個老婦人正準備進城去賣蔬菜,來了一個僧人聲稱要買老婦人的菜,便在菜筐裏翻來揀去,乘老婦人不注意,偷偷把鹽袋塞進菜筐裏。然後故意壓低菜價,老婦人不願賣,僧人就走了。老婦人挑著菜筐走到城關,守城門的關吏一搜查,便查出了私鹽。吳吏立即將老婦人抓住送到官府,報案請賞。武行德一看包鹽的襆頭不是老婦人所能有的東西,心中便有了疑問。他細細盤問了老婦人,老婦人訴說在城外曾有一個僧人前來買菜,翻揀很久。武行德立即派人將僧人抓來審訊。人贓俱在,僧人隻好供出實情。原來僧人與關吏互相勾結,串通一氣,誣陷老婦人以求賞錢。武行德當即釋放了老婦人,並將僧人及關吏等處斬。人們對武行德的神明又敬佩又害怕,部下再也沒有人敢違法亂紀了。
智斷謀殺
宋神宗(公元1068~1085年在位)時,範純仁做河中(今山西永濟西)知府。一天,錄事參軍宋儋年突然死去。範純仁派子弟去辦理喪事,在給死者穿衣服時,發現他口鼻都流出血來了。子弟將這一情況報告了範純仁,立即引起了範的注意。他懷疑宋儋年是被別人謀害死的。範純仁進行了調查,了解到宋儋年的妾與一個小吏有奸情。於是審問了妾與小吏,妾與小吏承認是趁著宴會時,把毒藥放到鱉肉中。範純仁問:“鱉肉是什麼時候上宴席的?”侍從回答在前幾道菜中就上了鱉肉。範純仁懷疑道:“難道人吃了毒鱉肉,還能支撐到宴席結束嗎?”範純仁又重新調查審問,終於弄清了原委。原來,宋儋年從來不吃鱉肉,妾與小吏說宋是吃了毒鱉肉死的,是為了給以後翻案留有借口,以逃脫死罪。實際上是宋儋年酒醉之後回到家裏,妾與小吏把毒藥放在酒裏,乘著他酒醉不醒,灌下去毒死的。案情查清之後,妾和小吏立即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驗傷辨偽
宋朝的李南公尚書,出任長沙縣令時,一天,有甲乙兩個漢子來告狀。李南公見甲高大魁偉煞是雄赳赳,乙卻瘦弱憔悴一派病態樣。
李南公問:“你們為何告狀?”
甲說:“乙打我,把我身上打得遍體是傷,請老爺明判。”
乙氣憤地辯訴說:“他胡說,明明是他打我,不信可以看我身上的傷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