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第四節開罰款不如給甜棗

獎勵比懲罰更有效

荷蘭某個城市為解決垃圾問題而購置了垃圾桶,但由於人們不願意使用垃圾桶,亂扔垃圾現象仍十分嚴重。該市衛生部門為此提出了許多解決辦法。第一個辦法是,把對亂扔垃圾的罰金從25元提高到50元。實施後,收效甚微。第二個辦法是,增加街區巡邏人員的人數,成效亦不顯著。

後來,有人在垃圾桶上想主意:設計了一個電動垃圾桶,桶上裝有一個感應器,每當垃圾丟進桶內,感應器就有反應並啟動錄音機,播出一則故事或笑話,其內容還每周換一次。

這個設計大受歡迎,結果所有的人不論距離遠近,都會把垃圾丟進垃圾桶裏,城市因而變得清潔起來。

在垃圾桶上安裝感應式錄音機,丟垃圾進去即播出一則故事或笑話,效果遠比那些懲罰手段好得多,既省錢,又不會讓人們感到厭惡。

同樣,要解決員工在工作期間偷懶的問題,用監管和處罰的手段實際上也是很難收到成效的。因為員工的工作成效主要還是靠其用心努力。

經常看到綠地、花園邊上立著牌子——“偷盜花草罰款”。但花草被偷事件仍時有發生。有一個植物園寫著“凡舉報偷盜花木者,獎勵若幹”,令人詫異的是,這個植物園中的花木保護得很好。

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與懲罰相比,激勵更有效。

正如一些調皮搗蛋的學生,總讓老師無計可施。老師讓班長監督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發現一次即給予嚴重的批評,但作用並不大。後來,教師采取了一項措施,不守紀律的學生,如果規規矩矩,不違反紀律,就給予獎勵,這樣,那些不守紀律的學生都開始自覺遵守紀律。

公園的情況與此類似。起初,盡管偷盜花木會受懲罰,但被管理者發現的可能性並不大,畢竟不是每個地方都站著管理者,人們因為這種僥幸心理很可能偷花。當對舉報者進行獎勵時,公園的遊人受此激勵都成了管理者,偷盜花木被發現的可能性變大,成了一件風險極大的事,居心不良者當然不敢下手。在這種情況下,對公眾監督的激勵就比對偷盜花木者的懲罰有效得多。

萬傑隆是生產運動休閑服飾的民營企業。對一些企業來說,它們實行嚴格的懲罰製度,特別是把罰款作為管理員工的不二手段,但在萬傑隆沒有“懲罰”二字。公司老總許木傑有一個深入人心的理念,就是認為員工永遠沒有錯。員工一旦出現失誤,那隻能是企業對員工教育不到位,或者是沒有交代好任務細節的緣故。

有一次,員工出了差錯,給廠裏造成不少損失,當時,老板急得紅了眼,硬是沒罵人。事後,許總告訴中層幹部,出現了問題,關鍵是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不是埋怨和指責。他認為,如果不是主觀,對於員工出現的問題,要多加理解,多出手援助。

獎勵會激發人的內在潛能,激勵人發揮出不可估量的作用。相反,如果經常懲罰一個人,則容易引起衝突和矛盾。反映在企業管理上,一個帶著懲罰的心態工作的員工,必然缺少積極性,工作效率自然低下。

雖然懲罰在某種意義上講說也是管理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種方法,但是懲罰這個方法我們還是要謹慎使用,使用時切記做到公平合理。處罰就好比是鴉片,用多了不但有毒,還會上癮。很多時候,企業使用懲罰的辦法次數多了,不但不靈驗,還會使員工產生一種煩躁、怨責、反感甚至抵觸的情緒,嚴重的還會導致企業內部的不團結、不信任,最終使團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