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回何悠悠識海顯異狀路遊遊歸途遇故人
自打李思開了天眼之後,便從這《納元法》上學到了兩種小道術,一個叫‘定元法’這是一種依靠陣法卜算之術尋找靈氣脈絡的法術,另一個叫‘透骨術’,聽著似乎是一種攻擊性的法術,可這卻是一門探查類的法術,將靈眼貼在任何所需探查的物體上,氣運靈目,便可看到起物體的情形,可為分毫畢現,‘可視目之無視,可察心之不察’,據說‘小可探病尋本,大可洞徹天機’。
這‘定元法’李思現在是修不來的,因為李思既不懂陣法符籙,又不會占卜推演。於是李思便一門心思的鑽研‘透骨術’。沒事就拿自己練習,看看自己的心肝脾腎,查查自己的筋骨血脈。這一天李思打發了胡白裏,運起透骨術習慣性的拿自己開練,在看到自己腦袋的時候突然在識海裏發現了一點奇怪的東西。原本李思的識海是一片薄霧,微微泛紅。現在突然在識海中間出現一個極亮的星星,閃爍不定。李思開始嚇了一條:“嗎的,老子腦袋裏長了什麼東西了,在這沒有開顱技術的這個世界,這不是判了死刑了麼,他二大爺的.......”李思一邊罵罵咧咧,一邊運起‘透骨術’仔細查看。似乎自己的血肉骨骼沒什麼不一樣,隻不過在自己顱骨內壁上似乎有一層泛著金屬光澤的網狀物,就像刷了一層金漆銀粉。這東西沒什麼感覺,也不像有什麼害處,反複查看了近兩個時辰,也不見什麼不妥。“可能是我修煉仙家道法的結果吧。”李思給自己找了一個說的過的借口,便不再掛心了,反正東西在自己腦袋裏,是好事壞不了,是壞事自己也沒辦法。
日子一天天的過,李思也漸漸忘記了自己腦袋裏的異狀,隻是偶而運用‘透骨術’的時候便會看見自己識海裏那顆閃閃發光的星星。其實李思一直都很納悶,自己腦袋和凡人沒什麼不一樣,為什麼用透骨術直接看的時候便是正常的腦組織,而與靈目同時看的時候便是一片鴻蒙中間一顆閃亮的星星,自打他學會透骨術並第一次將自己看光之後,這個問題一直纏繞著李思,左思右想還是局的透骨術看到的應該是物質的東西,也就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事實存在’,而靈目看到的應該是精神的東西,或者說‘場’之類的東西,也就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事實存在’。要李思做個比喻,可能就是電腦主機和操作係統的關係,而自己識海裏的那顆星星實際上本不應該存在,因為就《納元法》描述的識海和內丹的篇章來看應該就是鴻蒙一片。所謂‘言海非海,所容三魂七魄也,其鴻鴻蒙蒙,如霧如靄,一如宇宙之未生,又如日初之蒙明,混鳴似上接九天以引胎光,蒙冥似下生黃泉以灑幽精,團團乎以聚靈精旋為靈爽,二氣四項以滋、五行精英遙拱、聚六靈生七魄,攢得日月一爐,生得道果一顆,內丹是也。........’其中卻沒說有星星可以看啊,李思百思不得其解,最後隻能將那星星與自己顱骨內的金網聯係起來,姑且認為是物質世界的金屬網在‘場’世界的投影吧。理工大學畢業的李思還是習慣性的將自己發現的問題用科學的方式解釋給自己,即便是他現在修有小成的《納元法》已經明確的告訴他,這個世界真的有神仙的存在,但李思還是固執的這樣做,似乎這樣的解釋讓他更有安全感,畢竟比起未知事物,已知事物總是讓人更踏實。
白雲蒼狗,月升日落,一晃又是一年。平淡的日子總是如流水一樣,看起來一日近似一日,漫長而無聊,總是過不完,但當你回首的時候,才發現,你不在水中,而在岸上。李思過著平淡而有規律的日子,每天修煉《納元法》‘透骨術’還有五行法術,但是礙於既無師傅指點,又沒有比較詳盡的法訣法術供李思參謀學習,李思在五行法術上毫無寸進,倒是每日《納元法》的修煉令李思身強體健,六識聰銳,李思又將普陀贈給自己的靈草按照《魂火誌》的方法調配服用,法力凝厚了許多。算了算時間,打自己從梵陀寺出來已有兩年多了。若要赴普陀尊者三年之約,啟程隻在近日,於是收拾了下行裝,便向胡白裏告別,說自己近期要回師門,胡白裏一聽李思要走,滿心的不舍,卻也無法挽留。隻好擺酒為李思送行。
第二天,李思便踏上回梵陀寺的路了。這一路山蒼水碧,樹青草綠,獸走猿鳴,鳥語花香。李思一路走一路觀,心情舒暢,腳下也輕快,一晃行了兩月有餘。這一日李思正行間,忽聽前方呼喝不停,似乎有人爭鬥,李思不想多事,便想繞開,不料那打鬥聲竟越來越近,李思正考慮要不要躲起來,隻聽“哎呦”一聲痛呼。一個白影便自樹叢間飛出,戳在地上滑出去好遠,帶起一路草根樹葉,本來一身白衣竟成了花衫,這一套(和諧)動作難度係數足有三點零。“呸,呸,呸”那白衣人爬起來,吐出嘴裏的泥巴草葉,大吼一聲“賊殺才,來和爺爺大戰三百回合。”話音剛落拔腿便跑,“咚”的一聲撞在李思身上,兩人頓做滾地葫蘆。李思抬頭剛欲破口大罵,不由得一愣,“怎麼是你”。這撞翻李思的卻是那胡白裏狐大仙。胡白裏看見李思頓時兩眼放光,一把撲將上來,扯住李思的褲帶,嘴裏一連串的“快,快,快”。這一刺激讓李思毛骨悚然,似有一陣清風拂菊,反射性的就是一腳。胡白裏又是一個高難度動作直接飛回了樹林。“啊!救命啊,李賢弟,為兄待你不薄,為何如此待我,且救兄弟於水火啊!!!。”“哈哈哈,總算抓到你了,回去獻給大王,乖乖做個擦槍點蠟的兔爺,免得受那皮肉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