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這裏住房很緊張,樓與樓之間總是隔著那麼小的過道,過道便是樓下的巷子。晚上他房間打開燈,我便能清晰的看到他,因為兩個人相隔不到一米半的距離。

剛來這住的時候,我還會皺著眉頭想半夜他會不會爬到我的房間來。晚上我在房間打電話,他都能聽得一清二楚,以至於他半夜翻個身都會感覺有男人在我旁邊。

顧華長的眉清目秀,骨子裏又有著一些秀氣,說起話來文質彬彬的。一般我對這樣的男生是絕對不會排斥的,因為我是典型的小色狼。不是因為我好色,因為我喜歡和帥的男生講話。

他因為是高三,放學會比較晚,晚上還會有晚自習,所以在夜裏的十一二點的時候才會打開門,亮了燈。他房間裏亮起等,迎著我對麵的牆上就會有一道光線射在牆壁上,於是我就會冷不丁的來一句,才回來呀!

“嗯,剛放學。”他的話裏有些疲倦,嘴裏還打著嗬欠。

他在他房間裏做功課,我窩在床上和朋友發信息。偶爾看到朋友好玩的信息,會咯咯的笑。他問我笑什麼,我然後就念給他聽。

和農村比起來,這個城市的太陽格外明亮,早上剛五點鍾時,太陽就已經掛在東邊的半空,像是對我們這些住在高樓的居民示威。

我床頭的招財貓鬧鍾久而久之失去了它的意義,每天因為在鬧鍾響之前就感受到了這種熾熱的溫度,要不是用來填補房間的空蕩早就放在床底下了。

我探出頭朝顧華那裏望去,窗戶裏的他還穿著昨天的衣服,像是一夜沒睡,他在整理被子。

我伸了個懶腰開始穿衣服,一件一件的穿大大小小的衣服。

剛穿到一半,就聽到他在對麵向我打招呼,仍然是那句一成不變的:早啊,我先走了哦。

我艱難的揚起嘴角向他伸了伸手,示意去吧,可心裏卻想著:不知道每天都這麼急著去學校送死幹嘛,去吧,去吧,反正我是不急……

林青是在我樓後麵有一處自己的房子,說房子不如說是別墅。他爸爸是一間廢鐵收購站的老板,一年前在這裏自己買了地皮自己蓋了間房子。

第一次見到林青時,她騎著一輛山地車,耳朵裏塞著耳機,耳機線順著襯衣的褶皺進入短褲。她穿短褲一般都是穿超超超超短的那種,襯衣短點露腰還好。但如果是長點的,那可就回頭率百分百了,要麼以為她是出門忘記穿褲子了,要麼是以為要抗議這樣令人崩潰的夏天哪。

俗話說不打不相識,於是我就和她打了個招呼,便成了相識。

因為我們兩個在一個學校裏就讀高中,同時又都是走讀生。路上的很大一部分時間都在一起,一同欣賞路邊的風景。久而久之,就開始打起了招呼,最後便成了現在一樣,默契的從巷子裏跑到巷子口,然後一躍跨上了她的單車,像是排練好的一樣。

在路過馬路的時候,我索性站在她的後座上,像個野孩子一樣對喔喔喔大喊衝呀,衝呀的。最後路邊的人都以為我是智障。

林青除了裝扮之外是個十足的賢惠女子,沉默寡言,很少像我一樣說一些亂七八糟的廢話。於是她就成了我整天使喚來使喚去的對象。

路邊有很多茂密的白楊,還有一些其他我叫不出名字的落葉喬木。

陽光透過樹葉朝地麵灑下一塊兒,一塊兒的。此時的時光還好,到了中午那樣的彼時,想哭都沒地兒哭,太陽照的人頭頂冒煙,於是買了瓶冰鎮的礦泉水在頭發上磨蹭來磨蹭去,怕太陽把我的秀發給曬焦。

於是我做了一個非常明智的決定,除非沒有太陽的天氣,剩下的一律躲在附近餐廳裏吹著空調看書。半年的時間我已經看了好幾本書,雖然悟性極低有些看不懂,但是跟人聊起文學這方麵的造詣不會因為接不上話而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