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順風眼睛都睜得快凸出來了,盯著閃閃發光的金銀珠寶,兩眼都發著金光,口也合不攏,自己長這麼大,還真沒見過這麼多銀兩,也萬萬想不到麵前的這位讀書人是位腰纏萬貫的人,雖然自己閱人無數,這次自己真是看走眼了。
“兄弟,有了錢,什麼都好辦,好辦”,頓了頓,“你如果真的要組建這樣的組織,你覺得地方該選在何處為好呢?”
樂辛想了想,“那應該選在最容易得到消息的地方啊,但是無論什麼地方都好,高大哥你決定了,我都無任何意見。”
高順風撓了撓頭,頓了頓,便說:“這收集的地方與存儲的地方應該分開比較好,而最好收集消息的地方,我認為是酒樓,酒樓呢,人來人往,並且住店的人大部分都是在江湖上跑的,不管是做什麼的,他們帶來的消息應該都比較快,所以我們可以先把都城最大的酒樓給買下來,就像這間興隆酒樓這樣。”
樂辛皺了一下眉頭,“這酒樓人家肯賣嗎,要是能把這裏買下來那就方便許多了”。
高順風笑了笑,“兄弟,有我辦事你放心,過幾天,就可以知道結果了”。
樂辛也是跟著笑了笑,“高大哥,還有就是,你特別留意幾個方麵的事情,就是鐵沙幫與鶴嘯山莊拚鬥的事情;還有護國大殿國師方麵的事情,要是他的弟子來到這店裏,馬上通知我;還有一個重中之重的就要找一個叫‘靈壽’的地方。”
高大哥點了點頭,就走出了房間。
樂辛也跟著出了房間,本想出去外麵打聽一下消息,就剛要出酒樓,就見到小二阻擋一位年紀比自己稍微大點的青年人。
那位青年人眉清目秀,穿著一件長衫,顯然是個書生,背著一個包袱。
樂辛湊近一看,原來是為了住店錢的事情。
興隆酒樓對本國的考生有一許諾,就是如若能為酒樓畫一幅墨水畫,並且能留在這裏供大夥欣賞,住店將分文不收,前提是要能夠勝過酒樓裏所有畫中的一幅。
酒樓裏麵的畫多數也是以前的考生留下的,當時作畫考生如今大多都是國家的棟梁了,所以更讓這些畫顯得名貴,也使得興隆酒樓地位提高了一個檔次,遠近馳名,更是吸引了大量的文人墨客來到這裏欣賞這些畫,也使得酒樓生意更上一層樓。
酒樓中有四幅名貴的墨水畫,分別是以梅、蘭、竹、菊作畫,更是國家朝廷大官的手筆,而這位書生覺得自己的畫可以與那四幅畫相媲美,而酒樓的掌櫃和其他人則覺得這人是大言不慚,要將他趕出去。
書生手裏拿著的畫主要以牡丹做畫,牡丹乃花中之王,畫中牡丹完美無瑕,襯托出一種國色天香的氣質,猶如一女子在畫中翩翩起舞,更是讓人魂牽夢縈,更有詩曰:傾城千古自流芳,講的就是牡丹花。
樂辛看了很久,突然說:“大夥都別爭了,是好是壞,放在這裏將來自有愛畫、懂畫之人鑒賞,雖然在下不是懂畫之人,但也能看出這畫有一種流芳自賞,引人入勝,神魂顛倒的感覺。請讓在下替這位兄台先墊下所有住房的銀兩,等將來有了懂畫之人鑒賞再說,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