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談擒盜

清朝,山東萊州有個強盜,凶狠奸詐,罪行累累,被官府捉拿後常常翻供,審訊的官員拿他無法,不知如何定罪。

新任太守張船三一到職,離任太守便向他移交此案。問清案情,張船三笑道:“這類小事,在下3天便能結案。”

第二天早晨,張船三到衙門客廳,伸開兩腿坐在炕上,茶幾上放著一大盤金華火腿,台階上放著一缸紹興美酒。書童扇爐暖酒,書吏記錄口供。

張船三把強盜叫來,邊喝酒邊問:“你是郯成人嗎?”

強盜回來說:“是的。”

“你年齡多大了?”

“37歲了。”

“你住在城裏還是鄉下?”

“住在城裏。”

“你有父母嗎?”

“小人不幸,父母都死了。”

在旁記錄的書吏感到好笑,不知新太守何故老是問些細碎小事,如此審訊哪能結案?

第二天,張船三依然問強盜說:“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39歲。”

“你住在鄉下還是縣城裏?”

“住在鄉下。”

“有父母嗎?”

“父親早死了,隻剩下母親。”

這時書吏更覺好笑,認為太守所問和昨天沒有什麼不同,看來這位新太守是個糊塗蟲。

到了第三天,張船三傳衙準備刑具,聽候結案。他照例來到客廳喝酒,又把強盜喊來問道:“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41歲。”

“你住城裏還是鄉下?”

“有時住城裏有時住鄉下。”

“你有父母嗎?”

“小人全福,父母雙在。”

書吏在旁暗自搖頭,想太守所問就如老太婆談家常,怎麼能就此定案。

這時張船三連飲三杯,嚴肅地對強盜說:“看案卷,你犯罪事實確鑿,為何屢屢翻供?”

強盜回答:“小人實在冤枉,懇求大人憐憫詳察。”

張船三拍案斥責道:“少來這套,人家說你狡詐,確實沒有說錯!我和你閑談3天,都是家常小事,你3天所答,前後不符。小事尚且如此出爾反爾,談及案子本身的事更是如此!如果再敢掩飾強辯,我就把你3天所答的小事,用來證明你的反複無常,即使用嚴刑處死,也不算過分。”強盜還想辯解,張船三命令衙役:“狠狠用刑,打死勿論!”

強盜這時嚇得急忙求饒,情願交代,發誓不敢再翻案,並在供詞上簽字畫押,這件案子就此了結了。

那位書吏見狀恍然大悟,對新太守張船三歎服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