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搖了搖頭。“隨便哪個聰明的律師都可以把它駁倒。”他說,“他為什麼要把馬牽出馬廄呢?假如他想殺害它,為什麼不在馬廄裏動手呢?在他身上搜到複製的鑰匙了嗎?是哪家藥店把烈性麻醉劑賣給他的呢?再者,他一個外鄉人能把馬藏到哪裏?何況還是這樣一匹名駒?他讓女仆轉交給那晚值班的馬倌的那張紙,他自己有何解釋呢?”
“他說那是一張10鎊的鈔票。他的錢包裏的確有一張10鎊的鈔票。不過其他疑問並不像你所想象的那麼難。他在本地並不算外鄉人。每年夏季他都來塔維斯托克鎮住兩次。麻醉劑可能是從倫敦帶來的。至於那把鑰匙,在達到使用目的後,早就扔掉了。那匹名駒可能在荒野中的低窪處或在一個廢舊的礦坑裏。”
“那麼那條領帶,他有何說法呢?”
“他承認是他自己的,可是卻聲稱已經遺失了。不過有一個新情況卻足以證明是他把馬從馬廄中牽出來的。”
福爾摩斯仔細地聽著。
“一些線索顯示周一晚上有一夥吉卜賽人在距案發現場一英裏之內的地方。星期二他們就離開了。現在我們假設辛普森和吉卜賽人之間達成了某種協議,辛普森在被人追趕上前,會不會把馬交給吉卜賽人了呢?現在那匹名駒會不會在那些吉卜賽人手中呢?”
“很有可能。”
“我們已經把這片荒原搜遍了。就連塔維斯托克鎮周圍10英裏以內的每一家馬廄和小房屋都仔細搜查過了。”
“附近不是還有一家馴馬廄嗎?”
“對,這一點當然不能忽視。因為他們的馬德斯巴勒是那場賭局中的第二名駒,“銀色火焰”的失蹤對他們非常有利。據說馴馬師賽拉斯·布朗在這場比賽中下了血本,而且,他對可憐的斯特雷克並不友好。不過,我們已經仔細檢查了這些馬廄,並沒有發現他和此案有任何聯係。”
“難道辛普森這個人和梅普裏通馬廄沒有什麼利益關係嗎?”
“完全沒有。”
福爾摩斯靠在車座靠背上,談話中斷了。幾分鍾以後,馬車夫把車停在路旁一座整齊的紅磚長簷小屋前,穿過馴馬場不遠處,是一排長長的灰色房子。四周綿延起伏的荒原上,鋪滿古銅色的枯草,一直延伸到天邊,偶爾會被塔維斯托克鎮的一些尖塔,或者西邊一群房屋擋住。那片房屋就是梅普裏通馬廄。我們都跳下車來,隻有福爾摩斯仍仰靠在車座靠背上,盯著天空,沉思著。直到我過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驚醒,跳下車來。
“抱歉,”福爾摩斯轉身對一臉疑惑的羅斯上校說,“我正在幻想。”他的眼中閃爍著異樣的光芒,盡量壓抑著內心的興奮。根據以往的經驗,我知道他已經有了線索,但卻想不出他是從什麼地方找到的。
“也許你更願意立刻就去犯罪現場吧,福爾摩斯先生?”格雷戈裏問道。
“我想我還是先在這裏待一會兒,查清一兩個問題的細節。我想,斯特雷克的屍體已經抬回來了吧?”
“是的,就在樓上。明天驗屍。”
“他在你那裏幹很多年了吧,羅斯上校?”
“嗯,我一直覺得他是一個出色的仆人。”
“警長,我想你已經查驗過死者衣袋裏的東西並保存了吧?”
“東西都在起居室裏,你可以去看看。”
“那再好不過了。”我們走進前廳,圍坐在中間的一張桌子旁邊。警長打開一個方形錫盒,把一些東西放在我們麵前。有一盒火柴,一根兩英寸長的蠟燭,一支用石南根製成的A.D.P.牌煙鬥,一個海豹皮煙袋,內裝半盎司切得細長的煙絲,一塊帶金鏈的銀表,5個一英鎊金幣,一個鋁質鉛筆盒,幾張紙,一把刻著倫敦韋斯公司字樣的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堅硬。
“這把刀子真奇特,”福爾摩斯邊說邊仔細地打量著它,“刀上有血跡,我猜這就是死者手裏握著的那把刀子吧?華生,這樣的刀子你不陌生吧?”
“這是我們醫生所說的白內障刀。”我解釋道。
“我想也是。刀刃非常精致,是做精密手術用的。一個人帶著這樣的小刀匆忙外出,又沒有把它放到衣袋裏,這倒是件奇怪的事。”
“這就是我們在屍體旁邊找到的軟木刀鞘,”警長說道,“他的妻子告訴我們,這把刀原本放在梳妝台上,他出門時把它帶上了。這本來不是一件用得上手的武器,但是在那個時刻這或許是他所能拿到的最好的武器了。”
“很有可能。那麼這些紙是怎麼回事呢?”
“有3張是賣草商開的收據。還有一張是羅斯上校寫給他的指示信。另一張是邦德街女裝經營店的萊蘇麗爾太太開的37鎊15先令的發票,是開給威廉·德比希爾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訴我們,德比希爾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他的信有時就寄到她這裏。”
“德比希爾太太夠奢侈的,”福爾摩斯瞄了一眼發票說道,“22畿尼買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不過,這裏似乎沒有什麼可查的了,現在去犯罪現場吧。”
我們從起居室出來時,一個女人正在過道等候著,她走上來拉著警長的袖子。這個女人憔悴消瘦,顯然被近來的事嚇壞了。
“抓到他們了嗎?找到凶手了嗎?”她氣喘籲籲地問道。
“還沒有,斯特雷克太太。不過福爾摩斯先生已經從倫敦趕來幫助我們,我們一定會盡全力的。”
“不久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園裏見過你,斯特雷克太太?”福爾摩斯說道。
“不,先生,你弄錯了。”
“哦!我發誓。你那天穿著一件淡灰色的鴕鳥毛大衣。”
“可是我從來沒有那樣的衣服啊,先生。”這個女人答道。
“啊,這就完全清楚了。”福爾摩斯說道。他道了一聲歉,就隨警長出來了。在荒原上沒走多遠就來到了發現死屍的地方,死者的大衣曾掛在坑邊的金雀花花叢中。
“據我所知,那晚並沒有風。”福爾摩斯說道。
“沒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那麼,大衣不是被風吹到金雀花花叢上,而是有人掛上去的。”
“對,是有人掛上去的。”
“這倒很有意思。這裏有許多踩踏過的足跡。毫無疑問,自星期一夜晚起,好多人到過這裏。”
“在屍體旁邊有張草席,我們大家都站到席子上。”
“太好了。”
“這個袋子裏有一隻斯特雷克穿過的長筒靴,一隻菲茨羅伊·辛普森的皮鞋和一塊‘銀色火焰’的蹄鐵。”
“親愛的警長,你真高明!”福爾摩斯接過袋子,走到低窪處,把草席拉到正中間。然後趴在席子上,雙手托著下巴,仔細查看麵前被踩踏過的泥土。
“哈!這是什麼?”福爾摩斯突然喊道。
這是一根燒了一半的蠟燭,上麵裹著泥,乍一看好像是一根小木棍。
“我怎麼會把它忽略了!”警長沮喪地說道。
“它埋在泥裏,不容易發現。我刻意找它,所以才會看到。”
“怎麼!難道你料到會找到這個嗎?”
“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福爾摩斯拿出袋子裏的長筒靴和地上的腳印一一比對,然後趴到坑邊,匍匐前進到金雀花花叢間。
“恐怕這裏沒有其他線索了,”警長說道,“方圓100碼我都仔細搜查過了。”
“的確!”福爾摩斯站起來說道,“既然你這樣說,我就不再多此一舉了。可是天黑以前,我想在荒原上略微走走,明天就可以更加熟悉這裏的地形。為了討個吉利,我想把這塊馬蹄鐵帶著。”
羅斯上校看了看手表,顯然對我的夥伴這種從容不迫、有條不紊的工作方法有些不耐煩。
“警長,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回去,”羅斯上校說,“有幾件事我想聽聽你的意見,尤其是要不要向公眾聲明,把那匹馬的名字從參加賽馬的名單中去掉。”
“當然不用!”福爾摩斯肯定地說道。
“我一定讓它參賽!”
上校側過身來說道:“聽到你這麼說,我很高興,先生,”羅斯上校說道,“請你一會兒散完步來那不幸的斯特雷克家找我們,然後我們一起乘車到塔維斯托克鎮去。”
羅斯上校和警長回去了,福爾摩斯和我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陽冉冉下沉到梅普裏通馬廄後麵,眼前廣闊無垠的平原沐浴在夕陽的餘暉中,霞光映射在羊齒草和黑莓上。可是我的夥伴卻沉浸在沉思之中,無意欣賞這美妙的風景。
“華生,這樣吧,”他終於開口道,“我們暫且把追查殺害約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的事放一放,先尋找馬的下落。現在,假設在凶案發生前後,這匹馬脫韁逃跑,它會跑到什麼地方去呢?馬是群居動物,從它的本性來看,它不是回到金斯皮蘭馬廄,就是跑到梅普裏通馬廄去了。它怎麼可能會在荒原上亂跑呢?即便如此,到現在了它一定會被人看到的。吉卜賽人又怎麼可能拐走它呢?一聽說出了什麼亂子,那些人躲還來不及呢,唯恐被警察糾纏不休。他們是不可能賣掉這樣一匹名駒的。帶著那匹馬得冒多大的風險啊,而且還會一無所獲,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
“那麼,馬會在哪裏呢?”
“我已經說過,它肯定是去了金斯皮蘭或者是梅普裏通。現在不在金斯皮蘭,那就一定在梅普裏通了。我們就按這個設想去查查,看看結果會怎麼樣。警長曾說過,這片荒原土質非常堅硬而且幹旱,可是向梅普裏通方向地勢則越來越低,從這裏你可以看到遠處那個長長的低窪,星期一夜晚那裏一定非常潮濕。如果我們沒猜錯,那麼這匹名駒必然會經過那裏,那我們就可以在那裏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們興致勃勃地邊談邊走,沒幾分鍾就到我們所說的窪地了。按照福爾摩斯的指示,我向右邊走去,福爾摩斯則向左走。我走了還不到50步,就聽到他在叫我,向我招手。原來他麵前鬆軟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馬蹄印,福爾摩斯從袋裏取出馬蹄鐵和地上的蹄印一一比對,竟然完全吻合。
“瞧見沒有,設想是很重要的,”福爾摩斯說道,“格雷戈裏缺乏的就是這種素質。我們設想可能出現的情況,並按設想的去辦,結果證實了。那我們就這樣進行下去吧。”
我們穿過濕軟的低窪地段,又走過了1/4英裏的幹硬草地,地勢開始下斜,我們又發現了馬蹄印。後來馬蹄印在中斷了半英裏的光景後,又在梅普裏通附近出現了。福爾摩斯首先發現的,他站在那裏用手指著,臉上顯出勝利的神情。在馬蹄印旁邊一個男人的腳印清晰可見。
“這匹馬之前是獨行的。”我大聲說道。
“完全正確。開始它是獨行的。嘿,這是什麼?”
原來這兩行足跡突然轉向金斯皮蘭方向去了。福爾摩斯吹起了口哨,我們順著腳印前進。福爾摩斯緊盯著足跡。我偶爾向旁邊一看,令我驚奇的是,我看到這同樣的足跡又反向折回了。
“華生,真有你的!”當我指給福爾摩斯看時,他說道,“你的發現使我們少跑好多路呢,要不然我們就要走回頭路了。現在還是跟著折回的足跡走吧。”
沒走多遠,腳印在通往梅普裏通馬廄大門前的瀝青路上消失了。我們剛一靠近馬廄,就有一個馬夫從裏麵跑出來。
“閑雜人等,不準在此逗留!”那個人說道。
“我隻想問一個問題,”福爾摩斯把拇指和食指伸到馬甲口袋裏問道,“要是明天早晨5點鍾我來拜訪你的主人賽拉斯·布朗先生,會不會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是那個時候,他會接見的,因為他總是最早起床。不過他來了,先生,你親自去問他吧。哦不,先生,不行,如果讓他看見我拿你的錢我就麻煩了,你願意給的話,請等一會兒吧。”
聽到這話,福爾摩斯把剛從口袋裏拿出的一塊半克朗的金幣放回原處,一個麵目猙獰的老人從門內走了出來,手中揮舞著一根獵鞭。
“怎麼回事,道森!”他喝道,“不許閑談!忙你的事去!還有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想和您談10分鍾,善良的先生。”福爾摩斯和顏悅色地說道。
“我沒有時間和每個遊手好閑的人費話,我們這裏不歡迎陌生人。滾開,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們。”
福爾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語了幾句。他變得暴躁起來,顯得很憤怒。
“胡扯!”他咆哮道,“無恥的謊言!”
“很好。我們是在這裏當眾爭吵好呢,還是到你的客廳裏私下談一談好呢?”
“好吧,要是你願意,那請吧。”
福爾摩斯微微一笑。“就10分鍾。華生,”福爾摩斯說道,“現在,布朗先生,我完全聽你吩咐。”
大約20分鍾後,福爾摩斯和他重新走了出來,此時天上的紅光已經退去。我從來沒見過有誰像賽拉斯·布朗那樣在這麼短的時間就有如此大的轉變。他麵如死灰,額頭掛滿汗珠,雙手顫抖著,手裏的獵鞭像風中的細樹枝一樣擺動著。剛才那種傲慢霸道的神情也一掃而光,畏縮在我的夥伴身旁,像一條狗跟著它的主人一樣。
“您說的我全部照辦。一定完全照辦。”他說道。
“絕對不能有任何差池。”福爾摩斯回過頭看著他說道。他戰戰兢兢,好像被福爾摩斯眼中的威懾力震住了。
“啊,不會的,一定不會出錯。保證出場。那我要不要對它進行一些改變?”
福爾摩斯想了想,忽然放聲大笑。
“不,不用。”福爾摩斯說道,“我到時會寫信通知你。不許耍花招,嗯?否則……”
“啊,請相信我,請相信我!”
“好,我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你會收到我的信。”布朗哆嗦著伸過手來,福爾摩斯不予理睬,轉身就走。於是我們向金斯皮蘭方向走去。
“像賽拉斯·布朗這樣恃強淩弱又膽小如鼠,而且猥瑣軟弱的奸惡之徒,我倒很少遇到。”在我們拖著疲憊的腳步返回時,福爾摩斯說。
“如此說來,馬在他那裏了?”
“他原本威嚇恫嚇想賴掉。可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幹的事描述得分毫不差,以至於他以為我當時是在瞅著他。你肯定注意到那個特殊的方頭鞋鞋印了吧,布朗的長筒靴就是那樣的。還有,他的手下肯定不敢幹這樣的事。根據他總是最早起床的習慣,我對他說,他是如何發覺有一匹陌生的馬在荒野上遊蕩的,又是如何出去迎它的,當他看到那馬時立刻認出那是‘銀色火焰’,因為那馬的額頭上有一簇白色的毛發,它因此得名。那時他又是如何地驚喜,因為這匹馬是唯一能打敗他下賭注的那一匹馬的名駒,沒想到竟然落到了他自己的手中。後來我又敘述了他開始一閃念間是如何打算把馬送回金斯皮蘭,後來又是如何起了邪念,想把馬一直藏到比賽結束的,然後又是怎樣把馬牽回來,藏在梅普裏通的。我把這一切細節一一講給他聽,他隻得認輸,現在隻想保全自己的性命。”