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台裏的小人書

小時候每天上學我都要經過一家雜貨鋪,比較特殊的是,這間雜貨鋪除了賣日常生活用品,還在櫃台角落擺了些小人書。

那是上世紀80年代初期,出版物不像今天這樣普及,零賣小人書的雜貨鋪在我們孩子眼中顯得很珍貴。而且,當時社會上的小人書大多是“文革”遺留下來的“政治書”,味同嚼蠟,比起雜貨鋪裏的《水滸傳》、《西遊記》、《三國演義》等,那就差遠了。

一次,我偶然發現新上櫃3冊《聊齋誌異》,心中一驚,然後是喜悅。我叫守店的大媽拿一冊給我看看,她就拿了。翻著翻著,我就被迷住了,看得津津有味,渾然忘我。正看到一半處,忽然被人劈手奪過書,還嚷嚷:“你買不買啊?!”抬頭一看,是大媽的兒子,正氣呼呼地將小人書歸位。大媽責備他:“小孩子,給他看看唄!”兒子說:“這是賣的,翻舊了賣給誰去?”我當時惱羞成怒“誰說我不買了?”他說:“錢呢?,,找說:“忘記帶錢,過幾天就買!”

我是個小學生,哪裏來的錢啊?思來想去,沒得法子。以前曾以買練習簿或鉛筆為借口騙過媽媽的錢,後來敗露,媽媽就不再輕易給我錢;更何況,3冊《聊齋誌異》至少也得3毛錢,這樣一筆“巨款”,一時半刻也騙不來。所以,以後每天上學經過雜貨鋪,我都感到挺揪心。如果大媽的兒子不在,我就進去瞅瞅,看那幾本書在不在,隻是不再好意思要書看。

這麼著瞅了幾次,大媽猜出我的心思,一次就問我要不要“翻翻”,幼稚的自尊使我搖頭說:“不,我正在攢錢準備買回去看。”大媽笑笑不語。

過了一個月,看那3本書都還在原位沒動,我才心稍安。但離攢夠買書的錢還是遙遙無期。這時夏季來臨了。一天下午上學前,媽媽意外地給我5分錢買冰棍,讓我好一陣激動!說實話,若在以前,這5分錢在我手中停留不會超過10分鍾的,但那次我就忍住了,堅決不動它!我要攢足錢,買回丟失在雜貨鋪的自尊!

約一周後,媽媽再次給我5分錢,我又攢下了,覺得自己離那3本書又近了一大步。不久,學校旁邊出現一家回收廢舊物資的店鋪,一打聽,說是需要塑料、鐵等等。我大喜!當天回家將兩雙破涼鞋、一個自行車後架拿去賣了,換得1毛1分錢——加上原有的1毛錢,我已經擁有2毛1分錢了。

我雄赳赳氣昂昂來到雜貨鋪,問大媽:“2毛1分錢能買幾本《聊齋誌異》?”大媽有些驚訝地望我一眼,然後拿過那3本小人書:“9分、1毛1分、1毛2分,共計3毛2分……”她又看我一眼,像是要核實我的身份,“這幾本書嘛,賣不掉,所以折價一半,3本共計l毛6分,你的錢夠了!”

那份狂喜!簡直是天上掉餡餅啊!正當我伸手接書時,旁邊一個顧客說:“張嫂子,你這是糊弄我吧?上個月我說要買《聊齋誌異》,你說被人定了,今天卻賣給一個小屁孩,還是半價?”我分明看見大媽向那人擺手,還搗搗他的肩,似乎在暗示什麼……

長大後,這幕情景一直鐫刻在我腦海中,難以忘懷。

發自內心的體恤,具有一種動人的力量,它能穿越時間的長河,源源不斷地給人以溫暖和感動。給予別人關愛是一種美德,在關愛別人的同時,還能用真誠的體恤嗬護對方的心靈,則是做人的一種境界。

(張小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